从“地主”到“恶霸地主”

2015-10-21 14:36:15王永春
山花 2015年19期

王永春

由于革命政治语境的限制,“十七年”小说中的地主形象并不是特别的丰富,作为主要叙述对象的更为少见。然而,作为革命的他者形象,地主形象却有其存在的必然性和必要性。延安文艺整风时,毛泽东在《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就曾提出革命文学在题材上要转移到对“新的世界,新的人物”的塑造上来。建国后,文学创作进一步体制化与规范化,“文学规范的维护者和质疑者,总是把小说等的题材问题作为关注的焦点”[1]。在“十七年”小说中,地主都是作为革命的他者形象而存在,其他形态的地主形象就基本上退出了文学的舞台而进入了历史的故纸堆。

一

地主主要是从政治经济学角度对特定人群所作的一种概括,其本身是一个中性的经济学概念;然而,在革命政治语境中,却被赋予更多的政治意义和情感色彩。作为革命意识形态的最高领导人,毛泽东对“地主”这一概念所下的定义和基调,被后来的意识形态控制者们奉为至高无上的经典。“占有土地,自己不劳动,或只有附带的劳动,而靠剥削农民为生的,叫做地主”[2],并指出地主阶级也“代表中国最落后的和最反动的生产关系,阻碍中国生产力的发展。他们和中国革命的目的完全不相容。特别是大地主阶级和大买办阶级,他们始终站在帝国主义一边,是极端的反革命派”[3]。由此看来,地主并不是一个道德化的概念,不应也并没有在传统伦理道德上受到革命的谴责与否定。……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