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安全的预防助力

2015-10-24 02:59余渊禄
预防职务犯罪专刊 2015年3期
关键词:职务犯罪检察机关天津

文/余渊禄

保障国资

国资安全的预防助力

文/余渊禄

近五年,天津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国有企业人员职务犯罪案件819件1049人,占全部职务犯罪案件数的49.37%,且呈现上升趋势。为此,市检察院与市国资两委协商决定在全市国有企业开展“预防职务犯罪 保障资金安全”专项预防活动,组织全市各级检察机关走进辖区国有企业,开展上下联动、全市性、领域性的集中预防活动。

近年来,天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对建立具有天津特色的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新模式作出部署、提出要求。天津检察机关强化办案延伸效应和预防成果的转化,坚持把执法办案与整章建制结合起来,重点针对查办的国有企业职务犯罪典型案件开展预防工作。五年来,全市各级检察机关结合执法办案制发预防职务犯罪检察建议521份。针对国有企业典型职务犯罪深入进行犯罪分析,查找发案原因,深入发案企业进行座谈,和企业共同查找在管理制度、监督等方面存在的漏洞,有针对性地提出检察建议,帮助企业建立健全与权、钱相关的各项管理工作程序、岗位职责等制度,严格行为规范,防止权力滥用。

检企共建廉政桥梁

“近年来,检察机关与我们企业建立了畅通的联系渠道,形成了稳定有效的预防工作机制,检企共建、预防职务犯罪正向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发展,检企共建平台已经成为检察机关在企业的法制宣传的窗口、廉政共建的桥梁、职务犯罪预防的基地。”一位国有企业纪委书记评价道。

天津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天津市国资委直属的大型国有企业,是天津市的利税大户。该企业各类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多,大额资金往来频繁,加之下属企业多,生产经营场地分散,使得廉洁风险管理面临严峻考验。东丽区院结合企业特点,不断探索和完善预防工作模式。与天津钢管公司成立“检企共建工作站”,双方建立了检企联席会议、信息交流共享、定期调查研究、信访接待、干部自我约束等制度,把预防职务犯罪措施融入企业的权力运行、经济运营、工作制度、流程管理之中,加强职务犯罪风险源点监视、评估、防控机制和预测预警机制建设。启动“六个一”行动计划:即抓好预防教育工程,讲好一堂预防必修课程;抓好法制服务工程,搭建一个法律咨询平台;抓好约束监督工程,签署一份纪律约束协议;抓好诚信建设工程,健全一套诚信记录档案;抓好协同防控工程,深入一遍企业现场服务;抓好群众接访工程,开展一场职工接访活动。在公司举办各级各类党员干部培训时,将预防职务犯罪专题列入必修内容,作为培训第一课,纪委研究拟定题目,检察官进行授课,增强党员干部依法经营、廉洁从业意识。

河东区院成立了驻企检察室——派驻城东供电分公司检察室,本着“到位不越位、服务不添乱”的原则,将重心放在“配合企业工作、服务企业发展”上,充分发挥预防职能,配合公司加强廉政建设、加强日常管理、保障职工权益,受到企业干部职工的欢迎。“检察机关主动深入企业服务,建立驻企检察室,坚持每周与我们纪委沟通一次,定期了解企业在生产经营方面出现的问题,面对面地解答职工的疑难法律问题,我们‘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优质的法律服务。我们打心底感谢检察院对我们工作的帮助。”企业负责人说。

风险防控调查先行

某电力设备制造公司纪委书记不禁感叹道:“没想到检察院分析问题如此深刻,提出的建议针对性很强,对我们企业建立健全制度给了很大帮助。”

全市各级检察机关结合执法办案,深入国有企业开展预防调查,深入调查分析职务犯罪的主要形态、基本特点、发案规律,深刻剖析产生腐败的体制性漏洞和机制性缺陷。围绕国有企业管理、经营活动的风险点,帮助企业建立法律风险防控管理制度,形成以人为点、以工作流程为线、以制度为面,环环相扣的法律风险防控机制,不断推动企业各种法律风险防控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水平。

市检察院抽调部分区县院的预防业务骨干,组建由检察机关与国资两委共同组成的14人专项预防调查组,开展专项预防调查分析。历时五个月,调阅相关材料1000余份,征集270余件典型案例,先后深入天津渤海化工集团、国家电网天津市电力公司、中铁十六局等部分大型国企、央企和发案单位召开座谈会,了解发案企业在预防职务犯罪方面的改进和创新。最终形成《天津市国有企业人员职务犯罪情况调研报告》。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并分别作出批示,市纪委理论中心组邀请市院领导进行专题讲座。市国资两委据此开展了“查找隐患,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风险防控机制”大检查活动,要求所属企业运用制度+科技手段,防范职务犯罪的发生,研究出台了《天津市市管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在征集的国有企业职务犯罪案例的基础上,组织撰写出102个国企案例分析,并从中筛选出65件典型案例汇编成《国有企业职务犯罪典型案件警示与剖析》,与市国资两委共同出版,向国有企业广泛赠阅,受到企业干部职工的高度评价。

各区县院也分别结合各自查办案件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调查。北辰区院在某电力设备制造公司开展预防调查,结合该企业经营管理实际,推动该企业建立健全了企业法律风险评估办法、拟定了法律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流程、建立了管理风险防范制度的组织机构,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红桥区院在查办某碱厂厂长刘某某贪污案后,认真开展案后治理,结合个案向该企业的上级渤海化学原料有限公司制发检察建议,围绕发案原因提出预防对策建议。在收到检察建议后公司党委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党政领导干部会议,在全行业所有企事业单位利用20天时间开展一次企业资产租赁情况的专项检查活动,并对改制退出企业进一步落实了资产处置、资金使用、财务管理等制度。

预防宣传很生动、有触动

“今天,公司举办新任处级领导干部培训,检察院的同志为我们上第一堂课,对我们触动很大,很生动,反响很好!”天津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负责人感慨道。

文化是一个企业的灵魂,也是构建惩防腐败体系的核心。天津市院注重拓宽预防警示宣传的覆盖面,创新思路和方式,发挥廉洁文化的引领作用。市院成立并调整了预防职务犯罪百人宣讲团。各级院检察长带头深入国有企业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宣传党和国家反腐败的法律、法规、制度和政策,宣传党和国家坚决反对腐败,“老虎”“苍蝇”一起打,“经常抓、长期抓”的坚强决心和有力行动,宣传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能。近五年共在国有企业开展预防宣传690次,受教育人数达46859人。各区县院结合区域特点,开展了形式多样的预防职务犯罪进企业活动。滨海新区塘沽院、东丽区院针对驻津央企和大型国企“点多,线长,域广”的特点,尝试开展远程预防警示教育新方法,分别与中海油服天津分公司、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天津院,利用网络视频会议的形式,通过CRT远程监管系统,在企业总部进行预防警示教育,使分布在北京、上海、武汉、宁波等地的施工现场、分部或项目部党员干部同时收视预防警示教育。

天津市院组织全市各级检察机关制作预防职务犯罪宣传短片17部,廉政公益海报94幅,组织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短片进机场、进地铁,将廉政公益短片和预防职务犯罪LOGO标识在天津地铁车厢、站台和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候机楼等大型LEV显示屏上滚动播放。通过开展预防宣传主题工作月、预防门户网站、与相关单位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宣传预防职务犯罪的意义与重要性,使国有企业广大干部群众了解、认识、关注预防工作,创造社会舆论氛围,增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影响力。编印《天津检察预防职务犯罪专刊》、《丽检画报》、《西青预防》等预防刊物向国有企业赠阅,传递检察预防工作,为国有企业沟通预防信息、交流预防经验、展示预防成果搭建平台。推进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建设。市院、和平、东丽、河北等区检察院先后建成警示教育基地并投入使用。目前已累计接待来自全市国有企业100多批次、近万名干部群众参观教育,成为广大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接受党纪法规教育的重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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