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地区社会融资规模、优化融资结构的思考与建议

2015-10-26 17:40王兆华
西部金融 2015年9期
关键词:小额贷款陕西省规模

王兆华

摘   要:本文通过分析2006-2014年陕西省社会融资规模变动趋势、结构特征及其对经济增长的推动作用,从扩大社会融资总量、改善社会融资结构、加强金融机构表外业务监测、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合理引导民间资金、提升社会融资规模的利用效率六个方面提出了社会融资规模发展和优化的建议,以此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转型,缩小与经济发达地区的差异,增强金融与地方经济间的良性互动。

关键词:地区社会融资规模;结构优化;经济增长

中图分类号:F830.3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0017-2015(9)-0038-04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扩大,金融业经历了前所未有的变迁:金融总量快速扩张,金融结构日趋复杂,金融工具丰富多样,金融宏观调控面临艰巨挑战。为适应宏观金融监测和调控的需要,中国人民银行于2010年开始启动社会融资规模统计指标的研究与编制,2012年建立地区社会融资规模统计制度,并于2014年开始按季公布地区社会融资规模数据。与人民币贷款相比,地区社会融资规模涵盖了金融市场的各个组成部分所提供的资金支持,能够更为全面地反映当地实体经济从金融体系中获得的融资额。本文通过分析2006-2014年陕西省社会融资规模变动趋势、结构特征及其对经济增长的推动作用,从六个方面提出了社会融资规模发展和优化的建议,为实现区域经济结构的优化转型、增强金融与经济间的良性互动提供参考。

一、陕西省社会融资规模变动趋势

统计数据显示,2006-2014年陕西省社会融资规模总体呈快速扩张态势。从总量指标看,2006年陕西社会融资规模仅为606.13亿元,2014年达到4849.78亿元,创陕西省年度历史新高,在全国排第13位,高于同期陕西省GDP在全国的排名。从相对指标看,2006-2014年,陕西社会融资规模年均增长25.99%,较全国同期年均增速高9.93个百分点;占全国比重由2006年的1.42%上升至2014年的2.97%,提升了1.55个百分点。2014年,陕西社会融资规模与陕西GDP的比值为27.42%,较2006年提高了14.64个百分点,社会融资规模扩张速度显著高于地区GDP增长速度,金融体系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强劲。

二、陕西省社会融资规模结构特征

在社会融资规模快速增长的同时,陕西省社会融资结构也发生了明显变化,直接融资的比重显著上升,金融在优化资源配置上作用不断提高。整体上看,陕西省社会融资规模呈现如下结构特征:

(一)贷款仍是主要融资途径,但占比逐年下降

2006-2014年,陕西省本外币新增贷款占社会融资规模的比重分别为86.66%、74.76%、77.27%、83.69%、62.41%、75.00%、52.30%、56.54%、53.55%,贷款在融资规模中的比重呈现下降趋势。2006-2014年,新增贷款从525.29亿元增长到2596.92亿元,年均增速为19.24%,低于全省社会融资规模增速6.56个百分点。除贷款以外的融资规模从80.84亿元上升到2252.86亿元,年均增速44.73%,高于社会融资规模增速18.74个百分点,这表明以信贷为代表的传统融资模式正逐步放缓,而贷款以外的其他融资模式的规模则呈现快速增长的态势。

(二)表外融资高速增长,阶段性变化特征明显

2014年,陕西省实体经济通过金融机构表外融资方式(委托贷款、信托贷款、未贴现银行承兑汇票)获取融资1207.01亿元,是2006年表外融资额的30.83倍;占社会融资规模的比重为24.89%,较2006年提高18.43个百分点。从2006年以来的历史数据看,陕西省表外业务的发展大致分为三个阶段。2006-2008年为缓慢增长期,年均增加仅62.44亿元,在社会融资规模中的占比基本位于10%以下。主要是委托贷款缓慢增长,信托贷款和银行承兑汇票增长的波动性较大并先后在2007年和2008年出现负增长。2009-2011年为发展活跃期,年均增加404.95亿元,在社会融资规模中的占比处于10%-20%之间。2008年金融危机过后,为保持经济增长速度,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刺激政策,巨额的投资需求致使信贷增长飞速发展,表外业务也得益于此,增长加快。2012-2014年为表外业务飞速发展期,年均增加1227.70亿元,在社会融资规模中的占比提升至20%-30%之间,主要是这一时期银行信贷规模的扩张受到监管机构的严格控制,同时部分受国家严格调控的行业如政府融资平台、房地产企业等,转而通过委托、信托等表外渠道进行融资,客观上推动表外业务飞速发展。

(三)直接融资取得长足发展,市场配置资金的作用不断增强

2014年,陕西省直接融资规模(企业债券融资、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融资)达891.42亿元,是2006年的36.37倍,在社会融资规模中的占比由2006年的4.04%上升至2014年的18.38%。从全省直接融资构成情况看,债券融资在直接融资中的比重远远超过股票融资,并逐渐成为陕西省直接融资的主要渠道。2014年,实体经济通过债券市场融入资金776.35亿元,是同期股票融资额的6.75倍,债券融资占直接融资的比重已高达87.01%。

从近几年省内企业使用的债务融资工具看,种类越来越丰富,使用的频率也越来越高。2006—2008年主要集中在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券,2009年省内中期票据有所突破,2010年中小企业集合票据首次推出,2011年非公开定向融资工具、公司债集中发行,2012-2014年省内参与债券市场融资的企业数量不断扩大,各类债务融资工具也使用的更加频繁。

从股票市场看,受发行政策环境影响,省内企业在股票市场募集资金“突增突减”现象明显。2006-2014年,省内企业仅在2008年、2010年和2014年分别从股票市场募集资金146.49亿元、201.85亿元和115.07亿元,其余年份从股票市场直接获取融资额基本上在10亿元上下浮动。

(四)其他融资渠道逐渐兴起,非银行金融机构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稳步提高

其他融资方式主要包括投资性房地产、保险公司赔偿和小额贷款公司贷款。2014年,陕西省内企业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获得的融资额达154.40亿元,是2006年的8.99倍,在社会融资规模中的占比基本稳定在2%左右。其中,保险公司赔偿额为99.59亿元,约为2006年的5.8倍;小额贷款公司贷款54.81亿元,而2006年以前全国及陕西省尚无此类机构。2006年,陕西省作为全国9个首批试点省份之一,批准设立了西安市大洋汇鑫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信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两家小额贷款公司作为试点。2008年5月,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后,全省小额贷款公司也步入了发展快车道。2009年全省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步入亿元级别,当年新增贷款16.97亿元。2011年,陕西省小额贷款公司新增贷款60.43亿元,达到近8年来的顶峰。截至2014年末,陕西省共有小额贷款公司250家,贷款余额216.63亿元,占全省金融机构各项贷款的1.15%,为实体经济的资金需求提供了有益的补充。

三、当前陕西省社会融资规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融资总量仍然偏小,与发达地区有较大差距

陕西作为西部内陆省份,与沿海发达省区相比仍有很大差距,经济总量和信贷规模在全国占比仍然较小,排名也较为靠后。2014年,陕西经济增速在全国排第7位,但是经济总量列全国第16位,属于中游水平。2014年,陕西省社会融资规模达4849.78亿元,在全国排名第13位,低于全国各地区社会融资规模平均水平215亿元,仅为排名第一位的江苏省同期社会融资规模的三分之一;在西部十二省区中排名第三,总量与西部省区中排名第一的四川省相差2242亿元。

(二)新增贷款比重较高,融资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

2014年,陕西省人民币和外币贷款合计新增2596.92亿元,在全省社会融资规模中占比为53.55%,虽然较2006年的87.36%下降了33.11个百分点,但占比仍然超过一半,仍是省内企业和个人的主要融资方式。与东部经济发达地区相比,其他融资方式发展较慢,尚未建立起多元化的融资体系。银行作为社会资金需求的主要供给方,在信贷规模受限的情况下必然会选择资信好、规模大的企业或由政府主导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不利于融资格局的改善和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

(三)表外融资过快发展,既抬高了融资成本又不利于风险管控和宏观调控

以委托贷款、信托贷款为代表的表外业务近几年来蓬勃发展,一方面表外业务发展拓宽了实体经济的融资渠道,提高了社会闲置资金的配置效率,另一方面,由于受托人本身不承担投资风险的制度设计,导致中介机构缺乏对委托资金来源和实际投向进行有效控制,其产生的业务风险在金融系统中的蔓延更快、覆盖面也更广。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不仅抬高了融资成本,而且表外融资的资金用途、流向更具有隐蔽性,不利于投资者和监管机构对风险的识别和监控;二是由于不受存款准备金率的限制,委托贷款和信托贷款业务具有更高的杠杆率,在当前我国主要以数量型货币政策为主的宏观调控手段下,不利于央行对社会资金总规模的控制;三是部分产能过剩、高污染、高能耗的行业为了规避国家政策限制,绕道表外获取资金,进一步削弱了国家信贷政策调控效果。

(四)股票融资发展缓慢且波动性强,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难以有效发挥

陕西省股票融资在社会融资规模中的占比一直较小,2006—2014年股票融资占社会融资规模比重基本在1%上下浮动。截至2014年末,陕西境内上市公司为42家,仅占全国上市公司的1.61%。这也反映出省内多数企业与上市公司的规范和要求存在较大差距,缺乏科学确定融资方式与融资数量最优组合的资本运营能力。直接融资市场发展的缓慢使得实体经济的融资渠道单一并过度依赖银行体系,制约了社会融资规模结构的优化,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难以充分发挥,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金融支持经济增长的效能。

(五)其他融资方式占比较低,发展后劲不足

2006-2014年,其他融资方式(投资性房地产、保险公司赔偿和小额贷款公司贷款)由17.18亿元增长至154.43亿元,年均增速27.63%,增速低于委托贷款、信托贷款、企业债券等主要融资渠道,在全省社会融资规模中的占比不到5%,多数年份在2%-3%之间波动。主要原因:一是相对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保险公司的总部,地方性分支机构几乎没有权限进行房地产投资,而规模相对较小的地方法人机构进行房地产投资的十分有限。二是保险公司赔偿增长相对稳定,与省内物价水平、经济发展速度基本相适应,没能为其他融资方式带来更多的拉动。三是小额贷款公司在经历了快速发展期后,遇到瓶颈,受监管力度加强和资金规模限制等多重影响,新开公司数量和贷款增长速度双双放缓。

(六)融资规模贡献率下降,资金配置效率不高

从统计结果来看,陕西省社会融资规模的使用效率高于全国,但总体呈下降态势。陕西省社会融资规模对GDP的贡献率由2006年的7.82%下降至2014年的3.65%。与全国同期的平均使用效率相比,趋势协同性一致,效率优势的差距不断缩小。2006年,陕西省社会融资规模对GDP的贡献率高于全国同期2.76个百分点,2008年与全国同期社会融资规模的使用效率最为接近,两者仅相差0.35个百分点,随后5年陕西省社会融资规模使用效率的走势与全国基本一致,基本保持高于全国同期平均水平0.5个百分点左右,2014年陕西省社会融资规模对GDP的贡献率还低于全国同期水平0.25个百分点。这说明陕西省单位金融资金的投入对经济的拉动作用越来越小,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还有待进一步改善和提高。

四、扩大融资规模与优化融资结构的建议

(一)扩大社会融资总量,保持地区社会融资规模适度合理增长

统计分析结果表明,陕西社会融资规模增大对于经济增长具有显著的推动作用。作为欠发达地区,陕西经济发展正处于转型的关键时期,2012年陕西人均GDP首次达到全国平均水平,2014年末城镇化率也刚刚突破52%,与陕西省“十二五”发展规划中57%的目标还有较大差距,建设西部强省和推进城镇化建设还有巨大的资金需求空间。因此,陕西经济的发展仍然需要扩大社会融资总量,要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保障社会融资规模的合理适度增长,充分发挥地区社会融资规模对区域经济增长的推动作用。一方面要保持节奏上的均衡,防止各月度出现大幅波动;另一方面要保持结构上的均衡,促进社会融资规模各组成部分应相互协调均衡发展。

(二)改善社会融资结构,推动融资渠道多元化发展

一是要进一步完善市场融资体系、建立健全多元化融资渠道和融资工具。二是要进一步优化融资结构,通过推介和引导资质较好的企业和项目进行直接融资,降低实体经济对间接融资的依赖性。三是大力发展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等,通过政府引导和扶持,鼓励企业、金融机构、个人、外商等各类投资者积极参与各类基金的建设。

(三)加强金融机构表外业务监测,严防表外业务风险外溢

一是要加强表外业务监测,建立健全表外业务专项统计制度,及时、全面和准确地反映金融机构表外业务发展状况和潜在风险。二是要严格规范表外业务操作流程,确保表外业务的资金投向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保持一致,督促商业银行建立表外业务的风险预警机制,将表外业务的风险保持在可控范围内。

(四)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增强实体经济直接融资能力

要进一步提高直接融资在陕西省社会融资规模中的比重,一是优化陕西省直接融资的环境,加强对有上市意愿企业的辅导和培育,为全省企业提供一整套引导资金流动的聚集机制。二是大力发展陕西省企业债券融资市场,丰富中小企业融资市场主体结构和产品结构。三是持续推进“双推双增”融资工程,深化对企业融资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做好企业与相关部门、债券市场沟通对接,推荐引导战略新兴行业、中小企业等积极运用债券融资工具。

(五)合理引导民间资金,充分发挥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作用

一方面要支持和鼓励更多的民间资本参与小额贷款公司的组建,促使民间融资走向合法、合规的道路;另一方面要支持、鼓励和规范现有的小额贷款公司,通过放开单一股东持股比例限制、鼓励境外投资者参股或控股小贷公司、加强与大型商业银行的创新合作等方式,解决小贷公司资金短缺问题,充分发挥资本金放大效应,使其真正成为正规金融的有益补充。

(六)提升社会融资规模的利用效率,促使经济与金融协调发展

作为典型投资拉动型和资源输出型的陕西经济,长期以来形成的粗放式经济发展模式还需进一步转变,经济结构调整和优化也进入关键时期。因此,一方面必须要继续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优化经济结构,提高政策透明度,通过经济自身发展路径的转变来引导地区社会融资规模结构的优化;另一方面,要提高融资主体的自由度,通过价格手段调节和优化社会融资配置的结构,促使资金主动从使用效率较低的部门流向使用效率较高的部门,从而提高社会融资规模的利用率,达到经济和金融的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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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Reflection and Suggestion on Expanding the Regional Aggregate Financing to the Real Economy and Optimizing the Financing Structure

——A Case of Shaanxi Province

WANG Zhaohua

(Xianyang Municipal Sub-branch PBC, Xianyang Shaanxi 712000)

Abstract:The paper analyzes the changing tendency, the structural characteristics and the promotion effect on the economic growth of the aggregate financing to the real economy in Shaanxi province from 2006 to 2014. The suggestions on the development and optimization of the AFRE are put forward from six aspects such as expanding the gross of AFRE, improving the structure of AFRE, strengthening the monitoring of the off-balance sheet business of financial institutions, greatly developing the capital market, rationally guiding the informal capital and raising the utility efficiency of AFRE so as to promote the optimization and transformation of the economic structure, narrowing the differences with the economic developed areas and enhance the positive interaction between the finance and the local economy.

Keywords: regional aggregate financing to the real economy; structure optimization; economic growth

责任编辑、校对:张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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