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商业综合体消防设计

2015-10-29 08:41潘宁
建材与装饰 2015年10期
关键词:观众厅中庭综合体

潘宁

(广东海外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广东 广州 510000)

浅析商业综合体消防设计

潘宁

(广东海外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广东广州510000)

在分析评估的基础上对建筑的设计理念进行论证并提出相应优化方案和加强措施,保证其消防安全可达到规范要求的同等水平。

性能化防火设计;安全疏散;防火分区;高层观众厅

引言

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筑功能复杂,体量庞大,大多数都不能按照现行的国家防火规范实现其特定使用功能,这样的建筑需考虑性能化防火设计。即在分析评估的基础上对建筑的设计理念进行论证并提出相应优化方案和加强措施,保证其消防安全可达到规范要求的同等水平。

1 商业综合体发生火灾的特点

大型商业综合体的建筑特点及使用性质决定了其火势发展的规律性,以及对人员疏散和消防扑救的不利影响。

特点1:大型综合体可燃物集中,空气对流条件好,火灾时火势容易蔓延扩大。商场内可燃物的连续摆放会令火势迅速扩散,直至整个防火分区。若商铺与交通区域之间无有效的防火分隔,火灾也容易在不同商铺之间形成大规模的蔓延。并且,大跨度、大高度、形状不规则的防火卷帘也有较大的消防安全隐患。

特点2:大型综合体建筑空间较高,共享空间内往往悬挂装饰物,广告牌等可燃物,火灾垂直蔓延途径多,容易形成立体燃烧。同时,火势发生时,高温烟气会通过中庭、管井等竖向通道迅速垂直蔓延,强烈的烟囱效应会令高温烟气在短时间内充满整个建筑。

2 商业综合体消防设计的难点

商业综合体往往集商业、餐饮、休闲娱乐、文化、办公等于一身,在布局上有多种形式。不同的业态和商业功能布局的可燃物和火灾荷载的分布特点、火灾和烟气蔓延特点、人流特点均不相同。本文以商业综合体内的步行街由不规则中庭、公共走道及其两侧较小商铺或较大面积百货为例,对商业综合体的消防设计进行浅析。

难点1:安全疏散。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第6.1.7条:高层建筑内的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和阅览室等,其室内任何一点至最近的疏散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宜超过30m;其它房间内最远一点至房门的直线距离不宜超过15m。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第6.2.6条:除通向避难层错位的楼梯外,疏散楼梯间在各层的位置不应改变,首层应有直通室外的出口。

由于每个疏散楼梯均有最远疏散距离的限制,疏散楼梯在平面中就需要较均匀的布置,位于商业综合体中部的楼梯在首层就不能直通室外,人员需通过交通公共区域到达室外,最大疏散距离往往已超过30m。

难点2:防火分区。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第5.1.2条:高层建筑内的商业营业厅、展览厅等,当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且采用不燃烧或难燃烧材料装修时,地上部分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为4000m2;地下部分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为2000m2。

对于大型商业综合体,若按照上述规范要求,需用防火卷帘将各层的中庭开口与交通区域进行分隔,但实际中庭的设计,往往为不规则的曲线,异形的防火卷帘不但本身的可靠性较低,而且需要定期进行检修,后期维护费用也较高。因此采用大量防火卷帘,消防安全实际难以保证,且不能满足建筑的使用功能需要。

难点3:高层观众厅的设计。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第4.1.5条:高层建筑内的观众厅、会议厅、多功能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应设在首层或二、三层;当必须设在其它楼层时,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4.1.5.1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宜超过400m2。

商业综合体内的观众厅往往被放置在高层,这样不但可以消化高层的商业面积,更可以将消费人流带动到高层区域并促使顾客增加购物时间。随着放映技术的提高,越多的影院对观众厅的面积也有了更大的要求。但同时带来的就是消防隐患及消防难度的增加。

3 可行性消防设计解决方案

商业综合体大多由公共走道,中庭以及两侧商铺组成,其中中庭和走道组成的公共区域为火灾荷载较低的人流通行空间。

3.1关于临时安全区

为了解决部分疏散楼梯必须经公共走道才能疏散到室外的问题,将公共走道及中庭设计为“临时安全区”。“临时安全区需满足以下要求:

(1)公共走道及两侧的商铺需采用防火分隔措施:采用防火隔墙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采用防火玻璃时,其耐火隔热性和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1.00h,并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进行保护;与公共走道相连通的门、窗,采用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如图1所示)。

(2)各层公共走道仅作为人流通行的过道使用,“临时安全区”不布置任何可燃物。

图1 室内步行街两侧采用防炎玻璃分隔示意图

(3)为防止移动可燃物(如:商铺进货推车、顾客行李、临时装饰物等)发生火灾,在大于300m2的中庭内设大空间自动扫描定位喷水灭火系统。

(4)中庭及走道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5)中庭设置机械排烟设施。

3.2关于疏散距离

部分疏散楼梯未与中庭相连,为了尽可能减少火灾时人员疏散到安全区域所需的时间,且满足且商场内任何一点至最近的疏散出口的直线距离不超过30m。借鉴人防设计设置避难走道的方法,设置安全走道以保证满足规范的疏散距离要求。安全走道需满足以下几点:

(1)通向安全走道的各防火分区疏散人数不等时,避难走道的净宽不应小于设计容纳人数最多的一个防火分区通向安全走道各安全出口最小净宽之和。

(2)安全走道两侧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墙体,不应采用防火玻璃。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

(3)防火分区至安全走道入口处应设置防烟前室,前室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4)安全走道消火栓、火灾应急照明、应急广播和消防专用电话等需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3.3关于防火分区

(1)百货等商业主力店,按照建筑面积不大于4000m2划分为独立的防火分区,并采用防火墙与公共走道区域进行分隔,人流必要开口处可采用特级防火卷帘或甲级防火门,开口部位的防火卷帘总宽度小于10m。

(2)走道单侧多个商铺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m2时,每隔2000m2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墙进行分隔,防火墙两侧门窗洞口的水平距离不小于2m(如图2所示)。

3.4关于高层观众厅

(1)为避免火灾在观众厅之间蔓延,结合影院功能及平面特点,将每个观众厅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h的墙体和甲级防火门设计为独立的防火单元。

(2)每个观众厅设计为独立的防烟分区。

(3)影院内所有装修均采用不燃烧材料,疏散走道上不堆放任何可燃物。

(4)大于400m2的观众厅设自动扫描喷水定位灭火系统。

图2 单侧多个商铺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m2时的分隔要求

(5)影院独立设置一部直通室外的疏散楼梯。

4 商业综合体消防建议

(1)保持疏散走道畅通,按要求关闭防火门,及时检查各疏散指示设施是否完好。

(2)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测维护,保证火灾时可有效启动。

(3)对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培训及演习,制定商业综合体整体消防应急预案。

(4)日常消防检查及时清除或报告问题及故障。

5 结语

功能复杂的大型商业综合体日益增多,一旦发生火灾,损失难以估计。消防性能化设计旨在适当的范围内使用,减少消防安全的隐患。不同建筑的消防情况均不相同,需根据实际项目进行相应的性能化设计。提高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从源头避免火灾的发生才是最合理、有效的消防措施。

[1]《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3]《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48-2014).

TU247

A

1673-0038(2015)10-0021-02

2015-2-20

潘宁(1985-),女,工程师,建筑学本科,主要从事建筑设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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