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质检总局在其官网发布了《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向全社会征求意见,有望为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完备的制度保障,结束我国在消费品召回监管领域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本次征求意见稿具有五方面的特点。明确生产者是召回第一责任人、召回范围将实施目录管理制度、强调缺陷信息集中分析处理和共享、实行二级监管模式、强调加强召回工作技术支撑。(来源:质检总局网站)endprint
中国纤检 2015年1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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