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国抽不合格产品将禁止销售

2015-11-13 18:22:31
中国纤检 2015年14期
关键词:后处理产品质量监督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在其官网发布了《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后处理工作规定》的公告。公告称,停业整顿后经再次复查仍不合格的,应通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许可部门吊销相关证照。该规定将于2015年7月1日起施行。《国抽新规》规范了适用范围、工作内容和程序以及相关执法部门的权限和责任,并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作出了严格的要求。规定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应当自收到《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责令整改通知书》之日起,根据不合格产品产生的原因和后处理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制定整改方案,按规定要求在30日内完成整改,并向后处理部门提交整改报告,提出复查申请。(来源:中国质量报)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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