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昆峰 副教授(河南警察学院 郑州 450000)
经济法主体也称为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它是指国家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既可享受相关权利,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的社会实体。经济法律的制定与实施全部是围绕着经济法主体展开的,经济活动也指的是经济法主体之间的活动,经济法主体相互作用,才能推动经济发展。在我国,经济法主体有国家机关、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等。各经济主体之间,关系和谐、协调一致,是经济市场正常运用的可靠保障。近些年,我国市场经济繁荣发展,各经济主体之间的联系日益紧密,形成放大效应。经济主体放大效应的形成给经济法内容的完善提出了迫切的要求,同时也给经济法的实施带来一定的阻碍。本文对经济法主体放大效应的形成机制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并对经济法主体放大效应的形成对经济法产生的正面作用及负面影响进行论述,同时寻找出抑制其消极作用出现的有效策略,旨为经济法的科学制定及有效实施提供有益的参考。
尺度效应是指事物规模是决定事物性质的最重要标准,随着事物规模的扩大,事物的性质相应会发生变化,事物之间的运行规律也就随之发生改变。在市场经济中,经济法主体之间的合作越来越密切,经济法主体经济利益的获得不仅可以通过与其他经济主体进行贸易来实现,还会通过在与其他经济主体合作与竞争过程中,循环利用一些资源而实现财产增量,既增量财产权的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