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博纳
[摘要]在我国社会主义和谐发展的今天,社会关好、生活安定是人们永远的向往,它也是中国人千百年来追求的一种理想境界。本文借鉴了中国传统文化中博大精深、源远流长的“天人合一”思想,从法学特有的视角探析了“天人合一”思想的传承和发扬,并从“天人合一”的思想角度对法学依循的理念等进行了反思,综合阐述了基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视域角度下的天人合一思想在当代社会的存在价值。
[关键词]天人合一;思想;价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谐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5918(2015)22-0049-03
doi:10.3969/j.issn.1671-5918.2015.22.024 [本刊网址]http:∥www.hbxb.net
和谐,即为协调。在孔道思想中,和谐为“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它指出了通过加强等级、制度来约束国民,凡事如果都要以礼相范,长此以往就会“异于表,离于心。”失去国民的信任和和谐的治国氛围。所以治国必须先要以“和”为先,调节国中上下左右的隔阂,正如孔子所言“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
一、基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视域下的和谐社会建设
(一)和谐社会的内涵
和谐的价值在世界上弥足珍贵,它是世界上最美丽的状态,是人类千百年来所追求的完美理想境界。早在中国古代,和谐就已经成为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核心思想,古人认为,和谐社会即大同社会。所谓大同社会,正是古代人所追求的和谐社会的至高境界,无论是早期的儒家、墨家、道家还是后来的法家学派,他们对和谐思想有着深刻的理解和诠释。……
湖北函授大学学报 2015年2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