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鸿星
银行业激烈竞争图景下,需要满足多项各样的监管要求,如长期横亘在银行业放贷激情路上的“存贷比”红线指标。该指标始于1995年5月10日通過的《商业银行法》,至今已逾20年。2015年6月2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修正案(草案)》,并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后获通过而正式施行。此次商业银行法修订将存贷比不得超过75%的指标删除,将存贷比由法定监管指标转为流动性监测指标,标志着商业银行获得了更大信贷投放空间,被认为是银行监管改革的重要一步,并有利于利率市场化深入发展,对国内银行业乃至金融业运行形势等都有重要影响。
存贷比指标设立的初衷是为了控制银行信贷盲目投放,加强银行流动性管理,尤其是在经济周期上行时,大量的融资需求刺激银行业放贷冲动,存贷比监管红线可以约束银行信贷规模的快速增长。同时,“量入为出”的稳健信条影响下,留存25%的资金被认为可保护储户安全,防范银行流动性风险。存贷比指标执行20年来,有两方面需要重要关注:一是指标的临界状态时期有多久,二是指标的计算规则是否有变。有学者统计,1995~2003年,75%的存贷比监管指标失效,此阶段银行业整体存贷比高于75%,2004~2010年,存贷比整体低于75%,2011年至今,部分中小银行存贷比接近75%。由此,存贷比指标在最近十年才真正对银行业发挥了红线作用,将贷款余额占存款余额的比重调整到监管框架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