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进
在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突出强调党校姓党,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性和先导性工程,是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基本遵循和根本原则。笔者认为,全国党校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主要内容,可用“一、二、三、四、五”来概括。
强调党委书记是
“第一责任人”
党校姓党名校,姓“党”是政治属性,名“校”是职责定位。是党的学校,办好党校的责任主体理应是各级党委,这是体现党校姓党的根本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和改善党委对党校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是办党校、管党校、建党校的主体,党委书记是办党校、管党校、建党校的第一责任人。这在党校发展史上第一次十分清晰地明确了办好党校的责任主体。
党校建设的规划、班子建设、干部队伍结构与素质等党校发展的重大问题是否科学,是否适应干部教育培训的需要等,是检验各级党委办好党校与否的标尺;党校教学、科研、学科建设、智库建设以及学员在校学习状况与效果如何,是各级党委履行管好党校责任是否到位的现实表现;党校经费投入、软硬件建设、后勤保障是否适应现实需要,是各级党委履行建好党校责任是否到位的检验尺度。
在各级党校发展中,大部分地方党委履行办管建党校责任较好,但也有部分地方特别是一些县级党校发展面临重重困难,经费投入、硬件建设、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严重滞后,党校工作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想起来才要、忙起来不要”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