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家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思考

2016-01-23 14:20汪金福曾正祥李任先赵远崇
中国农业文摘-农业工程 2016年3期
关键词:投入品农产品监管

汪金福,曾正祥,李任先,赵远崇

(1.巧家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云南巧家 654699;2.巧家县畜牧站,云南巧家 654699;3.巧家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云南巧家 654699)

1 巧家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

巧家县位于云南省东北部、昭通市西南部,地处东经102°52′~103°26′、北纬26°32′~27°25′,南北长98km,东西宽57km,辖16个乡镇、192个村委会(社区),国土面积3 245km2,境内最低海拔517m,最高海拔4 041m。2013年末有总户数21.13万户,总人口59.1万人,其中:农业人口48.65万人。2015年全县农作物播种面积5.47万hm2,产量25.73万t;畜禽存栏达164.96万头(匹、只),出栏264.6万头(匹、只),肉蛋总产达90 400t,产值近20亿元;全县农村经济总收入41.0453亿元,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 188元。巧家生猪生产和粮食生产已列为全国生猪调出大县和全国产粮大县。

2 农产品质量安全潜在隐患

2.1 生产发展滞后存在着隐患

由于巧家地处山区,县内山高坡陡,农户居住分散,农户生产规模小而全,产品生产难成气候,导致我县的农产品生产量小并且分散,点多面广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一大难题,应对良策是走村级监管为重点之路。目前,全县的农产品主要以农户生产和农村集贸市场交易为主,“订单农业”还只是一个概念,秋洋芋和冬早马铃薯,都没有真正签订产销合同,只是一些老板利用市场价差来贩运销售,要真正走“订单农业”,让社会中介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路还很漫长。

2.2 产业发展带来隐患

随着科技进步和生产力的不断发展,过去的农户小生产将逐步向专业大户转移,节约化程度将有所提升,农特产业发展就会出现无法预知的新情况,比如在生产中使用危禁物质、过量使用农业投入品等违法行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形势不容乐观,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提前做好应对之策,防患于未然。加之人们对种养殖业效益的追求,缺乏科学防范知识和有效监管,过渡使用或滥用农业投入品行为,将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最大隐患;其次,由于生产的节约化程度提高、规模增大,自身产物处理不当或不科学,从而导致环境污染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

3 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主要工作

3.1 抓好农业投入品监管,从源头把控农产品安全

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主要以监管经营业主为主,通过查验证照,检查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和购销台账;检查经营产品的批准文号、生产厂家、成分含量及性能、标签说明等,告知经营业主国家规定的禁(限)用农(兽)药名录,淘汰和降低高毒、高残留农(兽)药市场占有比例,降低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因素。加大对屡教不改、为追求利益顶风作案等违法行为查处打击力度,促进规范经营,合理使用。

3.2 抓住种养殖环节监督管理,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

种养殖环节(特别是种养殖大户)是农业投入品的主要使用者,也是农产品的主要生产者。加强对其使用农业投入品情况的监督指导,督促规范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档案,查处使用国家规定的禁(限)用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加大打击力度。严格执行农产品的农(兽)药“休药期”制度,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

3.3 抓实“三品一标”认证和生产监管,推行标准化生产,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

“三品一标”是现代农业的产物,有严格的认证过程和生产过程的程序监管,是提供品牌、安全农产品必须遵循的重要途径。在指导、协助农产品生产企业申报认证的同时,采取两方面的监管措施:一是针对“无公害农产品”获证企业管理,主要是监督和指导获证企业规范用标,谁申报谁使用,不得转借或出让“标识”,并认真做好生产记录,规范农业投入品的使用管理;二是针对超市、集贸市场和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农产品“标识”监管,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

3.4 加强市场鲜活农产品监测,促进农产品消费安全

加强上市鲜活农产品的农残含量监测,是对广大消费者负责的体现。要加大监测范围、监测频次和及时性,对农残含量超标的鲜活农产品,采取退市或无害化处理,并及时将监测信息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引起广大消费者特别是集中购买者的注意,促进农产品消费安全。

3.5 规范畜禽屠宰监督管理,强化检疫工作和病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维护畜产品质量安全

屠宰加工、分割是畜产品来源的必经程序,要严格推行活畜进场登记、检疫,只允许健康畜禽进入屠宰车间,带病畜禽不能进入屠宰环节,只能作为病害动物、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经检疫人员检验合格并盖上合格验讫印章的鲜肉才能上市出售,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产品不得上市销售,严格按规定进行高温或无害化处理。

3.6 加强农业综合执法与司法衔接,加大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力度,筑牢农产品质量安全根基

农业执法涉及的领域多,我们要以采取执法主体部门为主,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配合的方式,加大各部门的执法力度,强化依法打击各环节的违法行为。加强与司法部门衔接,对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杜绝以罚代刑。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形成高压震慑,提高违法成本,让其不敢违法、不想违法,筑牢农产品质量安全根基。

[1] 尹其恩,张峰.浅谈巧家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措施的落实[J].农民致富之友,2014,(24):3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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