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题与答案

2016-02-01 00:54:01
中国动物检疫 2016年9期



习题与答案

编者按 :为提高动物卫生执法人员动物卫生法学理论水平和执法办案能力,贯彻《全国官方兽医培训规划(2010—2014年)》提出的“创新方法,形式多样”的培训原则,本刊在“培训园地”栏目开设了“习题与答案”,特委托青岛东方动物卫生法学研究咨询中心就动物卫生法学理论知识及执法实践中的热点问题编写成习题,并以当期刊问题下期刊答案的形式,供执法人员自学。执法人员可以自选习题进行作答,凡将答案反馈的,《中国动物检疫》编辑部和青岛东方动物卫生法学研究咨询中心共同出具学时证明(请将答案邮寄至《中国动物检疫》编辑部)。

【第八期习题与答案】

1. 简述并举例说明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不服申请复议的管辖。(本习题0.3学时)

答:我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根据该条规定,行政相对人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的动物卫生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即申请人可以选择向该兽医主管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选择向上一级兽医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如,行政相对人对甲市乙区兽医主管部门作出的动物卫生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选择向乙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选择向甲市兽医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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