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法典编纂的几点思考

2016-02-01 10:25:44王雪
法制博览 2016年13期

王 雪

延边大学法学院,吉林 延吉 133002



关于民法典编纂的几点思考

王雪

延边大学法学院,吉林延吉133002

摘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是法治经济,为此,推动社会发展、经济进步,加强社会市场法制建设、编纂民法典逐渐提上日程。民法典的编纂为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社会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在编纂过程中不可能一蹴而就,应坚持分步走原则,率先完成总则部分的编纂,而在此过程中产生诸多问题。本文主要从民法典的立法路径、民法与商法的关系以及人格权的体例方面进行阐述。

关键词:民法典;商法;人格权;立法路径

一、民法典的立法路径

《民法通则》自1987年施行以来一直沿用至今,是中国民事立法史上的里程碑。为保障民事主体合法的民事权益,正确的调整民事关系,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因此,在当今的民法典编纂中,《民法通则》是一个必须要面临的问题,这直接关乎了民法典的立法路径,对民法典的编纂有重大影响。如今,在法学界对于这个问题有两种不同的观点:第一,坚持以《民法通则》为民法典的立法基础,将《民法通则》进行修改后,直接作为民法典的蓝本加以使用;第二,坚持对《民法通则》进行扩张补充,将商事总则、人格权等进行统和。

笔者认为,此次民法典的编纂不能完全借鉴《民法通则》的内容,民法典的编纂应坚持立足现实,从法治建设的实际需要出发,坚持制度创新和理论创新的指导思想,不能照搬照抄,要制定符合中国当代国情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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