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建筑节能标准化的现状

2016-02-05 20:16王小广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江西南昌330000
山西青年 2016年5期
关键词:节约资源经济发展

王小广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江西 南昌330000



浅谈我国建筑节能标准化的现状

王小广
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江西南昌330000

摘要:在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当下,建筑节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其一方面能够实现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还能够有效节约资源,可谓是一举多得。然而与那些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建筑节能标准化工作还相对比较落后,难以实现对建筑节能工作的有效引导。因此,必须对我国建筑节能标准化的现状进行深入的思考,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为我国建筑节能标准化奠定理论基础,进一步提升建筑节能标准化水平。

关键词:建筑节能标准化;节约资源;经济发展

近些年来,我国在建筑设计和施工领域进行了相应的节能改造,并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规确保建筑节能工作的有效展开,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与此同时,我们也应当充分意识到自身在建筑节能标准化方面同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实行建筑节能标准化,进一步推动节约型社会的建设。

一、我国建筑节能标准化现状

(一)从管理角度方面来看: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建筑节能标准化起步略晚,缺乏建筑节能标准化的相关经验。为了促进建筑节能工作的有效开展,我国于1994年成立了建筑节能办公室,并在此基础上落实了一系列的节能标准,充分的显示出了我国对建筑节能工作的重视力度。[1]除此之外,我国又建立了建筑节能中心,极大地推动了我国建筑节能工作的有效开展。然而,我们必须承认,我国在建筑节能标准化方面所建立的一系列组织机构还是临时性的,各部门之间没有形成良好的协同工作机制,导致工作效率得不到进一步的提升。

(二)从法规制定方面来看:自1997年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以后,我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建筑节能法律法规,然而这些法律法规绝大部分都是对新建建筑执行节能标准的强制规定,且大多数都集中在建设设计领域,很少涉及到建筑运行方面的节能规定,这对于我国建筑节能标准化的实现来说,是非常不利的。除此之外,我国现行的建筑节能标准以及法律法规还没有形成科学的体系,与建筑节能市场的契合度不高,难以实现高效操作。[2]

(三)从标准实施方面来看:建设节能法规和标准实施效果不佳是困扰我国建筑节能标准化的又一大问题。根据相关调查显示,现阶段能够达到我国建筑节能标准的建筑非常少,尤其是在我国城乡既有的房屋建筑中,达到建筑节能标准的更是寥寥无几,甚至部分建筑还存在比较严重的保暖隔热性差、气密性差等问题。

二、提高我国建筑节能标准化的对策

综上所述,现阶段我国建筑节能标准化的落实情况不容乐观,需要相关工作部门给予高度的重视,采取多种方式、多策并举,多管齐下,实现我国建筑节能标准化水平的提高,为我国建筑领域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一)管理体制方面:纵观国外发达国家建筑节能发展历程,我们不难发现,建筑节能经济是一种工艺性很强的经济形式,如果仅仅依靠市场对建筑节能经济进行调节,则很难达到我们预期的效果。因此,我国在进行建筑节能标准化的过程中,应充分发挥政府及相关企事业单位的积极性,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体制,充分发挥政府在建筑节能标准化工作中的作用,从而进一步提高我国建筑节能标准化管理工作。

(二)法规制定方面:笔者认为,我国应当实现建筑节能相关标准以及法律、法规、政策的配套制定,为实施建筑节能标准奠定基础。在制定建筑节能标准以及相应法律、法规的过程中,还应当着重注意标准制定的科学性。从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出发,使建筑节能标准与市场实现高度契合,从而进一步提高建筑节能相关标准以及法律法规政策的可操作性。

(三)标准实施方面:在建筑节能标准实施方面,我国应当做到以下几点:首先,推行系统的市场准入制度,监督和管理建筑设计到施工验收的全过程,从而进一步降低建筑节能工程损耗。[3]其次,在建筑施工之前,相关部门必须对设计方案进行全方面的审查,从而确保建筑节能在建筑设计过程中的应用。再次,对于民用建筑施工工程进行严格的监督,确保民用建筑能够有效执行建筑节能法规。最后,还应当对建筑运行中的能耗进行检测,对于超出标准的施工单位以及建筑设计单位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罚,从而保障建筑节能标准的有效实施。

(四)激励政策方面:所谓激励政策,主要是指政府以及相关管理部门通过经济杠杆来确保建筑节能标准实施的手段。笔者通过长期的研究与实践认为,我国若想实现建筑节能的标准化,应当制定一系列的经济激励政策,例如可以制定节能建筑可以减免一定税收的优惠政策,等等。除此之外,我国相关部门还应当充分发挥经济调节手段的激励作用,引导节能标准的有效实施,进一步提高我国节能工作的水平。

(五)标识制度方面:建筑能耗标识制度落实可以通过建立强制性的最低能耗标准,增设建筑设备市场准入的最低门槛等方式来实现。通过建立建筑能耗标识制度,我们可以进一步提高房地产商生产节能高效产品的积极性,还能够为节能建筑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从而促进建筑节能标准的有效实施,实现我国建筑领域的可持续发展。[4]

三、结语

总而言之,建筑节能标准化工作的开展对于进一步提高我国建筑节能水平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因此,我们应当对建筑节能标准化工作的开展给予高度的重视。通过大量的实践表明,在落实建筑节能标准化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可以从管理体制方面、法规制定方面、标准实施方面、激励政策方面以及标识制度方面入手,切实提高我国建筑节能标准化工作水平,为我国的节能建筑营造良好的竞争环境。

[参考文献]

[1]王国田,田峰.我国村镇建筑材料节能标准化现状与展望[J].中国标准化,2011,08:64-66.

[2]黄巧玲.浅论我国建筑节能标准化现状及未来发展[J].中国标准化,2011,07:45-48.

[3]张向荣,刘斐.国内外建筑节能标准化比较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中国科技论坛,2008,07:140-144.

[4]杨瑾峰.建筑节能标准化现状和发展[J].建筑,2006,07:42-45.

中图分类号:TU201.5-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049-( 2016)05-022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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