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海波
“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影响
◎孙海波
增值税和营业税是最为重要的两个流转税税种,基本涵盖中国所有企业和行业,“营改增”影响之大毋庸置疑。“营改增”政策的推行使建筑施工企业减少重复征税压力,理论上可以降低纳税成本,但由于建筑业所处的环境以及行业特点的影响,造成建筑企业存在税负比例过高、进项税额抵扣不充分、增值税发票难以有效取得等相关问题,目前“营改增”对建筑业来讲可以说机遇与困难同在,挑战和发展并存。
“营改增”解决了建筑业重复征税的问题
有利于解决总分包业务的重复征税。营业税中,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而实际业务中,受抵扣条件的制约,特别是分包发票的取得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使得抵扣难以实现,造成重复纳税。“营改增”的推行进一步规范总分包业务,通过调整业务流程减少重复征税。
有利于解决设备安装业务的重复纳税问题。营业税中,除有特殊规定外,建筑企业为建筑工程提供的设备应计入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而建设方提供的设备不作为营业税的课征对象。这就造成了统一安装项目的进项税额在不同情况下的不同处理结果。“营改增”的推行,课税对象从营业额变为增值额,无论设备物资由谁采购,只要满足条件就可以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