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俊金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上海200042)
能源低碳转型发展背景下的碳税制度抉择
曹俊金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上海200042)
摘要:生态环境保护和我国能源资源的状况迫切要求我国能源低碳转型发展,能源低碳转型发展的关键在于能源法律制度转型,法律转型是能源低碳转型发展的强力助推器,碳税制度作为减排法律制度的关键组成,在能源低碳转型发展法律制度中具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在中国是否开征碳税争议巨大,其他国家同样也是如此,澳大利亚废除碳税的做法反应出利益集团影响下的碳税“政治闹剧”,意味着澳大利亚能源低碳转型发展努力的失败。征收碳税对我国经济影响比较有限,但对二氧化碳减排意义重大,政府应研究并推出碳税及其配套制度,推动我国经济增长模式顺利转变,实现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低碳;转型;碳税;节能减排;二氧化碳
碳税(carbon tax)是二氧化碳排放税的简称,最先由芬兰于1990年开始征收,随后两年时间里荷兰、瑞典、挪威等北欧国家也相继开始征收碳税,目前英国、意大利、德国、新西兰、日本等已开始征收碳税,美国部分州也开始征收碳税。我国学者对碳税问题的研究肇始于上世纪90年代初,在近几年达到了研究的高峰,并且大多数观点认为应当通过碳税这一财税手段来推动经济的低碳转型发展。国家相关部委也对是否征收碳税、如何征收碳税问题进行了相应论证,如财政部财科所做了《中国碳税税制框架设计》专题报告,环保部环规院做了《应对气候变化的中国碳税政策框架》的课题,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发布了《实施碳税效果和相关因素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