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 韡
中国流行音乐演唱的社会学宏观考察
——基于社会干预、社会效应与社会生产的视角
■ 王 韡
1927年由黎锦晖创作、黎明晖演唱的歌曲《毛毛雨》的问世,标志着中国流行音乐的诞生,迄今已走过了近90年的历史,其已经发展成为中国社会受众人数最多、受众面最广的音乐文化形式。流行音乐中最重要的呈现方式就是演唱,中国的流行音乐演唱与中国社会互为作用、相互影响。中国流行音乐学会主席付林将军曾指出:“流行音乐与社会价值、社会观念互为表里。社会决定文化,而文艺(文化)又引导社会。”①同时,加拿大蒙特利尔大学音乐系主任菲立德嘉教授在经过大量的社会调研后指出:“现代人每天平均有三个半小时会和音乐接触,而接触的又大部分是流行音乐。从人类学和社会学看,单是比重就已经有研究的价值。”②因此,从社会学的一些主要视角入手,对中国流行音乐演唱进行整体性关照,有其必要性。本文认为,社会干预音乐、音乐的社会效应和音乐的社会生产,是这种关照下首先需要探析的三个维度。
20世纪10年代,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思·韦伯提出的“社会作用论”,即关注了社会对音乐的控制、作用及影响,强调社会第一性,音乐(艺术)第二性,对于音乐社会学的研究有着重要的意义。他提倡把音乐放置于社会中,来审视社会对音乐的干预力度,以此得出社会与音乐的互动关系程度。对于演唱来讲,社会对其干预程度越高,表明社会对演唱的制约就越大,其发展往往就越缓慢,在社会文化中的地位也就越低,得不到官方的重视和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