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晓燕
关于包含透明部分产品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提交视图的探讨
冯晓燕★
对于带有透明材料的产品如何提交视图,《专利审查指南》(2010版)中并没有直接、明确的规定,申请人提交视图形式不尽相同,表达透明部分的方式各有千秋,审查员发出通知书要求申请人修改视图的理由、方式或处理结果也有多种情况。专利代理人希望通过探讨能找到一种简单的准备此类产品视图的方式,既能清楚表达产品,还能让申请人节省准备申请文件的时间、费用,也能让审查员审查时迅速、正确地审查和理解产品,最终达到多方便利的效果。
外观设计 透明产品 视图
在代理外观设计申请时,包含透明部分的产品因产品内外层可能有不同结构而比较不容易表达清楚。
根据《专利审查指南》(2010版)中的相关规定,对于外观设计,申请人可以提交两种形式的图片:一种是参照技术制图和机械制图国家标准绘制的线条视图,还有一种是针对产品实物拍摄的照片。使用电脑软件制作的渲染视图,虽然在《专利审查指南》(2010版)中没有单独规定,但因其能清楚、真实地显示产品,其正投影效果比照片还要符合机械制图的投影标准,在审查实践中,国家知识产权局也一直是接受的。
下面提供几个采用不同视图方式表达产品的外观专利,可以看出照片、渲染图、线条图对于透明产品表达的效果对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