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

2016-03-03 10:33走走
上海文学 2016年3期
关键词:老头

走走

只要是有点文化的人,我妈就会请他来家里坐坐。这样,我在上初中之前,见过教书法的、在法国留过学的、练气功很多年的、写过几首诗的……他们全都是六十几岁的老头,大部分佝着背,鼻子里漏出一点鼻毛。我妈对他们的尊敬态度总使我感到难为情。在他们上门之前,她会仔细打扫房间,然后用一把钢精梳子一个劲地梳理她的长头发,把它们梳成整齐的线条。有时这种勤快会使我们在菜碗里发现她的一两根头发。她要求我坐在那里听,我把双手压在大腿下面,可以在两分钟里一动不动。桌上摆着她准备的小零食:糖莲心、葡萄干、一只橘子或者一只苹果。我们平常不吃这些东西。

教书法的老师倒是大有名气。你可以在百度上找到相关结果约十四万三千个。百度百科上详细介绍了他编写的《儿童学书法》、《常用字字帖》。但我对书法从来没有什么特别的想法。

我们住的房子,据说是抗战时期,给难民临时搭的,就盖在马路上。房子不大,但却有上下两层。从上街沿下到灶披间再下到一层的房间,总共两级台阶,挺绊人的。尽管如此,这地方还是来客不断。灶披间是我爸自己砌出来的,窄小、低矮,却是个藏闲书的好地方。水壶在煤球炉上呜呜地响,我妈跑进跑出,给客人泡茶或者冲麦乳精。

我不太喜欢那些老头,他们散发着老头的气味。这种气味用形容词说不清楚。我不喜欢他们把手放在我头发上。我把厌恶藏在心里,他们是不会察觉的。他们会觉得我很听话,有礼貌。对那些老头来说,最重要的是被人喜欢。但如果有谁真想靠近他们,他们就会步步后退。

我妈当然不能算是什么有学问的人,但你不能说她没文化。她中专毕业,经常捧着几本书在路上走。这些书看起来很有些高度,你也就明白为什么她的头总是抬得那么高。她的目光越过胸前四本一套的武侠小说,脸上带着一定要通宵读完的坚定。她喜欢和那些老头聊天,热衷于提问题。她的嗓音在我们不大的饭厅里总显得大了一点。她太喜欢争论和唱反调了。比如,郭林气功真的能治病吗?假如你站在能的立场,她会从禅定角度把所有以立姿练习的气功都说成地地道道的假气功。她也会轻而易举地改变观点,摇身变成吐纳派功法的拥护者。不管他们站在什么立场,我妈总有一堆观点等着发难。没人愿意当靶子。几乎所有老头,在来过我们家几次后,就再也不来了。对我妈来说,吃到苹果不重要,重要的是知道苹果是什么。练成气功也不重要,重要的是知道气功的坏处好处。

去东安公园的车钱是从一个搪瓷杯里拿出来的。它放在五斗橱上,一个三五牌台钟旁边,掉了瓷,露出中间的铁胎,里面盛着一分钱、两分钱和五分钱。我妈用它们买邮票,买早点。1990年的夏天,我从一所普通小学考进了市重点中学,我妈觉得要奖励我,决定带我去公园玩。交通很方便,在肇嘉浜路上乘41路或者104路。那年我实岁十二,个头长得矮了点,与我妈所期望的相反。有段时间,她天天晚上帮我拉筋,可我的身高仍旧只有一米四。但我想通过走路的姿势表明我是个有主见的成年人。我的腰杆笔挺,我的步子大,有节奏,很快,非常自信。我妈被远远地落在了后面。

公园里有许多竹子、院子、亭子。我们一定是走进了人最多的一进庭院。为了回忆起更多细节,我翻出了自己的小学毕业照。人群中我歪着头(爱思索?看起来聪明?),脸上没有一点笑容(一种过于早熟的冷淡?)。头发发黄(不仔细看,还误以为是光线照在了那上面),卷曲得很厉害(我不喜欢我的头发。每次用我妈那把钢精梳子梳头,头发总会被钩住)。我其实已经不记得那些上午(我没有料到我引以为豪的记忆力会这样)。在我的记忆里,我妈总是一早带我去公园,我在那里尖叫着,嘻嘻哈哈地学会了溜冰,还学会了跳交谊舞。所有这些事确实发生过,可它们却只是栩栩如生地,留在了我妈的记忆里。怎么也想不起来。这就是对文学的顿悟。我妈在我床上翻个不停。已经晚上十点了,关了灯,屋子里黑乎乎的一团。暗地里她肯定在嘲笑我,因为她说,看起来是她而不是我,需要一支笔。

也许她真能写作。

在她的讲述里,有张老头的脸朦朦胧胧地出现了。黑夜里,他的名字从我嘴里蹦了出来。可我妈连他儿子的名字都记得。她说他儿子那时三十多,结婚没多久,和父母住一块,外貌没有老头好,肩膀宽,脖子粗。你以后会不会得老年痴呆症啊,我妈说。

老头姓林,皮肤松弛,但非常白,身材中等,戴着金丝边眼镜。我不记得他有肚子。头发花白了,但并不少,向后梳得整整齐齐,紧贴在头皮上,一举一动都很讲究,很精确。有时他会戴顶巴拿马草帽,有时他会拿把拐杖,尽管他一点也没有瘸。我特别记得这两个细节。除此之外,那个夏天,在东安公园度过的那些上午,我彻底忘了。好像有面被雾气打湿的玻璃横亘在我眼前,我妈正努力用唾沫把它擦干净,好让我和她一起凝视玻璃另一边,一老一少模糊的轮廓。为此我妈足足说了半个小时。

我妈说我那天晚上回家后非常兴奋。那天白天,老头带我去了上海植物园,傍晚把我带回他家吃晚饭。我向我妈描述,我从没见过那么大、那么漂亮的房间。三室两厅的大空间使来自棚户区的我变得拘谨。家里没有的东西那里都有,没有一样东西是我熟悉的。木头餐桌的四围雕着雅致的花纹,桌上放着葡萄酒和怒放的鲜花,华丽的高背椅镀了金色,沙发上蒙着丝绒罩子,地上铺着地毯,墙上挂满了风格迥异的画,从水彩画到油画到版画再到钢笔画。每个房间的床都很大,书架上的书快到天花板了。和屋子里的东西相比,书桌上的东西放得很不整齐,印着小方格的文稿纸东一堆西一堆的……据她说大概有一个星期,我一遍又一遍地重复描述着同一些东西。

用“早点睡吧”这样的话是没法阻止我妈的。我只有听她说完。但对自己的健忘,我打算从心理学角度解释解释。比如,恢复的记忆,其实就是自我催眠的一种形式……

我所恢复的,是二十五年前的那个夏天。

我老觉得别人在盯着我看。我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一定是身上的衣服在作怪。我妈那时在给华亭路服装市场做衣服,她觉得用那些剩下的边角料撞色、夜配色、渐变色做成不对称的、古怪的衣服就是时尚。我穿的衣服都是她做的。一条大方巾,两个对角揪起来打个结,往我脖子上一挂,她就能弄成一件内搭小背心。我每天穿过棚户区去上学,人们都盯着我看。一定是衣服太离谱了,透过那些布我也能感受到人们的眼光。我挺着脊梁骨傻乎乎地严阵以待。

因此老头看到的应该是这样一个形象:她的眼睛一开始就是用挑衅的目光和他对视,她试图把每句话都说得铿锵有力,她用很有表达力的手势强化这种清晰。这些感觉和她矮小的身材、可笑的衣着完全不符。此外,她还有一头看上去很乱的头发,虽然剪得很短,看上去还是有点任性。

天太热了,才早上九点多钟,第一阵热浪已经袭来。他给我们三个买来了冷饮。给我的是一根紫雪糕,他和我妈吃奶油雪糕。我妈在很短的时间里了解到他的许多情况。1926年3月出生,湖南湘乡人,1949年进入第四野战军12兵团,先是文工团员,后来去了总政文化部当编辑。1957年复旦大学研究生毕业,退休前是上海戏剧学院教授。我一看我妈脸上的笑容,就知道她被吸引住了。她最希望和这样的人坐在一起,好好交谈一番。不过这个地方完全不适合谈话。老头说起话来轻声细气的,我妈对着周围的大叔大妈不断射出嗔怒的目光,最后她从包里拿出一块镶着花边的小手帕,坚持让我擦干净湿漉漉黏糊糊的手。

他向我伸出了手。我犹豫了一下,接着握住了他的手。四只热乎乎的手。他开始教我跳舞。他注视着我的眼睛。最好的办法是把头低下来,双眼低垂,可我就是没让自己这么做。我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眼睛不是心灵的窗户吗?我等着眼睛告诉我一切。

许多年以后,当我努力回忆那些上午时,我发现自己并不是真的喜欢跳舞。但我乐意我妈每天一早把我带离棚户区。夏天,家家户户都有人坐在门外背阴的地方,他们把裤腿卷得高高的,无精打采。他们随地吐痰,他们咳嗽连连,他们一边摇着芭蕉扇一边审视着经过他们面前的人。有时我实在想出去晃晃,沿着凌乱不堪的某条小路往深处走去,往往会发现它接了几条更狭长、更幽暗的小路。有时直接走进了死胡同,有时又能通往明亮的大路。大路上正对出口的,是兼了倒粪站的公共厕所。

他坚持邀请我去他家吃晚饭。而他的家,如此自然。你能看出,他们不需要为我的到来做任何准备。如果是我妈邀请他,她会一丝不苟地张罗好一会。她会把我的奖状挂在四周,客人好奇的眼睛不可能漏过任何一张。她扫地擦家具,异常仔细。她甚至不是为了炫耀我。那天晚上我第一次意识到,她的细心,让我有些心痛。

我一定和她说过。因为那以后,有四年之久,家里不再有人登门做客了。

十六岁时我有了男朋友。我们从冬天开始谈恋爱,到了春天,我打算把他带回家。那时我的父母已经离婚,楼下的大房间被一堵墙隔成两个小房间。属于我和我妈的那一半房间因此很暗,不过并不压抑。用来吃饭的方桌对着书橱。我特意选了两张风景画贴在书橱玻璃上。我仔细地调节灯的位置,把桌上的小灯压得更低,这样,普通的黑色木头表面,有了低低的一圈金光。最后我把楼上书房里的台灯拿下来,让它照着墙壁。散开的光线,有一种泻下的宁静。我希望一切都布置得很惬意。我在方桌边坐下,拿出镜子,调整着自己的角度,被自己光影下的脸打动。

老头带着我一处一处看,给我讲解墙上那些画的来历。我步子迈得极其小心,不属于我的拖鞋对我来说太大了点。身上穿的那条淡紫色裙裤,也不太合身。这是我妈为了我去植物园玩赶做出来的。的确良布料让人热气腾腾,头发凌乱地绞在了一起,发际线边上那些碎毛,卷成了一个个小圈圈。我觉得自己看上去一定脏乎乎的。

锅子里炖着煮着的食物发出的浓郁香气,穿过厨房的玻璃门,像一阵风一样刮得我头晕。可晚饭还没准备好。他让我坐进一只小沙发。他的妻子这时端着一杯水出来了。也许是刚睡完午觉,她的脸红红的。他主动向她介绍了我,“她今晚和我们一起吃饭。”她点了点头,仔细打量了我一眼,转身进了厨房。“洗点樱桃吧。”她说。

这是我一生中第一次见到樱桃。红色的果子,绿色的梗子。在一张铺开的餐巾纸上,我把梗和核分类摆放。我紧紧地握着自己的手,拚命忍着不去吃完。他们坐在我对面的椅子上,她开始问起我的妈妈,她是做什么的?怎么有时间每天带我去公园?“哦,她长病假呀。”在她继续问我有关我妈的康复情况时,看起来比她年纪还大点的佣人从厨房走了出来,把餐桌一角的报纸和杂志拿起来,把它们插进贴墙立着的书报架上;把葡萄酒和鲜花放到茶几上,往餐桌上铺了一块桌布,开始往上摆起餐具。

在她刨根问底地打听我妈平时都干些什么时,他们的儿子儿媳进了门。看来他们更不知道要和我谈些什么。很快,他们让我在餐桌边坐下。那顿饭,我吃到了烤乳猪,但我更喜欢冬瓜火腿夹。看上去是厚厚两片冬瓜,当中夹了薄薄一片金黄色火腿肉,味道很清淡。不过我喜欢吃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必须把他们夹给我的一切全都吃完,这点我是很清楚的。终于只剩下一点时,他的妻子探过身来,往我碗里又加了一勺子什么。

“谢谢。”我说。我真想回家。在我自己家,没人逼着我装模作样。我想快点吃完,可我硬逼着自己慢悠悠地咀嚼。“你在长身体,你妈应该给你吃好点儿。”她一边说一边和蔼地笑。“她妈妈还给她请家教学法语。”他说。“哦,”她惊讶地看了我一眼,身体向后靠去,双手交叉立在桌上,“她希望你以后出国?你们去过法国吗?”“我没去过上海以外的地方。”我知道我看她的眼神有点好斗了,我又低头塞下去一些食物。她向我描述起巴黎。我一点也不觉得她好看了。和我妈相比,她的脸实在太大了,眼睛那么小,还在不停地眨动。他拍了拍她的手,但她还在继续说。他看上去有点不耐烦,“把桌子收了吧。”他朝厨房喊。

在佣人清理完桌子上的东西,端上水果后,她拿出了相册。“真的,你妈妈得多带你去见见世面,她不能总带你去同一个公园,那公园,以前就是人家家里的一个园子……你不这样认为吗?”她转头看他。她的语速有些快。他用牙签戳着哈密瓜,一片,两片,三片。一直到吃完他才开口说话。“天晚了,送你回去吧?你妈妈要急了。”

“她已经考上初中了?”她把头歪向一边,注视着他。

“嗯,市重点。”他朝我微微一笑。

“你可以送她到车站,看她上车再走。”她的目光从我移向他,然后又转到我身上。

“我认识路,我可以自己回去。”

她立刻作出回应,“是啊,你已经是个小大人了。”她点了点头,伸出一只手,轻轻地放在我肩膀上,“你真是个聪明的孩子。”

他张开嘴,似乎想说什么。

在车站,他表情茫然地伸出了胳膊,仿佛想拥抱我,接着又缩了回去,一只落进了西裤口袋,一只落在了拐杖上。他的背微微地弯曲着,和我妈一样。

“他儿子叫林刚,那天他儿媳送了你一个包,白底蓝条,很清爽。包里装了很多上戏的文稿纸。那包现在还在家里挂着。”我妈说的这些我全没印象,日后我会如何处理那些东西?(“给你的,拿上吧。”谁说的这句话?而我居然愉快地接受了,把它们带回了家,我妈又一直珍藏到今天!)

“可是,”我说,“我只记得一个下午。”我妈非凡的记忆力让我不知所措。我不明白我的海马回出了什么问题。“就是他带我去植物园的那天,我总是担心他会对我做些什么……”我妈直截了当地打断了我,“他带你走之前,我问过他,他说不会的,他向我保证过。”

那一瞬间,我记起了老头的脸。准确而言,是他眼睛下面那两块黑眼圈,它们耷拉下来,干瘪了,就像是被人忘记了很久的橘子,布满细密的皱褶。

每天早上跟着老头学习跳舞的日子,大概持续了大半个月。跟老头单独待在一起,只有那个下午。既熟悉又陌生,让我心神不宁。他随便带我看了一些花后,走上了一条小路。似乎还有点坡度,土厚厚地压在我的皮鞋下,我越走,越觉得皮鞋沉甸甸的,两只脚在里面鼓鼓的,想要挣脱出来。衣服湿漉漉地黏在身上。天够热的。八月,天已经热了一段时间了。我只记得那条土路,无穷无尽地延伸开去。灌木丛将路切割成一小块一小块,杂草又把它们连接起来。空气很干燥,有股干土味,还有些从叶片上蒸发出的味道。微微浮在其中若隐若现的是他身上的古龙水气味。我觉得我察觉到了什么,可我对自己的这种直觉又不能十分肯定。一开始他想让我走在前面。他的胳膊挡在我腰的外侧,似乎觉得有必要护着我、指引我,迈出第一步,就好像小路陡然变成了一道危险的天梯。我坚持让他走在我前面。他的右手拄着拐杖。我的右手紧紧地抓着一截粗壮的树枝。它们碰击着地面。他慢腾腾地走着,不时还扫视着两边。他没有回头看我,一次都没有。一路上静极了,只听到呼哧呼哧的喘气声,鞋子啪嗒啪嗒作响。有几次鸟的叫声划破沉默。只有树桩、灌木丛和杂草的小路。没有能遮挡太阳的大树,没有花。最终我们走完了那条小路。我如释重负地扔掉了手里的棍子。我们慢慢地并肩而行,不再一前一后。我全神贯注地盯着路的一侧看,不知道他有没有特地看过我。在出植物园大门之前,他似乎碰了碰我,可这触碰在人群里,在光天化日之下,是短促的、轻盈的,像蜻蜓在我的胳膊上扇了扇翅膀。我甚至怀疑,这次触碰,是我想像出来的。

我的邻居开始重新装修他的房子,让我待在那样一个嘈杂地方我可受不了。噪音可真烦心。我无法写故事,尤其是这个故事了。这就是为什么我会和一个男性朋友一起吃午饭。我们不常见面。我们吃了足足两小时,吃到桌子上已经没有像样的食物。这时我的朋友想和我讨论一下,他想写写他父亲。“我父亲在白毛岭监狱教过书,我小时候和犯人一起玩过,可我完全忘记了……”

又是与记忆有关。

“你的记忆就是个怪兽,它有自己的意愿,你以为是你拥有记忆,但其实是它控制你。”我背了一句《犯罪心理》里的台词,“我和你讲个故事吧,我们的记忆真是靠不住。”

我说完那个夏天、那天下午,桌子上所有用于午餐的餐具都被拿走了,只剩下一个装了海盐的小银瓶子,两只倒了矿泉水的杯子。天气晴朗,阳光穿过窗玻璃,优雅地照射在桌布上。

“你不觉得奇怪吗?”我的朋友看着我,把架在鼻子上的眼镜朝上推了推,“你妈既然担心他会做点什么,为什么还让你跟他出去玩呢?”

“担心?我没什么好担心的。我心里是信任他的。而且,”我妈在电话那头发出一声长长的、低沉的叹息,听起来有点恼火,“那是什么年代,‘严打过去才几年?之前一年闹腾过,你考上中学那年暑假,人心刚收服,大家都很老实。”

回答完全没问题。只是,她为什么会去问他呢?

我的实习生看过我所有小说,这个复旦出来的本科生如此归纳:“假如总结你的写作有什么特点,那就是小说最后呈现出的真相总是和一段童年性侵有关。”

就算这样,我也无法把我的文学想像和我妈告诉我的那些等同起来。

我妈在说那些的时候很冷静,就事论事。我觉得她在用一张崭新的纸割自己的一个老脓包。崭新的纸像刀片一样锋利,割破的一刹那根本不会感觉痛。可我是在旁边想像的那个人。

因为又生了一个弟弟,我妈被我外婆送去了乡下。那个地方没有上海法租界常见的高高的竹篱笆,没有优雅的鸟语花香。那个地方,夏天是生硬的,冬天是干硬的。到处是落下的尘土,可也没人忙着清扫。天再蓝也蓝得浑浊。房子看起来摇摇欲坠,其实是用石头砌的。灶间很大,墙壁和地都是污黑的。我妈从来没把那地方看成是家,但她在那里住了一年多。她的房间在最最边上,朝北,到了十一月,就变得又冷又暗。九岁的小女孩更喜欢躲在灶间里。有时她在柴草堆里睡着了。灶膛内的柴火虽然烧尽,却依旧火红。她连一个朋友都没有。她走路的样子,她的穿戴,和那些乡下的孩子完全不同。在她宽大的红毛线外套下面,她是个身材娇小、肤色白皙的孩子。他们不会主动向她发出邀请。午后的灶间应该没什么人,她的头耷拉到了胸前。她没听见有鞋子在泥地上向她走来。但她闻到了白酒醉醺醺的味道。

说老实话,她其实没明白是怎么回事。推推搡搡,有什么抵着她,她被什么掀起来,像气球似的轻飘飘,腾空而上,被掀到了柴草堆的另一边。喝醉酒的远房叔公站不稳,倒在柴草堆上睡着了。而她快要被压扁了。他的脸阴沉沉的,无精打采。她钻了出去。出灶间时,回头看了一眼,不知道为什么害怕起来。柴草堆立在那里,阴森、幽暗。为什么要把我丢在这个地方。她开始生气,生她妈妈的气。吃晚饭时她又一次见到了这个叔公,他看起来火气不小,只是强忍着。她竭力不去看那张呆滞的脸。晚饭后她躺在床上,发现有根柴火上的木刺划破了她屁股上一块皮,痒痒的,还有些火辣辣的痛,弄得她一夜没睡好。几个月后她妈妈来带走了她,但她刚见到她时,很不自在地沉默不语。

成了姑娘以后,她一直觉得自己不再是了,这个缺陷使她微微有些驼背,给人的印象是一个身材不错的妙龄女子驮着一只看不见的包袱。她低头走路,眼睛老是盯着地面,双手深深地扎入口袋,像是怕人瞧见她。就算一眼望去马路上全都是阳光,她也能立刻找到那条狭窄的,贴着墙根的阴影。

她积极响应了晚婚。即使这样,她整个人还是在挑剔的目光下暴露无遗。不止一个中年女人提议将自己认识的某个大学生介绍给她。她的外表确实可以,童年的秘密却决定,让她嫁给一个家世不错的后天智障。她和她妈妈,再没和解过。因此我见到的外婆,是一个很不高兴、总在生气的女人。

我一直错以为,我妈很浪漫、很勇敢。

我肯定会觉得奇怪,她怎么能嫁给一个傻子。当我听她说,她是爱上了比她大十七岁的同事、傻子的表哥时,我写下了我的第一个短篇小说。亲戚间的走动一周顶多一次。表哥离去后,我妈的内心形单影只,就算我在她身旁,她也是孑然一人。她和我住在阁楼上,夜里,被锁上的实木楼梯盖板时常发出响亮的呻吟,傻子站在盖板下的楼梯上,弄出不可思议的噪音。我妈孤零零地和她不懂事的养女厮守在一起。我让自己的笔写下联翩的浮想,把我妈想像成为爱不顾一切、被巫婆囚禁在塔楼上的公主。

“如果他发现什么,他也不会打我。”我妈就这么结束了我的想像。如果那时我知道的是这一个故事,我还打算把它写下来吗?这一个故事,即便不是索然无趣的,对一个十五岁的文艺少年来说,也缺乏可言的美感。

我妈说这是她第一次无所顾忌,说出真实情况。不会再有人记得,多年前,有个小姑娘,跑出灶间,一直跑到了田埂上。小姑娘看上去很漂亮,头发却弄得乱蓬蓬。散落在田埂上的黄色稻草被风刮了起来,在空中转得晕头转向。

“那他为什么会选择教我跳舞?”

“因为整个东安公园,只有你和他,都穿了白裤子。你穿的那条白裤子是我做的,前短后长,前面看是裤子,后面看是裙子,很特别。”

我想起了那条白裤子,它是用绸子做成的,飘逸、轻盈,却怪模怪样。我每次穿上它,走过棚户区,眼睛都只能笔直向前看,心怦怦直跳。

他的个子比我高多了,直腰挺胸,穿的是潇洒的白西裤。我的个子矮小,头还没到他的胸口。我的动作很僵硬,而他则很自如。我们大相径庭。

我没有注意到我妈。不加掩饰的目光,容光焕发的微笑。他们相视而笑,笑得如此会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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