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的制度纯洁性内涵、特征及实现路径的思考

2016-03-06 17:58张国臣
关键词:纯洁性党员制度

张国臣

(河南理工大学 廉洁文化研究中心,河南 焦作 454000)



关于党的制度纯洁性内涵、特征及实现路径的思考

张国臣

(河南理工大学 廉洁文化研究中心,河南 焦作 454000)

党的制度纯洁是保持党的纯洁性的保障。推进党的制度纯洁,不仅需要树立科学的制度理念,推进制度的与时俱进和制度体系的配套完备,使制度顺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具有可操作性,而且要加强制度的宣传教育,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进而强化制度文化自觉,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制度纯洁性;内涵;特征;实现路径

胡锦涛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90年来党的发展历程告诉我们,建设好、管理好一个几千万党员的大党,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1]443没有制度上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就没有保障,也不可持续。党的制度纯洁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保持党的纯洁性的保障。

一、党的制度纯洁性内涵

习近平同志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强调:“要把中央要求、实际需要、新鲜经验结合起来,制定新的制度,完善已有的制度,废止不适用的制度。制度一经形成,就要严格遵守,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2]318习近平同志这段话,深刻揭示了党的制度纯洁性内涵。我们党要保持思想、政治、组织和作风各方面的纯洁性,首先要求构建科学严密的制度体系,使制度具有科学性,符合党的政治纲领和政治路线,符合客观实际,具有可操作性;其次要求全体党员和党的各级组织具有强烈的制度意识和制度观念,严格执行制度,确保各项制度得到全面的落实和执行;再次要求加强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督促和责任追究,对违反制度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和党的纪律处分,以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因此,党的制度纯洁性是指党重视加强党的制度建设,从党和人民的事业出发,建立一套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系统规范的制度体系,使制度符合纯洁性的时代要求,体现纯洁性的时代内涵,并以制度的内在遵守和严格执行,确保制度的贯彻落实。

二、党的制度纯洁性特征

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曾指出:“制度建设既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党的建设的重要保证。要增强党内生活和党的建设制度的严密性和科学性,既要有实体性制度又要有程序性制度,既要明确规定应该怎么办,又要明确规定违反规定该怎么处理,减少制度执行的自由裁量空间,推进党的建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3]胡锦涛的这段论述,提出了推进党的制度纯洁性的总要求,是对党的制度纯洁性特征的高度概括。党的制度纯洁性具体以下几个特征。

(1)科学性。科学性是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在制度建设中的具体体现。只有根据党所处的历史阶段以及历史任务,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才能使党的制度符合党的目标和任务的要求;只有不断探索执政党建设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以及共产党员的思想变化规律,党的制度才能行得通、做得到、有成效。我们党历来重视制度建设,无论是战争年代还是和平年代,都根据不断变化的形势,制定符合时代特征的制度,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把制度的科学性、规范性以及实用性作为制度建设的目标追求,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全面加强党的制度建设,逐步形成了一套科学的制度体系。

(2)全面性。制度是具体的制度,没有抽象、孤立的制度。制度是原则和要求的实施机制,只有把制度建设寓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之中,寓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布局之中,才能从总体上推进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目前,我们党在党的建设的各个领域建立了大量的制度,逐步形成了相对健全的制度体系,但在某些环节和方面仍存在制度漏洞,影响了党的纯洁性建设。

(3)严密性。习近平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指出:“要健全完善制度,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本着于法周延、于事有效的原则,制定新的法规制度,完善已有的法规制度,废止不适应的法规制度,健全党内规则体系,扎紧党纪党规的笼子。”[4]严密性是制度纯洁性的基本特征。一是制定制度既规定制度的目的,又规定实施的程序。制度是实体性制度和程序性制度的总和。党的制度的严密性就要求制度既要体现实体性,又要体现程序性。实体性规定制度的目的、基本要求和基本原则,阐明制度的价值取向;程序性规定执行制度的流程、方法和措施,提出制度的实施机制。因此,一个完善的制度应是实体性和程序性的有机统一,是原则性规定和操作性规定的统一。否则,就会出现出发点是好的,但最终难以落实的现象。二是要求制度既明确做什么,又明确不做什么。党的制度是党员和党的组织行为规范的总和。因此,党的制度的严密性还体现在制度规则不仅明确规定“如何做、做什么内容”,还要明确规定“违反规则该怎么处理”,否则,含糊不清、模棱两可,就会出现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

(4)严肃性。严肃性是制度的本质属性。制度如果缺乏严肃性,就没有制度的权威性,就没有制度的严格遵守和自觉执行。因此,党的制度严肃性,一是要求制度规则的一致性。党的制度是一个相互衔接的制度体系,一个制度规定要做什么,另一个制度就不能出现与这一制度相违背的地方,要协调一致,不能相互矛盾和冲突。二是要求制度表述要准确。党的制度是通过一定的文本形式下达的,制度文本中的用词要准确,不能含糊、有歧义,制度的各个环节、步骤之间的逻辑关系要清晰。否则,就会出现制度执行的不统一,党内步调的不一致。三是执行制度要严格。制度规定是“刚性”的,而不是“弹性”的,定下的“规矩”严格遵守才能称其为“规矩”。因此,制度的纯洁性要求有制度必遵守,违反制度必追究,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不搞功过相抵,不能下不为例。

(5)可操作性。可操作性是制度得以贯彻执行的必要条件。党的制度的可操作性,一是要求制度宽严适度。党的制度要符合党所处的历史阶段和历史方位以及党员的觉悟程度,制度的规则要求不能过宽或过严,要把握一个度。否则,就会出现重犯轻究或举步犯规现象。二是要求减少制度执行的自由裁量空间。制度要具有具体的量化标准,其要求要清晰具体,不能有模糊性、概念化的表述,不能有自由裁量的余地或规避制度要求的空间。否则,这样做也行,那样做也行,宽处理可以,严处理也可以,就会给党性不强者留下钻制度空子的空间,党的制度的严肃性就会削弱。

(6)自觉性。保持党的制度纯洁,要求党的制度执行主体具有制度文化自觉。制度文化自觉是制度积淀于人的内心而形成的认知和习惯,支配着人们对制度的价值判断与选择。党的制度文化自觉是全体党员和党的各级组织在认识制度、理解制度的基础上,对制度的规则要求产生了高度认同,以对制度不可侵犯的敬畏感,自觉遵守制度。党的制度是规范党员和党的各级组织的行为准则,只有党员在日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党组织在组成和运行过程中严格遵守和自觉执行制度,党的制度才能够起到规范党员行为、调整党内关系、维护党内秩序、保持党内团结统一的作用,才能在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中发挥保障作用。

三、党的制度纯洁性实现路径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的讲话中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2]136“三个机制”的要求充分体现了制度纯洁性标准。只有建立起纲纪严明的制度规范,强化制度执行的文化自觉,加强制度执行的有效监督,才能保持党在制度上的纯洁性,才能有效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1)加强党员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制度被贯彻执行才具有生命力。提高党的制度执行力与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是分不开的,一个对党忠诚、理想信念坚定的党员领导干部,必然是党的制度的模范执行者;相反,私欲膨胀、与党的事业离心离德,必不会自觉接受制度的约束。实践证明,坚强的党性是自觉遵守制度的生命线。提高制度执行力,就必须努力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着力在修炼“内功”、强化“自律”上下功夫。因此,各级党组织要对不同层次、不同行业、不同年龄的党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要抓好思想理论建设这个根本,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矢志不渝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而奋斗”[2]39。要抓好党性教育这个核心,引导党员、干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树立公共精神,划清公共权力与私人权利的界限,切实认识到“共产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2]136。要抓好党风党纪教育这个主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不断强化党纪观念和法律意识,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为认同党的制度、敬畏党的制度、信仰党的制度奠定思想政治基础。

(2)树立科学的制度理念。科学的制度理念是制度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前提。因此,一是要坚持科学的指导思想。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以党的建设实践为基础,以推进党的制度科学化为目标,以科学的态度和程序为抓手,进行制度的规划设计。二是要树立党员主体理念。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必须有党员和基层党组织的参与才能发挥效能,因此,在制度制定过程中,要把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维护党员民主权利作为制度建设的价值取向,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执行制度制定出台的程序,把制度初稿印发给党的基层组织或党员,让大家充分讨论,在民主讨论的基础上进行正确的集中,推动制度制定的公开化、民主化。三是树立制度体系的理念。党的建设是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有机统一的整体,相应的党的制度设计只有涵盖党的建设的各个方面,覆盖党的制度建设的每一个环节,才能反映党的建设的客观规律。因此,要强化党的建设各个方面制度之间的相互衔接和相互配合,保证党的制度相互间的内在统一、互为补充、科学运行,从而通过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变制度的外在强制为内在自觉。

(3)推进制度创新,实现制度的与时俱进。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新形势下,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2]38-39目前,我国既处于一个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又处在一个矛盾凸显期,多元文化的相互交织碰撞、社会意识的复杂多变,市场经济的负面作用对党内生活造成的影响,社会上商业贿赂、暗箱操作等腐败行为的滋生蔓延,公权行使的“灰色地带”、公职人员的“灰色收入”等等,都威胁到党的纯洁性,给党的建设提出了严峻的挑战。要有效应对和经受“四大考验”、化解和战胜“四种危险”,必然要求党的制度与时代进步发展要求相适应,与解决新时期凸显的各种矛盾问题的需要相吻合,以制度的与时俱进和创新促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的加强,以制度的创新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更新、自我提高的能力。为此,一是要积极探索党员和党员干部教育的体制机制创新,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实现学习教育的科学化、制度化,推进学习型政党建设。二是要积极探索干部能上能下、党员能进能出的体制机制,建立能够“严把入口”“畅通出口”的制度体系,以制度创新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三是要积极探索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各项制度,建立健全调查研究制度、党性分析评议制度、征求群众意见制度、政府诚信公开评价制度等,推进服务型政党建设。四是要积极探索监督体制机制创新,探索有效发挥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的制度体系,完善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廉政承诺制、行政执法责任制等,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推进廉洁政治建设。

(4)党的制度要顺应时代发展要求。党的制度有宏观和微观之分,宏观的制度是中央制定,用来规范全党思想和行动的,体现了全党的意志;微观的制度是一些地方和单位根据宏观制度的要求,结合地方和单位实际制定,用来规范本地、本单位党员思想和行为的。但不论是宏观还是微观,只有符合规律的制度才是科学有用的制度。因此,必须系统总结以往制度建设的经验教训,对现有的制度进行分析评估,看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党员的思想变化实际,对行之有效的制度,要继续贯彻执行;对已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制度,要适时加以废止;对有漏洞可钻的制度,要给予修改、完善。同时,认真研究制度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从问题中分析原因,从现象中发现本质,从过程中揭示趋势,在认识和把握规律的基础上制定新的制度。对一些涉及面广、把握不准的制度要先经过试点,根据试点情况修改完善后,再正式发文全面推开执行。

(5)推进党的制度体系的配套完备。我们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担负着团结带领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任。党的建设必须围绕这一任务的完成,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这就要求党的制度建设要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覆盖到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党的组织和党员活动的各个领域。只有根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健全完善制度,才能避免“制度真空”“制度漏洞”,才能不断增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因此,在党的制度建设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党的根本制度与具体制度之间的关系,使党的根本制度与各项具体制度以及各项具体制度之间相互协调、配套,形成一个完整的制度网络;正确处理党的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之间的关系,使党的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协调,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和事项,党的制度规定要与其相一致;善于把经过实践检验、适应形势发展的党内法规制度转化为国家法律法规,实现两者间的紧密融合,增强制度的约束力和强制力。

(6)提高制度的可操作性。在法制建设中,强调法律的可操作性,既要求有实体法,也要求有程序法,二者有机结合才能保障法律效力。党的制度建设也不例外,既要规定“做什么”,也要规定“怎样做”;既要规定“应该做什么”,也要规定“违反规定该怎么处理”。如果只有实体性规章制度,一些党员干部违反党的制度,有谁来管,怎样立案、调查、审理,给予什么处分,都没有明确的可以作为执行制度的依据,必将造成“有制难依”的局面。因此,一是要针对程序性制度与实体性制度不配套的情况,强化程序制度建设。对缺乏程序性的制度,进行程序化立制,在操作上精心设计,完善制度执行程序,使每个环节有据可依;强化责任设定,明确违反制度的处理措施,使违反制度的责任后果具体化,减少制度执行的自由裁量空间;完善制度执行保障,明确责任主体、执行条件和执行方式,实现实体性与程序性的高度统一。二是明确规定违反制度该怎么处理。针对一些制度弹性有余、刚性不足的情况,给予修订完善,增加量化标准,减少模糊性表述,使制度清晰具体,没有漏洞和空隙,提高制度的可操作性。

(7)强化制度文化自觉,提高制度执行力。制度执行力是构成党的制度纯洁的基本要素。如果有健全完善的制度,但制度执行力不强,就难以发挥制度应有的效力及其作用。因此,一是强化党员的制度意识。制度意识包括党员、干部对制度的认识和理解,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对制度的认同和遵守制度、维护制度的愿望。胡锦涛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指出:“全党同志都要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观念,认真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1]443广大党员、干部是制定制度的主体,也是制度规范的对象,其制度意识和制度观念,对于党的各项制度的充分落实和贯彻执行有着重要影响。目前一些党员、干部不遵守制度,其关键在于内心深处缺乏对制度的认识,进而损害了党的纯洁性。二是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党的制度宣传教育,把党的制度的学习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党课教育和业务训练的重要内容,把对制度理解和遵守作为衡量党员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使党员准确掌握党的制度的基本内容,深刻理解党的制度的深刻内涵;把制度教育同法律、纪律教育结合起来,帮助党员准确理解和把握制度精神和制度价值取向,努力使广大党员懂得,制度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标志,是维护党的纯洁性的重要法宝,遵守制度、维护制度人人有责,增强党员对制度的认同感,使党员从内心深处尊重制度、敬畏制度,筑牢自觉遵守制度的思想基础。

(8)加强对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制度的遵守和执行,除了需要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制度意识外,还需要各级党组织加强对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目前一些党员、干部视制度为儿戏,把制度当耳边风,为所欲为,我行我素,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一些党组织忽视和放松对执行制度情况的监督。因此,要拓宽监督渠道,整合监督资源,落实监督责任,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制度的监督。一是各级党组织和纪律检查部门要把监督责任体现和贯穿于制度执行的各个环节和全过程。要从便于监督的目的出发,把制度细化、量化,纳入党员、干部考核指标体系,对出现的苗头性和突出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把制度落实纳入党组织日常监督视野,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制度、破坏制度的行为,防止规避规章制度行为的发生。二是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要坚持制度公开,增强执行制度透明度,将监督置于公众面前,广泛接受党员监督、人民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用强有力的监督保证制度落实。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对那些党性原则强、制度执行力强的同志,要给予表扬和鼓励;对制度观念淡薄,重权力轻制度、有章不循、以权代制的干部要追究其责任,切实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对违反制度的党员,要做到违者必究,不但要追究“违反制度者”的责任,还要追究“监督不力者”的责任;对于已经“变质”的党员、干部要及时给予组织处理,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1]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七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

[2]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

[3]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七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169.

[4]习近平.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6-05-03(01).

[责任编辑王晓雪]

The Connotation, Characteristics and Realization Path of CPC’s System Purity

ZHANG Guochen

(Research Center of Integrity Culture, Henan Polytechnic University, Jiaozuo 454000, Henan, China)

The system purity guarantees purity of the party. In order to ensure CPC’s system purity, it is advised to establish a scientific system philosophy, update the system to keep pace with the times, strengthen publicity and education of the system, reinforce the supervision over its implementation, thereby enhancing the system’s cultural self-consciousness and executive force.

system purity; connotation; characteristic; realization path

10.16698/j.hpu(social.sciences).1673-9779.2016.03.001

2016-05-10

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2014BDJ002)。

张国臣(1956—),男,河南商水人,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教育和管理研究。

E-mail:zhanggc@hpu.edu.cn

D26

A

1673-9779(2016)03-0265-05

张国臣.关于党的制度纯洁性内涵、特征及实现路径的思考[J].2016,17(3):265-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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