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消费者撤回权之行使

2016-03-06 20:34:33成依然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报 2016年1期
关键词:经营者消费者法律

成依然

(华东政法大学 法律学院,上海 200063)



论消费者撤回权之行使

成依然

(华东政法大学 法律学院,上海 200063)

当前,我国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消费者撤回权制度的规定过于简单,缺乏操作性,导致这一制度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存在保护对象受限、权利告知义务缺失、行使权利的规定模糊不清等问题。为进一步完善我国消费者撤回权制度,应适当扩大消费者撤回权制度的适用范围,明确告知义务,规范消费者撤回权的行使期限和行使方式,厘清法律后果,使该制度发挥更好的法律规范作用。

消费者;撤回权;消费者权益保护

2014年3月15日,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施行。此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改的几大亮点引发了学界的热议,其中最具争议的是该法第25条规定的消费者无理由退货制度。无理由退货制度在学理上又称为消费者撤回权制度,是指在特定消费交易中,消费者享有在合理期限内无理由地撤回合同的权利。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对于撤回权的规定,保障了在消费交易领域信息不对称的情形下,消费者订立合同的真实意思表达,促进了交易的公平有序开展。但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消费者撤回权制度的规定,在具体实施中仍存在保护对象受限、权利告知义务缺失、行使权利的规定模糊不清等问题。本文基于对消费者撤回权制度的学理剖析,探讨如何解决这些问题。

一 消费者撤回权概述

(一)消费者撤回权制度的发展

登录APP查看全文

猜你喜欢
经营者消费者法律
明清珠江三角洲基塘区的田场与经营者
广州文博(2023年0期)2023-12-21 07:24:30
《经营者》征稿启事
经营者(2021年12期)2021-07-26 07:20:34
法律解释与自然法
法律方法(2021年3期)2021-03-16 05:57:02
消费者网上购物六注意
今日农业(2020年20期)2020-12-15 15:53:19
知识付费消费者
悄悄偷走消费者的创意
悄悄偷走消费者的创意
让人死亡的法律
山东青年(2016年1期)2016-02-28 14:25:30
“互助献血”质疑声背后的法律困惑
中国卫生(2015年1期)2015-11-16 01:05:56
做一名聪明的集团医院经营者
中国卫生(2015年9期)2015-11-10 03: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