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青(河海大学法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8)
·它山之石·
我国地下水污染治理资金来源途径探讨
——美国超级基金制度之启示
张青
(河海大学法学院,江苏南京210098)
【摘要】分析了我国地下水治理资金来源所面临的困境。解析了美国的超级基金制度,发现财政拨款、征收环境税、潜在责任人付费是美国地下水污染治理费用的主要来源。在此基础上,借鉴美国超级基金制度的经验,提出了我国地下水污染治理的资金来源途径,即设立地下水污染治理专项财政拨款、强制石油行业以及化学制品行业缴纳地下水污染专项税、建立有限度的地下水污染追溯责任归责原则、鼓励私人资本参与。
【关键词】地下水污染;费用来源;美国超级基金制度
地下水是我国重要的战略资源和饮用水源,占我国水资源总量的1/3,全国有近70%的人口饮用地下水[1]。作为我国重要的饮用水资源,一旦被污染,势必会引起水荒,威胁人类生活安全用水。据统计,现如今我国的加油站、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填埋场、再生水、矿山开采区、工业污染源等都是地下水潜在的污染源,其所在位置及周边地下水污染问题尤为突出[2]。近来地下水污染受到广泛关注,为此国务院印发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正式启动地下水污染修复试点工作。在该计划中提到了地下水污染修复需攻关研发技术,由科技部联合环保部、水利部等开展技术研究工作。但只注重修复技术研究,而忽视修复过程中所需资金来源,势必会阻碍修复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