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村经济发展中金融支持问题及对策探析

2016-03-15 20:52王国英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6年3期
关键词:政策性农村金融河南

王国英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河南开封475004)

河南省农村经济发展中金融支持问题及对策探析

王国英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河南开封475004)

在梳理河南省农村金融发展现状的基础上,分析了农村金融在支持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从积极拓展政策性银行涉农业务、强化农村金融支农功能、完善信贷管理制度及健全农业保险制度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以期对改善河南农村金融现状,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参考。

农业;河南农村经济;农村金融;金融支持;经济发展;对策建议

0 引言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农村金融是现代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因素。河南省经济发展的瓶颈在于“三农”问题,河南省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被纳入国家粮食战略工程,为农村金融发展带来了重大的战略机遇。近年来,河南省正在强力推进现代农业大省建设,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培育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不断提高农业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水平。在此背景下,探寻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建立与之相适应的高效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以期借助金融工具改善农村经济发展的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进而推进河南经济发展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1 河南农村金融发展现状

1.1 整体状况不断改观

河南金融机构中开展涉农业务的主要是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以及包括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在内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等。随着农村金融改革范围的不断拓展、改革层次的不断深化,河南农村金融整体状况得到了很大改观。截至2014年底,河南金融机构网点总数为12 423家,涉农法人机构(总部)总数220个。其中农村信用社111个,农村商业银行31个,村镇银行63个,农村资金互助社3个。2014年,全省银行业各项贷款金额27 583.38亿元,比年初增加3 971.30亿元,同比多增827.08亿元,其中涉农贷款11 683.26亿元,占全部贷款比例的42.36%,比年初增加1 744.70亿元[1]。

1.2 体系初步形成

目前,河南农村金融体系已初步形成,主要包括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两大部分。正规金融主要有政策性的农业发展银行,商业性的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以及正在蓬勃发展的村镇银行和合作性的河南农村信用社。非正规金融主要是自发形成的民间金融机构。由于经济的不断发展及金融市场的竞争愈加激烈,农业银行商业化后大量业务从农村地区渐渐退出,使得农村信用社成为农村金融体系主导者,最终形成了以合作性金融为主、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为辅、非正式金融为补充,用以满足农村各类经济主体需求的农村金融体系。

1.3 改革稳步推进

在政府各项激励政策的推动下,为适应河南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的需求,河南农村金融改革稳步推进,各级金融机构特别是县域金融机构支持河南“三农”发展的积极性大幅度提高,它们从两方面不断探索灵活便利的产品和服务:一方面通过提供政策性农业保险、农业灾害损失、政策性住房保险等方式,为全省“三农”提供有力的风险保障;另一方面通过“公司+基地+农户”的信贷新模式,促进河南“农业龙头企业带基地、基地带农户”的产业化、市场化农业发展进程。

2 金融支持存在的问题

随着河南农村金融体系的不断完善,以及改革进程的不断推进,它对农村经济发展发挥了并在继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但是,在发展过程中仍然面临着政策性金融服务缺位、农村金融机构支农功能弱化、农村资金外流严重、农村信贷管理体制滞后、涉农金融产品单一、农业保险缺位等一系列问题,无法充分满足农村各类经济主体发展的需求。

2.1 政策性金融服务缺位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我省农村金融体系中唯一的政策性银行,它为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提供资金支持,具有补偿、支持和开发等功能,在河南省农村金融体系中占据重要地位。河南农业发展银行长期以来为“三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在农村金融中发挥了骨干作用。但是它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着许多问题,如:营业网点较少,主要分支机构在大中城市,很难全面开展涉农业务,不能较好地为河南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政策性金融支持,从而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的稳健快速发展;业务范围较窄,尚未涉及农作物的种植,农副产品的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贷款业务仅限于农业流通领域中的粮棉油等农产品的收购和储备,与农村经济相关的科技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政策性金融支持不足;农业贷款对象条件限制较为严格,对象一般为农业龙头企业,中、小规模的农业企业难以从农业发展银行获得贷款[2]。这些问题的存在都限制了政策性金融机构作用的充分发挥。总体而言,农业发展银行并没有充分发挥其政策性金融机构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应有的功能,而这样的状态不利于河南省农村金融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2.2 支农功能弱化,农村资金外流严重

农业生产的周期较长,风险性较高。涉农银行从资产安全性、资金运营效率、盈利能力等多方面考虑,将资金主要投入到盈利性较高的城市经济活动中,不断缩减在农村地区的信贷业务。农业贷款比重降低,导致大量农村储蓄资金外流,农村地区资金稀缺的状况变得更加严重,激化了农村地区金融供给与金融需求的矛盾。如:中国农业银行虽然在县级城市设有网点,但其信贷业务重心却转移到更具盈利性的大中城市的工业和经济活动中,农村地区的贷款业务范围仅侧重于国家政策重点扶持的大型基础设施、生态建设等,对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贷款服务处于弱化状态,削弱了其支农的力度,一般农户和乡镇小型企业很难从它那里获得生产发展和生活消费所需的资金;邮政储蓄银行虽然在农村普遍存在,但运作机制不合理,使其不仅没有发挥为农村融资的“造血”功能,反而成了农村资金的“抽血机”[3];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等新创的农村金融组织机构所供资金则十分有限,不能填补涉农资金的巨大缺口。

2.3 农村信贷管理体制滞后,涉农金融产品单一

目前,河南各涉农金融机构出于强化风险控制的考虑,在农村金融改革方面还存在着机制滞后的问题。一方面,河南农村金融组织的主要作用仍为单一的银行信贷,无法和证券、保险等形成良好的联动机制;另一方面,河南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申请程序复杂、耗时长、成本高,与涉农资金需求的点面广、灵活机动等特点不相吻合。随着新农村建设的逐步实施,农村经济对金融服务的需求趋向多样化。但是大多数农村金融产品供给依旧单一,大部分乡镇金融产品仅限于储蓄、小额借贷、结算、借贷,城市普遍应用的汇兑、租赁、投资理财、网上银行等方便快捷的中间业务尚未完全在农村开通,不能按照农业生产、农民生活等金融需求的特点调整、拓展其金融服务,对农业贷款期限要求长的情况完全不相适应,很难为需要中长期投资的农业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

2.4 农业保险缺位

商业银行对涉农贷款“惧贷”、“惜贷”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农业经济所面临的主要是自然环境风险,这是一种不可预知、不可规避,且极易造成严重损失的风险。目前,河南省除少数政策性保险公司开办农业保险外,其他商业性保险公司长期以来不愿涉及这个领域,农业保险的覆盖面较窄,农业保险的业务范围和保险品种都很有限,不能实现全省农业发展的全覆盖。农业保险的滞后现状,已经严重地制约了河南农村经济发展的进程。

3 完善河南金融支农体系的对策和建议

3.1 积极拓展政策性银行涉农业务

河南承担政策性支农业务的金融机构主要是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但由于其职能定位不清,并未达到预期的效果。农业发展银行河南分行应积极拓展涉农业务范围,将业务从农业流通领域扩展到农业生产、流通、销售各个环节,除发放粮棉油收购贷款外,还要积极开办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贷款、农业技术改造贷款以及政策性扶贫贴息贷款等业务。在拓展涉农业务时,应根据河南农村经济产业结构布局和产业化经营的发展特点调整涉农贷款的结构和比例,加大对特色农业、优势农业和生态农业的贷款比重[4];在贷款对象选择方面,应重点支持资金需求大的中、小、微企业,促进农村经济的全方位发展;在机构设置方面,分支机构或者营业场所应延伸至乡镇地区,这样一方面便于及时了解农民和农村经济的资金需求,因地制宜地配置不同的贷款期限和额度,快速办理涉农业务,另一方面便于及时获取农村的剩余资金,促进农村剩余资金的合理配置。

3.2 强化农村金融机构的支农功能

为促进金融机构涉农业务的开展,充分发挥其支农功能,河南省政府应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引导和支持作用。对农村金融机构采取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如降低或豁免所得税等);对其他涉农金融机构,实行与农村信用社相同的存款准备和利率政策,满足其融资需求,允许其面向城市企业和居民发行金融债券,将城市闲散资金引入农村地区;放宽涉农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设立村镇银行和贷款公司的限制,支持涉农金融机构或其分支机构参与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收购重组,支持开设新的业务品种、扩大业务范围[5];增强涉农金融机构的抗风险能力,对发放农业贷款和农业保险的金融机构通过财政补贴、保费补贴等方式给予合理补偿,加大对农业的政策性资金补贴力度,增强金融机构对农业生产领域资金投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农业成为金融机构资金持续投入的领域。农村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应以服务农村经济发展为导向,主动承担起支持农业发展的重任;应积极加大涉农贷款的投入总量,多方筹集资金,保证对涉农资金有效需求的充足供应,确保新增农业贷款的比例,不断扩大农业贷款的覆盖面;支农资金应做到灵活、便民,尽量满足农村地区不同经济主体的贷款需求。

3.3 完善信贷管理体制,加快农村金融产品创新

由于河南各地农村经济的发展状况不同,各地农作物种植、生产、销售存在很大差异,所以农村金融机构应根据各县域经济发展状况、信用环境水平、资金需求频率、额度大小、周转速度等因素,建立灵活度大、流动性强、放贷自如的授信制度,简化审批程序,有效解决对农村农户和中、小、微企业的贷款发放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同时在金融服务方式上加大推陈出新的力度,推行存款、贷款、结算、投资融资等一条龙的全方位服务,从而满足农村经济产业化发展的需要[6]。在农村金融产品创新方面,一是根据信贷业务对象条件的不同开发“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农户大额信用贷款”、“农村产业信用共同体贷款”等,以满足农业发展的生产性需求,针对农业基本建设,应拓展农业开发贷款、农田水利建设中长期贷款等;二是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开展汇款、支付、信用卡、保险、信托投资、咨询等业务,满足农村经济发展对金融服务的多层次需求。

3.4 健全农业保险制度

目前,河南农业属于弱势产业,所面临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较大,周期长、季节性波动较强,导致金融机构在农业方面投放信贷资金风险较高。应对农业风险、优化农村金融“安全性”环境,关键在于健全农业保险制度。加强农村地区的保险服务,完善农村保险制度,可以有效降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对农村经济发展造成的损失。具体而言,一是不断完善农业保险组织体系,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性作用,加大对开办农业相关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实施政策扶持力度,积极鼓励其他金融机构如银行、外资保险公司开办农业保险业务,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的组织体系;二是扩大农业保险的辐射范围,根据各地经济发展状况和农业保险自身的特点,建立县级或乡镇级的分支机构,扩大农业保险在农村地区的地域覆盖范围,方便农户和农业企业办理保险业务;三是建立巨灾风险分散制度,建立以农业再保险为主,农业巨灾风险基金、共保体为辅的农业巨灾风险损失分摊机制;四是实行差别费率制度。

4 结语

河南省是农业大省,农村经济在整个经济体系中占有很大比重。要加快农村经济的发展,就必须完善农村金融支持体系,而完善农村经济发展金融支持体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要改善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河南省应从积极拓展政策性银行涉农业务、强化农村金融机构的支农功能、完善信贷管理体制、加快农村金融产品创新、健全农业保险制度等方面着手解决农村经济发展中金融支持存在的问题,从而促进农村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

[1]中国银监会河南监管局.2014年四季度河南省银行业运行数据[DB/OL].[2016-01-15].http://www.cbrc.gov.cn/henan/docPcjgView/5BA6CABA6FA44955B74FA1ACDEEE3ED 9/601210.htm l.

[2]陶浪平.安徽省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分析[J].安徽农学通报,2015(21):1-4.

[3]解猛,王向坤.浅析我国农村金融体系面临的困境及完善措施[J].中国总会计师,2009(8):68-69.

[4]郭少东,周萍.新常态下农村金融发展问题研究[J].现代交际,2015(12):29-30.

[5]李海波.安徽农业发展的金融支撑问题研究[D].合肥:安徽大学,2011.

[6]王林峰.山东省农业发展的金融支持问题研究[D].济南:山东大学,2013.

[责任编辑 靳晓颖]

F832.7

B

10.13681/j.cnki.cn41-1282/tv.2016.03.028

2016-03-09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青年科研基金项目:河南农村金融改革发展与农村经济增长关系研究(2014QNKY005)。

王国英(1980-),男,河南濮阳人,讲师,硕士,主要从事高校会计、税法教学与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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