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发展对策研究①

2016-03-16 06:27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苏航
中国商论 2016年26期
关键词:标志吉林省农产品

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 苏航

吉林省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发展对策研究①

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 苏航

本文对地理标志在我国的注册情况进行了分析,有针对性地对吉林省农产品地理标志注册的情况进行研究。吉林省在全国及至东三省都处于较低发展水平,提出了吉林省地理标志农产品发展中存在的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观念意识不强、消费者消费观念对其认可度不高、各部门交叉管理权限责任不明确、联合执法有协调机制存在困难、企业品牌与地理标志发展不均衡等具体问题,最后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

地理标志 农产品 发展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消费者对于农产品质量的关注越来越高,而现实生活中地理标志农产品逐渐走进了人们的视野。

1 农产品地理标志概述

在1994年的《保护原产地名称及其国际注册里斯本协定》中的定义是:“地理标志标识出某产品来源于某一特殊地区,该产品的特性主要归因于其地域相关因素。”目前我国对于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认证机关有三个部门,分别为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农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其中,2005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并实施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2007年农业部颁布并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

2 吉林省地理标志农产品发展现状分析

在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知识产权研究中心2015年发布的《中国农业知识产权创造指数报告》中对国内三大部门注册的地理标志农产品进行了总结。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工商总局批准的地理标志共5607件,国内地理标志5516件,国外地理标志91件。其中,国内农产品地理标志5405件,占国内所有地理标志的97.99%。在5405件农产品地理标志中,农业部共登记1716件,占31.75%;国家质检总局共批准1694件,占31.34%;国家工商总局共注册1995件,占36.91%。截至2015年年底,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注册6202 件,主要集中在山东、四川、湖北、浙江和福建等省份,依次为661件、591件、487件、316件和292件,五省合计占总登记注册量的37.84%。而对于东北三省而言,黑龙江194件、辽宁248件、吉林122件。通过以上数据可以清晰地看出,仅就东北三省而言,吉林省在三部门的总数据数据远远低于黑龙江省与辽宁省,因此需要尽快改善。

3 吉林省地理标志农产品发展中的问题研究

针对吉林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研究中,课题组发现主要存在以下几个主要的问题。

3.1农产品地理标志注册与保护意识不强

在吉林省农产品基地的调研中,调研组发现有许多企业及农户对于农产品地理标志注册以及保护的意识很淡薄,并没有意识到地理标志对其有什么实质上的帮助。基层政府对于地理标志有一定的理解,但大部分仍然停留在纸面上,并没有真正地鼓励、引导其注册及采用。究其主要原因,首先是由于注册流程及注册单位较多,很多企业有畏难情绪,最重要的原因是在其周围并没有通过农产品标志注册而带来更大效益的案例发生,其对于农户及企业没有形成良好的激励。

3.2三部门法规交叉,执法协调困难

由于三个部门所针对的对象不对,各部门对于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程度各有侧重,这就导致注册企业或者农户如果需要对所注册的地理标志农产品进行全方位保护就需要分别在三个部门都进行注册,这会导致流程繁琐、费用增加、时间成本较高。假设全部注册后,当注册产品出现假冒或者替代产品出现,注册者可能根本无力去各部门进行追查,而各部门又很难统一协调完成,相关的法规也存在着不完善的地方。

3.3地理标志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品质难以保证

地理标志农产品对于产品品质以及相应的质量安全需要有着比较明确的标准来界定,但是目前的状况是生产者很难按照其标准来进行生产,甚至不愿意按标准生产。如果生产者严格执行质量安全标准,其成本必将大幅度上升,但是其销售却很难完全收回其成本,甚至有些土地经过多年使用化肥、农药,其土地已经不能生产出符合标准的农产品。因此,即使注册了地理标志,对于很多农户而言也是没有实际意义的。

3.4地理标志农产品与企业品牌关联度较弱

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需要建立自己的品牌来提升企业竞争力。很多企业在进行地理标志农产品推广时,过多强调企业品牌、对于地理标志所产生的效应并不是非常看重,仅仅将其作为其广告宣传一个关注点。在此等意识观念下,就不会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的意义过多关注。同时,对于消费者而言,其更多关注企业品牌而非地理标志,造成企业品牌强过地理标志。

3.5消费者对于地理标志农产品关注度不高

对于普通消费者而言,其对于地理标志农产品并没有特别的关注与意识,大部分消费者并不愿意为地理标志产品多花钱。对于高端消费者可能会有意愿支付,但是由于很多地理标志农产品并没有进行大量宣传,其并没有在全国多数地方有很高的影响力,因此如何改变消费者的观念,提高地理标志的关注度是我们需要解决的问题。

4 吉林省地理标志农产品发展对策分析

针对吉林省地理标志农产品发展过程中所存在的几个主要问题,下面给出一些相关的改善对策。

4.1 加强政府宣传力度,树立成功榜样

各部门及政府需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来推广地理标志所产生的效益及效用,使更多的企业了解并掌握使用地理标志。例如2015年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展了吉林省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优秀企业的审核及评审。确定了一批使用地理标志农产品的企业,这进一步地激发了广大企业积极申请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热情。

4.2政府部门需要进一步明确权责范围,加强协调沟通机制

针对地理标志农产品企业或者农户的申请或者请求保护,各部门存在权责不明,执法及协调存在障碍的问题。因此,需要各地方协会根据不同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特征及经常出现的问题,加强与地方各部门的沟通,尽可能建立起适合地方实际的沟通管道,构造通畅的沟通机制,实现各部门协调执法,保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合法权益。

4.3建立地理标志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与追溯体系

地理标志农产品作为某一个地区代表性的标志,其影响不仅仅是生产企业或者农户本身,其受益企业或者人群数量庞大,如果仅仅因为其中一二户农户或者企业的农产品出现问题,导致整体的地理标志农产品都出现问题,使消费者对于产品失去信任,那将使整个地区的地理标志农产品都受到冲击。例如中央电视台在2009年10月对于长白山人参地理标志产品进行了曝光,使得全国几十家媒体跟进,导致长白山人参地理标志受到了极大的影响,当地的绝大多数农户当年收益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因此,建立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地理标志质量安全保障体系是发展地理标志农产品的一个重要保障。

4.4加强地理标志品牌化建设

强化地理标志的品牌化意识,利用扶持政策促进企业对于地理标志的认识和推广力度。针对吉林省具体情况,吉林省具有众多的本地特色产品,从长白山人参、柳河大米、梅河大米、延边黄牛肉等地理标志产品的发展来看,针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地域特色进行宣传推广,与当地政府部门紧密合作,在推广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同时也将当地经济进行了推广,实现企业品牌、地区品牌与地理标志品牌共同发展的多赢局面。

综上所述,吉林省在发展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成果,但是仍然有着很长的路需要去走,需要政府、消费者、企业同时进行努力,才能进一步推动经济发展,将更多更好的农产品走出省内,走向全国。

[1] 孙亚楠,胡浩.我国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发展对策[J].经济地理,2014(4).

[2] 尚旭东,李秉龙.我国农产品地理标志发展运行特征、趋势与问题——基于农业部、质检总局、工商总局的分析[J].生态经济,2013(4).

[3] 2015年中国农业知识产权创造指数报告[R].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知识产权研究中心,2016.

F323.5

A

2096-0298(2016)09(b)-117-02

①吉林省教育厅“十三五”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吉林省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策略研究。

苏航(1977-),吉林长春人,副教授,主要从事市场营销、电子商务方面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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