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现主义与中国古代诗学的文艺本质论

2016-03-18 13:39:38张宪军
文学教育 2016年3期

内容摘要:西方表现主义认为文学艺术是一种创造性的直觉,将直觉视为艺术表现的中心,是他们面对那个使他们憎恶的社会和习见的生活现象做出的一种下意识的本能反应,这种反应被他们视为表现主义文学艺术的本质。而中国古代诗学则提出“情志”说,认为文学艺术的本质在于言志抒情。本文主要分析这两者的不同之处。

关键词:比较诗学 表现主义 中国古代诗学 直觉 情志

一.表现主义:创造性直觉

表现主义重直觉,这可以追溯到表现主义美学家柏格森、克罗齐的直觉论美学思想中,虽然表现主义作家和诗人并不认为他们是按照某种现成的理论去进行创作的,表现主义美学与表现主义文艺思潮也非统一个概念。

从一般意义上来说,直觉即直观感觉,没有经过分析推理的观点。荷兰直觉主义数学家、哲学家鲁伊兹·布劳威尔就曾经说:“直觉当是意识的本能反应,不是思考的结果。估计是意识的源反应,比以语言要素通过逻辑关系构建的反应系统要更加高效、更具准确性。只是能引起意识源反应的机会通常不多。也许人类在语言意识未建立前,依靠的就是这种意识的本能反应——直觉。”

人们对直觉的理解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直觉是指包括直接的认知、情感和意志活动在内的一种心理现象,也就是说,它不仅是一个认知过程、认知方式,还是一种情感和意志的活动。而狭义上的直觉是指人类的一种基本的思维方式,当把直觉作为一种认知过程和思维方式时,便称之为直觉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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