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童拨打119取乐,谁之过?

2016-03-27 02:55:08邹勇富
东方剑·消防救援 2016年2期

幼童拨打119取乐,谁之过?

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是《消防法》规定的消防部门三大职能,但实际上,消防部门接警范围越来越广,其中不乏一些奇葩报警,如云梯救猫、下井救狗、攀窗开门。媒体资料显示,2014年,上海消防部门接到上述类似报警近23000起,占全年消防接警总数的33.1%。

消防部门提醒,不要随意拨打119,报假警是要被处罚的。但如果当事人是不懂事的小孩子,报假警又该如何处置呢?山东遂宁市消防支队就曾遇到这样一件尴尬事。

案件回顾

2013年12月4日,山东遂宁市消防支队蓬宝路消防中队的报警电话突然响起,接警员像往常一样接起电话。电话的另一端一直没说话,正当接警员询问对方有什么需要帮助时,只听见电话那端传来了一个小朋友的声音:“119不理我们了,我们去拨打110嘛……”随后,对方果断挂断了电话。接警员看到电话号码为135xxxxxxxx后,才反应过来又是那个骚扰电话,顿感无奈。

“最少的时候每天有二十多次,最疯狂的时候一天上百次。”据接警员介绍,打进电话的号码是的一位“常客”——一名年约十岁的小朋友。自9月起的3个月内,这名小朋友每天都会拨打119电话报警,要么谎称哪里有火警,要么就不说话。对于此事,接警员十分烦恼,但又无可奈何。

对于谎报火警,现行法规有何要求。儿童无故拨打报警电话,家长是否需要担责?

法律解答

解答人:邹勇富(上海繁锦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从本案所提供的信息来看,至少可以明确两点:第一,从行为人本身来看,其仅是一名十岁左右的未成年人,可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可能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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