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近年来,随着被害人权利保障视角的刑法学研究的逐步深入,基于自由与秩序、法律规范与伦理道德的关联性分析也得以快速跟进。我国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在推动着国家能动司法以保障公民权利的同时,也为无被害人犯罪非犯罪化提供了政策依据和现实可能。本文从无被害人犯罪的基本特征入手,详细介绍了其价值取向,通过多视角论证了聚众淫乱非犯罪化的合理性,并严格设定了聚众淫乱非犯罪化的限制范围。同时,从无被害人犯罪的范畴,重点探讨了聚众淫乱罪,以期为社会公众认识此类犯罪提供新的思路和视角。
关 键 词:犯罪;被害人;无被害人;聚众淫乱
中图分类号:D92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207(2016)03-0071-05
收稿日期:2015-12-20
作者简介:枟桢(1990—),女,山西五台人,南开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刑法学。
近年来,很多案件涉及到“淫乱”“群P”和“换妻”等热点话题,引起了社会的高度关注。根据我国传统道德文化与法律文化,聚众淫乱行为不仅会严重破坏和冲击社会道德底线,而且还会严重干扰整个社会的正常秩序,因此,无论是我国刑法理论还是司法实务都将其犯罪化。但是,随着国家法治理性的提升和公民权利意识的增强,将通奸行为、同居行为以及淫乱行为排除法律规范的调整,去犯罪化的呼声日渐高涨。目前,我国对于无被害人犯罪特别是聚众淫乱行为非犯罪化问题的争论,已引起学界关于罪与罚的若干思考。
一、无被害人犯罪非犯罪化的概念解析……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