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网企业会计基础工作的几点研究

2016-04-06 09:00代鑫张桂新
财经界·下旬刊 2016年6期
关键词:会计基础工作ERP系统电网企业

代鑫 张桂新

摘要:ERP在电网企业的全面推广应用,颠覆了传统会计作业模式,互联网的迅猛发展推动会计信息化程度不断提高,都将对会计基础工作产生重大影响。通过对ERP上线前后会计基础工作的对比,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建议。

关键词:会计基础工作 电网企业 ERP系统 信息化

近几年,电网企业全面推广应用企业资源管理系统即ERP系统,对更新管理理念、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企业信息化水平和企业决策水平具有积极而深远的意义。国家层面也在大力推进“互联网+”战略,《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下发和修订,都说明 “互联网+会计”已成为未来发展趋势。可以说随着ERP系统的实施,会计作业模式发生了深刻变化,按照财政部1996年下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延续下来的做法和规定已不能很好地适应ERP系统的内在要求,影响会计功能发挥,造成信息化效果的降低,因此,电网企业的会计基础工作,必须因ERP系统的实施和互联网的发展,进行相应变革。

一、ERP系统实施后会计工作交接形式的变革

《规范》中规定的会计工作交接,比较注重具体实物资料传递及岗位职责的划分,即重视有形资料的交接,而在实施ERP系统后,各岗位都是信息处理流程中的一个环节,都具有独立于其他岗位的系统操作流程和系统操作权限,对于信息资源和系统职责的切换、更替和转移显得更加重要。

因此,笔者建议电网企业全面实施ERP系统后,应增加以下内容:一是系统操作权限的交接,应在工作交接记录后附上系统操作权限交接表,详细列明该岗位的操作权限等;二是系统操作流程的交接,原岗位人员应将完整的流程操作信息、业务流程要点、流程管理信息及相关资料一并交接,以便新接人员能在最短时间内熟悉新岗位工作。

二、ERP系统实施后会计凭证类型的变革

《规范》中对会计凭证类型的规定是将记账凭证划分为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也可以使用一种通用记账凭证, 但在ERP系统这样一个高度集成的平台上,大量会计凭证产生于业务发生时刻,记账凭证只是反映整个信息流转流程的一个环节。

因此,笔者建议电网企业全面实施ERP系统后,不应再拘泥于传统会计凭证类型设置,应根据本企业流程设计,灵活设置凭证类型,目前电网企业ERP系统中凭证类型大概有53种,常用的将近20种,如供应商发票、资产过账、客户凭证等等,在打印凭证设置中,可将ERP凭证类型与传统现金、银行和转账凭证进行多对一匹配,并适当扩展凭证类型范围,如单独设置物资集成、项目集成凭证等等。

三、ERP系统实施后会计凭证附件的变革

《规范》中规定:除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这一点也是ERP系统上线后,会计人员感到最茫然的地方。在ERP环境下,一项经济业务被划分为好几个环节,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的关系,由原来的一对一的关系变为多对一的关系,例如简单的现金费用报销凭证,由一张凭证变为两张,如果仍按照《规范》中的要求去做,执行起来会非常困难,甚至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

因此,笔者建议电网企业全面实施ERP系统后,对会计凭证附件不做强制要求:一是要建立凭证附件追溯机制,使每一张记账凭证都可以追溯到原始凭证;二是统一规定凭证附件要求,将附件附于流程关键环节,对其他环节产生的凭证,如现金付款环节和发票检验环节等,可通过系统配置,使其能够显示对应的应付凭证和服务确认凭证号码;三是对于特殊环节产生的凭证,可以规定不附原始凭证。

四、ERP系统实施后会计凭证审核形式的变革

《规范》中规定与填制会计凭证有关的人员,包括制证人、经办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等都应签名并盖章。该项规定确实能起到及时发现凭证编制错误,保证会计信息准确的作用,但实施ERP系统后,该项规定已不适用或造成重复劳动,业务人员在录入业务信息时选择供应商编码、工程WBS号、资产卡片号、物料编号等,会计凭证照预设的会计事项确认标准和固化流程自动生成。

因此,笔者建议电网企业全面实施ERP系统后,应逐步取消会计凭证签名盖章制度,将重点放在对前端会计信息生成环节的审核上,确保业务信息处理流程、会计信息生成模式及各项信息处理指令的完整、准确,同时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系统操作日志的保存和管理,使每张会计凭证都能够追根溯源,清晰明了。

五、ERP系统实施后会计档案管理的变革

《规范》中要求所有的会计凭证、账簿都必须打印出来,进行装订和存档。而在ERP系统中,会计信息更加精细和准确,所有会计科目都是明细科目甚至表外科目,同时财务与物资、设备等模块实现集成和联动,业务部门只要进行业务操作,就将会产生凭证,凭证数量相当于原来的几十倍,全部打印必将造成人力和物力的浪费,违背节约精神。同时,2015年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联合下发《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提出满足一定条件的单位内部生成和外部接收的电子会计资料可仅以电子形式归档保管,同时完善了会计档案销毁程序。

因此,笔者建议电网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管理需要,结合新《管理办法》规定,确定会计档案的形式和规模。一是对于集成凭证,可通过打印清单形式保管,清单上显示凭证编号、记账日期、科目编码、制证人等信息,等同于会计凭证;二是加强电子会计档案管理,明确形成、传输、存储和移交流程,规定元数据和读取平台的移交方式,同时对电子发票的开具、接收和存储,对仅以电子形式归档保存的条件等进行系统建设和配置,对不改变明细科目发生额及余额的会计凭证、对内部银行的收付款通知单等,可不再打印纸质单据,逐步提高电子档案比重;三是建立会计档案销毁鉴定机制,将档案馆、审计、监察、科信等部门纳入鉴定小组,至少每年组织一次鉴定工作,形成鉴定报告,上报单位负责人,对大量失去保存价值、远远超过最低保管期限且符合销毁条件的会计档案应销尽销,经鉴定需继续保存应单独立册,重新规定保管期限,以节约存储空间,避免资源浪费。

综上所述,电网企业全面实施ERP系统,是一项涉及生产经营和管理的复杂系统工程,必然对会计基础工作带来巨大冲击和影响,因此笔者一方面建议有关部门及时对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进行修订,增加ERP系统下的规范做法;另一方面,会计人员也要积极改变原有的思维定势 , 优化专业知识结构,逐渐改变会计基础工作方面的一些传统做法,更多依靠ERP系统的控制体系实现监督与控制,实现电网企业会计基础工作与ERP系统的互融互通。

作者简介:

代鑫(1980.06-),男 ,河北省唐山市人,本科,高级会计师,工作单位: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 研究方向财务管理

张桂新(1980.05-),女,天津市人,本科,职称高级会计师 职务,工作单位:国网天津武清供电有限公司 研究方向 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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