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族志文本的中国价值

2016-04-11 14:05徐黎丽孙秀君
思想战线 2016年1期
关键词:民族志文本

徐黎丽,孙秀君



论民族志文本的中国价值

徐黎丽,孙秀君①

摘要:中国人将“Ethnography”翻译为民族志,主要是因为这种写作文本与中国古代文本中的志书有诸多相似之处。但中国民族志与西方民族志相比,经历了模仿、本土化和走出去三个阶段,目前走在继续积累资料、国内外比较分析、理论与问题结合的路上。民族志文本的中国价值表现在五个方面:基层视野不可或缺;通过文本记录中国基层各族民众生活的地方性知识体系并保护传承下去;反映中国当代基层各族民众生活的困难及困难中隐藏的问题;比较分析国内、国外民族志个案和理论观点,形成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将对策不断提升为适应中国国情的民族理论。

关键词:民族志 ;文本;中国价值

中国借鉴学习西方民族研究方法和民族志文本写作已近百年。百年中,几代中国人类学民族学者不断地探索西学东渐的途径与方式,但我们仍然走在民族志文体写作的中国化道路上。本文则从中国民族志文本写作的阶段入手,分析民族志文本写作的中国价值。不妥之处,在所难免,敬请学界同行指正。

一、民族志文本写作在中国发展的“三阶段”

中国在《史记》之前,“有以年代为次的‘编年史’如《春秋》,有以地域为限的‘国别史’如国语、战国策,有以文告档案形式保存下来的‘政治史’如尚书,可是没有上下几千年,包罗各方面,而又融会贯通,派络分明,像《史记》那样的通史”。*《史记》,出版说明,北京:中华书局,1958年,第2页。《史记》是中国纪传体史书的创始,也是中国二体(编年体和纪传体)史书的开始。从《史记》开始,中国官修史书便以纪传体为主要体例,包括纪、传、书、世家、表五种门类,后来汉书将“书”改为“志”,晋改“世家”为“载记”,“志”从此成为一种文本书写种类被固定了下来。关于“志”是何种书写文本,我们从中国史学家谭其骧总结的史与志的区别话语中可见一斑:“史以大事为主要线索,记录政治、军事、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重大变化,志则分门别类,面面俱到。史的体裁接近于纪事本末体,志则用书志体,对农、林、牧、副、渔、工、矿、交通、人口、民族、风俗、制度、职官、文化、教育、人物、古迹等等,一一予以叙述。地方志以记述现状为主,主要是依靠调查采访。一部分没有现成资料的完全要依靠调查,一部分虽然有现成的资料,也要通过调查予以核实补充。”*谭其骧:《地方志与地方史的区别》,http://www.bjww.gov.cn/2004 /7-13/2137.html;王 璐:《“民族志”在汉语世界的古代表述》,《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10期。由此可见,志是一种分门别类对某一区域的人类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基本情况的汇兑。因此当西方人类学的书写文本“Ethnography”被翻译为中文时,民族志便成为其中文名字。之所以被翻译为民族志,主要源于两点:第一,这是一种针对某一区域田野调查后写出的、包括各个方面基本情况的文本;第二,历史上我们的老祖先就用“志”这种体例分门别类记录某一区域的风土人情、地貌物产等等。比如列国志、地方志等等。当然也有对某一种事情的志书,如食货志、地理志等等。民族作为人类生存发展形式之一,不仅有特定区域,更涉及从生到死的各个方面,因此用民族志记录他者群体生活,既符合中国志书文本的传统,又能忠于这类西方文本的特点。即使如此,民族志的中国化仍然经历了时间与空间互相融合的三个阶段。

(一)模仿与探索

由于首先传入中国的民族学流派是功能学派,因此在西方功能学派导师的指导下,20世纪三四十年代,处在草创时期的中国人类学民族学就与当时如日中天的功能主义结缘。在西方导师的训练熏陶下,中国民族学家们在20世纪30~40年代“写出了他们最具代表性的现实主义民族志作品,涌现出费孝通的《江村经济——中国农民的生活》(1939)、杨懋春的《一个中国村庄:山东台头》(1945)、林耀华的《金翼》(1948)和许烺光的《祖荫下:中国乡村的亲属、人格与社会流动》(1948)等里程碑式的作品。直到今天,这些作品仍被视为民族志的典范”。*娥满,李立:《经典民族志有什么样的“叙述者”?——〈一个中国村庄:山东台头〉的例子》,《思想战线》2008年第6期。由此可见,中国的民族志一开始就与村庄结下了不解之缘。这与西方民族志一贯关注的部落实质是一致的。因为中国农业社会的村庄绝大多数都是以几个姓氏组成的亲属社会。有人曾经将这一时期中国民族志的村庄研究总结为三个特征:“一是注重村落社会现实的研究,并根据功能主义的观点来解释社会的种种现象,忽略了‘村落社会的历史’以及‘村落以外’的较大区域;二是怀有通过村落层面来探讨中国社会问题的理想和抱负;三是对村落社会的研究大多采取‘民族志方法’,力求全面、整体地反映村落社会。”*刘朝晖:《村落社会研究与民族志方法》,《民族研究》2005年第3期。但由于中国是如此广阔的国度,村落是否能够代表中国?成为以利奇、弗里德曼、史禄国等著名人类学家为代表的学者们的质疑。如利奇(Edmund Leach)评论《江村经济》时曾提出这样的问题:“中国这样广大的国家,个别社区的微型研究能否概括中国国情?”*费孝通:《人的研究在中国———个人的经历》,《读书》1990年第10期。对村落这类小型社区的研究,“不应自称代表任何意义上的典型,也不是为了阐明某种一般性的论点和假设。意义就在于本身”。*王铭铭:《社会人类学与中国研究》,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年,第34页。弗里德曼(Mauriee Freedman)也指出:“即便在不同的村落社区去反复实施这种小型社区研究方法,也不可能理解整体中国社会。小地方的描述难以反映大社会,社区不是社会的缩影。”*王铭铭:《社会人类学与中国研究》,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32页。“不能以村庄研究的数量而‘堆积出’一个中国来。”*Maurice Freedman,“A Chinese Phase in Social Anthropology”,British Journal of Sociology,vol.14,no.1,1963, pp.1~19。史禄国也认为,“村庄,是作为一个对土地进行管理的单位而出现的,在次要的意义上它才是一个经济单位,就像对家庭的研究,有必要在考察宗族、村落等单位的基础上而进行。一个单个家庭的生活在民族志研究中可能会构成专门研究的主题,但是这种‘奢侈’在实际的研究中是不需要的。同样,一个处于特定族群单位中的村庄的生活不能构成独立的研究主题,因为仅仅就村庄内部而言,它的生活是不能够被充分理解的,这种研究应该被置于一个更大的实体内部进行理解,在这个实体内部,村庄仅仅是一个组成单位”。*[俄]史禄国:《关于中国的民族志调查》,于洋译,《北方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5期。因此 ,“从理论上说,如果在一个文化具有高度一致性的人群中进行调查,仅仅了解一个家庭的情况可能就足够了。但是在中国,我们面对的是很强的社会和族群分化的情况,暂时可以用一个不太恰当的术语‘区域’ (regional)分化来表示这一情况”。*[俄]史禄国:《关于中国的民族志调查》,于洋译,《北方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5期。对于以上的质疑和建议,费孝通认为,村落“是一个为人们所公认的事实上的社会单位”。*费孝通:《江村经济:中国农民生活》,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5页。对村落进行研究,可以“在一定时空坐落中去描述出一地方人民所赖以生活的社会结构”,*费孝通:《乡土中国 生育制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91~92页。有利于“对人们的生活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费孝通:《江村经济:中国农民生活》,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5~7页。“如果我们能对一个具体的社区,解剖清楚它社会结构里各个方面的内部联系,再查看清楚产生这个结构的条件,……然后再去观察条件相同和条件不同的其他社区,和已有的这个标本作比较,把相同和相近的归在一起,把它们和不同的和相远的区别开来,这样就出现了不同的类型或模式了。”*费孝通,张之毅:《云南三村》,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7~8页。这就是类型比较法。“即由点到面逐步实现对中国社会全貌的了解。另外村落社区研究的方法还有另一条路径,即通过纵向的追踪调查来实现,或重访(回访)或‘再研究’,但许多学者对于追踪调查方法表达了不同的看法。”*胡鸿保,左宁:《村落社区的民族志:类型比较与追踪调查》,《思想战线》2008年第6期。由于20世纪上半叶中国处于不断战乱中,中国民族学学者选择的田野调查区域只能局限于自我文化的村落中,吸收的西方民族学理论和方法不仅有限,而且在自我文化中得到比较检验的实践也有限。但战乱中的中国民族学者,不畏艰险地通过模仿,在质疑中不断探索着中国的民族学研究方向和民族志文本的写作模式。

(二)本土化

此阶段的中国民族志写作的本土化,表现在以下两个方向:

第一个方向就是20世纪50年代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分赴边疆少数民族地区进行实地调查和书写民族志。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民族学从跟随西方民族学理论与方法转向对苏联民族学理论的学习,“经过苏维埃民族学学习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的社会主义教育和改造,中国民族学界的面貌很快焕然一新,在研究的重点、理论和方法方面都改换了面貌。1956年,中国民族学界两个领袖人物费孝通和林耀华合著的长篇论文提出了中国民族学当前的主要任务有4项:1.关于少数民族族别问题的研究;2.关于少数民族社会性质的研究;3.关于少数民族文化和生活的研究;4.关于少数民族宗教的研究”。*费孝通,林耀华:《当前民族工作提给民族学的几个任务》,原载1956年8月《人民日报》,转引自杨圣敏《中国民族学的百年回顾与新时代的总结》,《西北民族研究》2009年第2期。可以说,统一的多民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需要在全面了解和认识少数民族基础上制定民族政策,这就为民族学者提供了研究的对象和场域,他们在国家统一安排和思想指导下,在东北、西北、西南、北方等少数民族地区进行田野调查,最终在国家民委主持领导下,出版了民族问题大型综合丛书——《民族问题五种丛书》。这一丛书“是专门介绍和论述关于民族多种学科的科学著作。自1958年开始至1991年,历时30多年基本出版发行完毕,包括《中国少数民族》(1册)、《中国少数民族简史丛书》(57册)、《中国少数民族语言简志丛书》(55册)、《中国少数民族自治地方概况丛书》(140册)和《中国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丛刊》(148册),累计401册,涉及全国19个省、自治区及中央有关单位400多个编写组、上千人参与,总字数超过1亿字”。*曹新富:《我国民族学研究领域里的重要成果——全国少数民族大调查与〈民族问题五种丛书〉的问世》,《今日民族》2007年第11期。后来有人总结这套丛书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特点:“一是使用了大量的通过调查得来的第一手资料,因而具有原创性的特点;二是其内容包括各民族的历史、语言、经济、政治、文化、风俗习惯及民族关系等等,囊括古今,涉及中外,具有综合性的特点,可以说是一部中华民族大百科全书;三是它是由政府有关部门主持,由几千名专家参与编写,经过研究讨论,广泛征求意见才最后成书的,因而具有权威性的特点;四是它直接服务于民族工作,具有实用性的特点。”*龙毅:《加快〈民族问题五种丛书〉的修订迎接2008 年人类学民族学世界大会的召开》,《广西民族研究》 2006年第3期。从此套丛书的写作风格来看,不仅深受中国传统官修志书的影响;从指导思想方面,也深受前苏联民族理论的影响。但其作用不可忽视。因为它为中国民族学研究留下大量20世纪50~80年代少数民族基本情况资料,为以后深入调查研究奠定了学术基础;更为重要的是,书中的民族志资料,成为中国政府进行民族识别的重要依据,体现了民族学为国家服务的宗旨。

第二个方向就是村庄志调查与写作进一步深化。众所周知,“在20世纪中叶以前,有葛学溥(Daniel H.Kulp)的‘凤凰村’、杨懋春的‘台头村’、费孝通的‘江村’、林耀华的‘义序’和‘黄村’、杨庆望的‘鹭江村’等个案研究”。*刘朝晖:《村落社会研究与民族志方法》,《民族研究》2005年第3期。20世纪50年代以后,“对村落社会的调查出现了两种新的研究取向:一种是关注‘村落社会’之上的集镇(或者说乡镇),另一种是进行多村落的调查。相关的研究大大拓展了我们的视野”。*刘朝晖:《村落社会研究与民族志方法》,《民族研究》2005年第3期。这是对民国时期中国民族志写作反思的结果。如弗里德曼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对中国农村宗族研究的两本力作——《中国东南的宗族组织》和《中国的宗族与社会:福建和广东》中,“充分利用了村落调查资料和历史文献,把村落社会置于区域社会(福建和广东)中进行审视,以此克服村落民族志研究在方法论上的局限性,并试图建构‘反映中国整体社会’的理论”。*[美]施坚雅:《中华帝国晚期的城市》,叶光庭等译,北京:中华书局,2000年;刘朝晖:《村落社会研究与民族志方法》,《民族研究》2005年第3期。而另一位人类学者施坚雅则“索性抛弃了村落研究的视野,把分析的基本单位确定在村落之上的‘集市’,从经济地理学和历史学的角度来研究区域中国,并由此走进了‘中华帝国晚期的城市’”。*[美]施坚雅:《中华帝国晚期的城市》,叶光庭等译,北京:中华书局,2000年;刘朝晖:《村落社会研究与民族志方法》,《民族研究》2005年第3期。在香港和台湾进行村落研究的学者也沿着这样的研究写作道路行进。可以说, “多村落和‘超村落’的乡镇研究则为我们提供了较为宏观的视野和比较研究的可能,使我们的研究更注重深层的‘问题意识’和理论探索。尽管人类学对乡村社会的研究取得了很大的成果,但在理论、方法上也面临着‘超越自我’的挑战”。*刘朝晖:《村落社会研究与民族志方法》,《民族研究》2005年第3期。因为“当我们谈到整体论的时候,固然会描述各个部分如何拼凑在一起(fit together)及其背后的机制。这机制是来自制度或人的行为,其基础必须是超越现象本身或‘常识’而在理论上是不可化约、有其独立自主性的社会事实”。*黄应贵:《人类学的评论》,台北:永晨文化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第312页。而中国20世纪80年代实行的改革开放国策,则为村落及其理论研究奠定了思想和场域基础。“中外学者再次掀起了研究中国村落社会的热潮,出现了陈佩华等的‘陈村’、黄树民的‘林村’、王铭铭的‘溪村’、阎云翔的‘下岬村’等个案研究。”*刘朝晖:《村落社会研究与民族志方法》,《民族研究》2005年第3期。随着研究的深入,“到了20世纪90年代,费孝通在城乡经济发展的研究中又提出了‘模式’的概念,认为‘相同条件形成的事物就是一个类型’,并且坚信,‘有可能用微型社会学的方法去搜集中国各地农村的类型或模式,而达到接近对中国农村社会文化的全面认识’”。*费孝通:《江村经济——中国农民的生活》,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年,第319页。王铭铭则试图从“溪村”陈氏家族社区500多年来的历史进程中,展现社会变迁的场景,回答两个问题:“其一,怎样使空间上有限的社区调查,与时间和空间广阔的国家与社会关系史勾连起来?其二,这样的时间和空间的勾连,怎样既避免三四十年代社区民族志的‘无时间性’,又避免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宏大历史叙事的‘无地方感’?”*王铭铭:《走在乡土上——历史人类学札记》,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24页。最终他“向历史学家和社会学家学习研究文明史和大型社会结构的方法,走出社区,在较大的空问跨度和较广的时间深度中探讨社会运作的机制”。*王铭铭:《社会人类学与中国研究》,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年,第36页。这与弗里德曼的说法一致,即“要研究像中国这样幅员广阔、有着悠久历史和文明的社会,传统的‘微型社区研究法’必须要在空间的视野和时间的纵深上加以突破,也就是说,不但要关注村落社会的‘纵向的历史’,还要关注村落社会以外的空间”。*王铭铭:《走在乡土上——历史人类学札记》,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24页。由此可见,中外学者在中国村落研究中都在试图通过小村落解决中国农村问题并上升到建构中国农村理论的目的。

21世纪以来,对边疆少数民族的文本写作和内地村庄的文本写作逐渐结合起来。更多的中外民族学人类学学者投身于中国村落、牧场等微型社会研究当中,试图在积累中国各地民族志资料的基础上,解读中国民族问题,探索中国多元文化的意义和价值。相比而言,村庄研究因起步早积累多而比少数民族文本写作无论在资料、理论方面要深入一些。

(三)走出去

历史是如此轮回。中国曾经作为西方发达国家的殖民地成为西方人类学民族学者研究地域长达近两个世纪,但两个世纪之后的今天,中国的民族学者随着中国的和平崛起而到世界各地去研究他者生活。正如高丙中教授所说:到世界民族研究的行列,我们不仅研究自己或只被“别人”所研究,我们也会研究“别人”。“中国,一向作为民族志的田野,现在转变为民族志实践的主体,这应该是世界人类学的振兴所需要的。当然,这有一个艰难的转变过程,‘对象’不是容易成为‘主体’的。但是,只要我们勇于开始,我们就会有无限的希望。”*高丙中:《人类学国外民族志与中国社会科学的发展》,《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2期。实际上,改革开放初期,一些在西方发达国家大学或社科机构做访学或学习的社会学或民族学学者,已经开始在国外做田野和书写民族志。国内年青学子到周边国家以及遥远的非洲、欧洲田野调查和书写民族志则是近10年的事情。中国学者之所以走出去书写民族志,与国家层面想了解世界其他国家如何处理本国的民族问题有关,但更重要的是,“如今人类学的发展逐步摆脱了纠缠于对某些文化或社会本源性问题的探讨,进入了多种范式交叉的研究时代,在理论视野上寻求跨学科的尝试,研究的价值取向倾向于从外显的文化实践转向内隐的文化阐释,即人类学田野作业的重点不再仅是对被研究对象的描述,还有对文化体验与情感的阐释;与此对应,作为专业术语的‘民族志’逐渐演变为集方法与文体意义于一体的学术规范,成为社会科学知识生产的一种经验途径与实践来源”。*张金岭:《人类学研究的范式交叉与民族志创作》,《云南社会科学》2010年第1期。中国的民族学学者在全球化的今天不可能坐井观天,更不能只“忙于利用前人的资料(包括建国以后存在不少问题的民族调查资料)写出一本又一本大作,编出一套又一套丛书,而很少踏踏实实从事长期田野工作。……迄今很多少数民族还没有比较完整的民族志”。*宁生:《文化人类学调查:正确认识社会的方法》(增订本),北京:文物出版社,2002年,第8页。我们必须弥补中国“因为民族志不发达,中国的社会科学在总体上不擅长以参与观察为依据的叙事表达”和“民族志的缺失造成了社会科学的知识生产的许多缺陷” 。*高丙中:《写文化——民族志的诗学与政治学》,总序,北京:商务印书馆,2006年;丁宏:《北极民族学考察记——兼谈民族志的写作》,《西北民族研究》2011年第4期。如果中国的民族学人类学学者能够踏踏实实地做好中国境内所有少数民族的民族志,走出国门的学者能够将所在国的民族志做好,那么我们不仅能够了解国外不同民族的基本状况和问题所在,也能为我们处理国内民族问题提供借鉴。更重要的是,我们在中外民族文化比较研究的基础上,寻找中国人的普世价值。

虽然中国的民族志文本写作经历了模仿、本土化和走出去三阶段,但我们认为,中国民族志书写仍然存在着三大问题:第一,记录文化的工作并没有很好地完成。我们多年的村落研究只注意到有限汉族村落的研究,而北方与南方汉族、东部与西部汉族之间的差异是如此巨大,如浙江人与山西人。甚至在一个省之内的东部与西部的汉族也有较大的语言、习俗与信仰的差别,如东西长1 600多千米的甘肃省东部与西部的汉族就是如此。对少数民族文化的记录工作也只是如传统志书那样列举了历史与现状的各个方面。第二,我们的民族志书写问题缺失。“问题意识与先入为主不是同一回事。预拟问题,形成理论假设,是科研的前提。假设不是凭空编织的,而是研究者基于自己良好的学科理论训练,对经验事实加以抽象而形成的。研究者带着问题和假设到一个地方进行考察,在面对新的事实时,他就得不断修正甚至改变自己的观点,从纷繁复杂的文化现象当中发现地方文化的规则和逻辑。这是构思工作与实际观察之间相互增益的过程。”*刘朝晖:《后现代主义与当代人类学研究》,《广西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年第3期。实际上当代民族问题是中国不可回避的问题,我们书写的民族志的最终目的就是要为解决中国的民族问题服务。但为什么我们始终没有解决呢?对于民族学者们来说,因为我们调查不深入、民族志作品缺乏问题意识,导致我们对民族问题的判断不准确,因而难以解决真正存在的民族问题。第三是理论与田野资料结合不够。因为调查不深入、不细致,调查的结果就是结论不但不能解决问题,且无法进行理论提升。正如学者指出:“有些时候,我们看到某些民族志文本对一个村寨的问题进行了较为全面的叙述,但却不能令人满意。这种文本通常的模式是先讲历史,然后开始就村寨的生态环境、政治、经济、婚姻家庭亲属制度、社会组织、宗教、艺术及当今的发展问题等一一罗列,看起来倒是很全面,通篇却似乎很难找到一个明确的理论问题,让人觉得这种论著就是为了写民族志而写民族志。”*王建民:《民族志方法与中国人类学的发展》,《思想战线》2005年第5期。因此理论与田野的结合是目前中国民族志必须解决的问题。

从以上中国民族志三阶段发展历程看,中国民族志文本写作的对象从汉族到边疆少数民族再到周边国家不同社区及世界其他国家人群。从研究内容上来看,涉及从生态到信仰各个方面的内容。但研究的成果中,对中国解决本土民族问题有所裨益的好建议、好对策仍有所缺乏,在世界人类学界的声音仍然微弱,即民族志的中国价值仍然没有完全发掘出来。因此有必要在追溯中国民族志发展历程的基础上,论述民族志文本的中国价值。

二、民族志文本的中国价值

中国是有悠久文字记载历史的国度,用汉文书写的各种体裁的作品可谓汗牛充栋。继承中国传统志书并与西方民族志相结合的中国民族志,与其他类别的文本作品相比,究竟有什么样的价值?比如传统的历史文本从历史角度传承文明和以史为鉴,从文学角度以优美的文笔通过讲述鲜明的时代人物故事发扬真善美品德,从哲学角度则从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发展的宏观角度解释中国人生死之道。民族志虽是西方人类学的基础文本,但却能够被中国社会科学研究界所接受,并逐渐本土化,说明它在中国有存在的基础,这个基础就是中国自古以来就有的“志书”文本,但如果只有这个基础,而没有吸收西方民族志公认的有益于解决中国民族诸问题的因素,这种文本也就仍是“志书”而已。因此,只有在澄清中国民族志文本的当代价值后,中国的民族志作品才能按其价值发挥有别于其他文本的解决中国问题的功能。根据近百年中国民族志的成果来看,民族志的中国价值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基层视野不可或缺。即民族学或人类学界所说的“小传统”。小传统相对于大传统,这对概念是由美国人类学家罗伯特·雷德菲尔德在1956年出版的《乡民社会与文化:一位人类学家对文明之研究》中提出的。“所谓‘大传统’,指代表着文明或国家权力、由城镇的知识阶级所掌控的书写的文化传统;小传统则指代表乡村的,由乡民通过口传方式传承的俗民文化传统。”*叶舒宪:《文化大传统研究及其意义》,《百色学院学报》2012年第4期。其中“大传统铸塑而成的文化基因和模式,成为小传统发生的母胎,对小传统必然形成巨大和深远的影响”。*叶舒宪:《中国文化的大传统与小传统》,《传承》2012年第17期。小传统,即“民间文化,通行于各处,它是每个人的文化,对一切人开放,各个不同地域的民间文化是相通的,彼此间并不存在鸿沟。那种隔阂的鸿沟横亘在上层文化与民间文化之间,因为上层文化只对统治阶层开放,一般民众无法加入与参与上层文化,而统治阶层人士却可以参与民间文化”。*张荣华:《文化史研究中的大、小传统关系论》,《复旦学报》2007年第1期。对民族志文本作者来说,普通民众从生态到信仰的文化体系则是民族志文本的基本视野和范围。当然在研究的过程中,我们不得不关注国家、官员与普通大众的关系,但自始至终我们关注的重心是普通民众。因为一个国家发展的基础力量是普通民众。

第二,记录中国基层各族民众日常生活的地方性知识并保护传承下去。尽管学界对地方性知识的理解千差万别,如“地方知识的本质是一种文化信念。在乡村社区里,地方知识由类官方知识、大众知识和传统知识三部分组成”;或是“组织和表述地方文化的一种知识体系,与研究‘普世知识’求‘同’的本质不同,研究‘地方知识’的本质是求‘异’”;*巴战龙:《地方知识的本质与构造——基于乡村社区民族志研究的阐释》,《西北民族研究》2009年第1期。或“对于传统民族志来讲,历史记录就是历史本身或历史事实”。*叶高娃:《民族志的阐释与历史的真实——以拖雷之死为例》,《内蒙古社会科学》2013年第4期。但近百年来,中国民族志文本还是以不同文字记录了各族民众的日常生活的地方性知识。由于文本比结绳、图画等形式更能具体地展现地方性知识生产的每一个细节,就使得生活在相同生态区域和不同区域的不同族群通过相互学习,掌握更多的生存知识体系,从而在生活中保护传承文化。我们以木床为例说明:木质硬板床对人的身体比现在流行的席梦思更好,因为木质材料是自然之物,没有污染;木板的硬度对人体脊椎的修复能力极强;木床的高度即以适合人坐下去方便为宜,又可以避免屋顶和屋底的风伤人。现在虽然制造床的材料不断更新, 床的硬度、高度及形状也有变化,但却给人体的修养带来了不少的麻烦。于是我们又找回传统地方性知识,并通过生活而保护传承下去。又如中医,依据人体阴阳和谐平衡的道理,通过望闻问切的诊断,用自然界味极之草调养身体内部器官不适或疼痛之处。虽然治疗过程长,但由于是将整个人体看作一个系统,将人体器官的疾病放在整个阴阳平衡的人体系统中治疗,因此就需要长一些时间,中药的味道也相对苦一些,但良药苦口利于病却是亘古未变的道理。中医因此成为现代中国民间被信任的治病渠道,中医也因此重见生机。如果民族志文本能够将这些地方性知识记录下来,不仅用文本保护了中医知识,而且也在传播中让更多的人类共享这些地方性知识。

第三,反映中国当代基层各族民众生活的困难及困难中隐藏的问题。有许多人类学民族学界的导师们都经历了博士生、硕士生找不到民族志文本写作的切入点问题。本人也如此。本人的一位哈萨克族博士生在新疆的北疆做田野调查,他在田野点经历的困惑如下:“这段时间我一直在自己的田野点XXX团,和这里的红军遗孀家属院、养老院等地方和一些早期入疆的老年人聊天,也在当地的民政、社区了解了一些情况。他们很热情地带我入户并给我看了当地团场编撰的团史。这部团史把XXX旅如何从内地抗日、解放战争、抗美援朝再到伊犁整编兵团屯垦戍边写得很详细。在和当地红军现在仅剩48位遗孀的访谈也很顺利,他们也都很愿意讲自己如何来疆,在疆的心理转变到最后无怨无悔的奉献边疆的过程。但是在调查采访的整个过程中,我发现我还是在写一部兵团的历史,其实我很想把自己的调查研究抽离出兵团这个框架去发现单位个体来疆的转变,这个转变包括他们心理、文化等方面的改变,而不是千篇一律都是在讲述‘入疆开垦边疆的辛苦,政府的帮助,现在生活多好,我们都是无神论者,不信迷信等等’。我应该如何去深入挖掘他们内心更细微的东西,访谈的切入点应该怎样,才不会都只是围绕大锅饭,大开荒,为党付出所有青春这类表面的话题展开而深入到一个普通汉族人内心的世界?”*卡马力提:《2015年7~9月在新疆北疆伊犁哈萨克族自治州七十二团场调查资料》,未刊稿。我看了他的叙述后,给他的建议是:“请从她们的众多生活困难中找出最大的困难,再从最大的困难中发现困难背后隐藏的问题,然后以问题为导向,设计研究主题,按照发现问题、调查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思路拟定民族志文本框架。”我相信不仅仅是我的学生面临问题意识的考验。民族志绝对不是无病呻吟,它必须有自己独特于其他文本的功能,否则它不可能在中国这样一个具有悠久文字记载历史的国度中存在。这一功能就是在中国基层社会的视野下,发现具有代表性群体的问题所在。中国作为一个统一多民族国家,大一统是自古以来的治国理念。而维护大一统政权的根本,就是解决基层民众的问题,因为民即可以载舟又能覆舟的道理必须使然。因此民族志的中国价值就表现在从基层各族民众的困难中发现问题。

第四,通过国内、国外民族志个案比较分析和理论上的相互碰撞,形成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中国有960平方千米的陆地面积和300万平方千米的海域,是世界国土面积居前列的发展中大国。和世界上其他国土面积辽阔的国家一样,中国内部由四大生态区域组成。它们分别是:灌溉农业区域,包括珠江、长江、淮河、黄河、辽河、松花江、黑龙江等平原区域;高纬度低海拔游牧区域,包括蒙古高原及阿尔泰山以西、天山以北地区;低纬度高海拔畜牧区域,主要指青藏高原;绿洲农牧兼营区域,包括宁夏、甘肃、新疆戈壁沙漠地区。这四大生态文化区域之间,则依靠长城内外农牧过渡地带、丝绸之路沿线从灌溉农业向绿洲农牧业过渡地带、藏彝走廊沿线从东部平原的灌溉农业向高山牧业及从北部草原向南部山地过渡地带连接起来。*徐黎丽,杨朝晖:《民族走廊的延伸与国家边疆的拓展》,《思想战线》2012年第4期。那么在如此众多过渡生态区域生活的民众,之所以被称为不同民族或族群,主要源于他们适应不同生态环境而创造的文化。而文化就是他们生活的手段和技艺。那么民族志文本的写作者,除必须在田野点中以问题为导向收集资料外,还必须进行国内不同基层社会的对比研究。除此之外,由于人类学民族学是在西方兴起的从文化整体上研究整个人类的学科,西方国家在处理殖民地国家问题和本国社会问题时积累的民族志文本写作经验和教训,*高丙中教授认为,西方民族志文本写作三阶段分别是:业余民族志、经典或科学民族志、后现代或实验民族志。高丙中:《民族志的科学范式的奠定及其反思》,《思想战线》2005年第1期。也是需要我们借鉴和学习的。只有通过扎实的基层民众社区调查,发现问题,然后在国内外个案对比和理论观点的学习中,因地制宜地制定解决这些基层民众问题的对策,并反馈到基层民众的生活中反复检验,才能形成行之有效的对策文本。

第五,将对策不断提升为适应中国国情的民族理论。事实上,民族志在中国化的百年进程中,已经涌现了不少为国家解决不同时代民族问题的理论。仅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就涌现出不少有建树的民族理论。如张继焦教授总结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民族理论有以下几种: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二是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三是“去政治化”理论与“第二代民族政策”。*张继焦等:《换一个角度看民族理论: 从“民族—国家”到“国家—民族”的理论转型》,《广西民族研究》2015年第3期。但我们也能够深切体会到,不同时代面对的问题总是在变化。民族志文本也需要根据不同时期的各族民众面对的不同问题,对比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最终上升为民族理论。因此我们迫切需要更多的适应中国国情的民族理论,用来解决中国在全球化背景下和平发展的各种与民族相关的问题,促进国内民族关系平等团结、国家关系友好和睦发展。

以上便是本文归纳的民族志文本的中国价值的全部内容。但要发挥民族志文本的中国价值,需要在以下两方面做出努力:首先,需要从西方民族志写作结构、内容及结论中吸收有益的养分。如仅从西方民族志文本写作的三个公认阶段的研究结论来看,业余民族志为解决“他者”——欧洲各国的殖民地问题提供了基础依据;科学或经典民族志也为解决“自我”的本土人类问题提供了理论指导;后现代或反思民族志正在为解决全球化背景中日益碎片化的族群问题提供科学的依据。我们向西方民族志学习的目的,一是避免走西方社会中经过实践检验对整个人类都有负面影响的历史。如工业污染与生态恶化、世界范围内的战乱与冲突、资本经济的负面影响等等;二是通过学习西方民族志文本写作及问题探讨,让中国的学者能够从中看到中国社会与西方社会相比的相似点与差异点,以便使中国的人类学民族学学者认识到中国的特殊性,从而更能真切地写出适合中国国情的好作品。其次,必须依靠研究中国各族民众生活的民族志作者。这样说并不是排斥国外同行对中国的研究,实际上世界其他区域的人,尤其是发达国家从来没有停止过对中国的关注;中国的民族志作者也有走不出自己文化背景的可能性,但中国的民族志作者无论从历史传统、语言文字、习俗信仰和思想观念方面,对本国的社会了解更多。对他(她)们来说,也许做到以下几点,就有可能涌现出能保存至后世的经典民族志作品。这几点是:扎实的田野调查功底;他者基层视野;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三者相辅相成;历史与现实、理论与实践、国内与国外相结合。如果能够如此,民族志作品的中国价值就可以体现出来。即“来自非西方的眼睛看出不一样的东西,浸染着非西方的墨水写出不一样的文化,这是国际人类学界的期许”。*张金岭:《中国人类学者海外民族志研究的理论思考》,《西北民族研究》2010年第1期。也是中国对全球人类的贡献。

(责任编辑 陈斌)

作者简介:①徐黎丽,兰州大学民族学研究院、中国边疆安全研究中心教授;孙秀君,兰州大学民族学研究院研究生(甘肃 兰州,73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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