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民间投资注入实体经济

2016-04-12 04:09李逸上海
上海房地 2016年11期
关键词:金融部门储蓄泡沫

文/李逸(上海)

确保民间投资注入实体经济

文/李逸(上海)

不久前,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创新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又印发《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鼓励民间投资“26条”,进一步放开民间投资市场准入。这些文件精神对于引导民间投资于房地产业希望实现升值的资金转而注入实体经济,无疑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

当前,我国的高储蓄率是经济的结构性问题之一,储蓄占GDP比重达47%至48%,而银行利率不高、股市表现不佳、民间投资渠道狭窄等多重因素,导致居民希望通过投资房地产业实现资产升值,又由于国内多地楼市的限购,国内资金大规模流向海外。因此,前一时期房地产市场的泡沫风险积累与投机资本大量涌入有着直接关系。如今,坚持房地产调控不动摇,防止因房地产泡沫破裂带来的对实体经济的致命伤害,无疑是当务之急,但治本之策,当属尽快为这些巨额储蓄找到回报合理的投资机会,特别是要积极引导其注入实体经济。

当前,民间投资持续下滑,其根本原因是民间资本认为投资实体经济无钱可赚,此外,还存在民间投资禁止进入的领域,金融部门和实体经济的分离状态依然存在。要避免民间投资“脱实向虚”,核心就是要确保实体经济有钱可赚,解决金融部门与实体经济的衔接问题,确保社会第一、二、三产业都有平均的收益率。而在手段上,可以采取诸如减税、降成本,包括成本收益核算等降低生产成本的措施,而不是单纯依靠短期的货币政策降准、降息。总之,政府的引导和政策扶持对于鼓励民间投资持续健康地注入实体经济至关重要,关键是必须确保具体可操作且真正利好民间投资环境的政策尽快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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