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月
(沈阳师范大学 法学院,辽宁 沈阳 110034)
自由贸易区的法律监管模式
明月
(沈阳师范大学 法学院,辽宁 沈阳 110034)
自由贸易区的建立是一国的主权范畴事项,影响东道国的重大经济利益,其中法律监管模式的完善是自贸区法制建设的重中之重。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模式中涉及到的法律问题,包括市场准入问题、政府监管职能以及法律风险防范问题。政府和企业都要把握好“自由”和“政策”的度,政府需要提高行政管理的透明度,坚持依法行政;企业进入市场的平等地位和自主经营权需要得到有效保障,企业自身加强风险防范管理,政府在企业进入市场后的事中监管和事后监管职能也必须加强,形成新的开放体制和投资模式的法治化。
政府监管;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
自由贸易区建设,为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提供了良好的助力。自由贸易区,是为了推动国际经济贸易合作发展的需要,鼓励外资企业进入本国市场,给予市场主体一定的便利条件,主要体现准入前国民待遇与负面清单模式中,即扩大市场准入,给予企业一定的税收和政策优惠,目的是开放服务业和投资市场,进一步实现贸易自由化和投资自由化。中国自由贸易区的建设,需要有良好的法治运行环境。自由贸易区的法治化进程,也有利于激励国内市场主体改变经营模式、经营理念,在自由贸易区内与外资企业进行有序、公平的竞争,为国内企业“走出去”积累丰富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