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庄子》中的“圣知”与“齐一”
[美]艾斯克·简·莫卡德
(美国罗德岛大学)
《庄子》一书有多种维度,可从多个角度阐释,以下本文将主要阐述其哲学深度。但这一讨论一开始就陷入了僵局。众所周知,哲学是希腊文明的产物,因此就本质特性而言,其与《庄子》是异质的,但据此就否定《庄子》蕴含的哲学深度似又有悖常理,因为正是这一僵局成了学界绵绵不休辩论之源泉。本文提出的浅薄观点希冀能对这一讨论的延展有所帮助。如果恰如吉尔斯·德里乌兹和菲里克斯·瓜塔里所言,“绝圣”乃哲学诞生之必要前提(德里乌兹&瓜塔里,1994:3),那么可以说《庄子》开创了中国哲学研究之先河。如我们以下将讨论的一样,在《庄子》中“圣知”是被摈弃的观念,但凭借友人相助及民众共有的知性,就可实现对齐一(平等)和自由的追求。
《庄子·胠箧》中关于“圣知”的批判
根据《庄子·胠箧》,国之君主乃大盗,换句话说,“窃钩者诛,窃国者侯”。为巩固自身地位,君主自然需要有一定合法性,因而作为提供这种合法性意识形态的“圣知”就被利用来保护窃国的大盗们。圣知和窃国大盗是同一事物的两面,二者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儒家学者会提出反驳,认为应区分儒家“圣知”和腐败的国家权力。尽管在皇权时期儒家学说是腐败和专制政权的意识形态支柱,但在历史上也出现了众多不受权力腐蚀挺身为人性和正义而战的儒学之士。毋庸置疑,这是事实。但这一驳斥忽略了道家对“圣知”批判的核心问题,即恰恰是由于深信在腐败朝廷中存在着正义的核心群体,百姓才甘心顺服于客观存在的朝廷政权,就好比草总是随风而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