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元典章》看元代妇女婚姻问题

2016-04-13 04:35:47曹婷婷
石家庄学院学报 2016年5期

曹婷婷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 社会学所,北京 100010)

从《元典章》看元代妇女婚姻问题

曹婷婷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 社会学所,北京100010)

《元典章》中收录了关于元代妇女婚姻家庭的法律规定及大量案例,内容涉及婚礼、嫁娶、官民婚、军民婚、休弃、夫亡、收继、不收继、次妻、驱良婚、乐人婚、服内婚[1]611等方面,反映了元代社会、法律、妇女生活、婚姻特点以及妇女的社会地位等。

《元典章》;妇女;婚姻

“在错综复杂的社会背景作用下,元代妇女的婚姻角色定位更显扑朔迷离。中原旧法统、游牧习惯法与方兴未艾的理学思潮此消彼长,特有的社会矛盾、时代特点,无不对元代妇女的生活、婚姻产生深刻影响。”[2]正因为如此,元代妇女的婚姻问题体现出前所未有的“独特性与复杂性”[3]。关于元代妇女婚姻问题,许多学者都有过专门的讨论,不少文章对元代特殊的收继婚、赘婿婚等婚姻形式进行探讨,从这些特殊婚姻形式中分析元代妇女的地位,分析元代社会的特征。元代妇女离婚、再嫁问题也颇为受关注,因为其体现出了比前代更为自由、宽松的氛围。本文所想做的工作不是对其中某一问题再做专门讨论,而是想通过对《元典章》中相关规定及案例的梳理,探析法律文本和官府判牍中反映的妇女在婚姻家庭中的境况。

《元典章》全称《大元圣政国朝典章》,是研究元代政治、经济、法律、风俗的重要资料,其中一项专门内容就是有关民事和婚姻方面的规定及判例。这部分材料对我们研究元代妇女及其婚姻状况有极为重要的价值,通过它,不仅可以了解这方面的典章制度,而且可以窥见社会现实状况,利于对元代社会、法律及妇女生活的了解和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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