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光斌
(湖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南 长沙 410082)
制度反腐何以可能——哈贝马斯的权力法制化方案及启示
刘光斌
(湖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南 长沙410082)
制度反腐何以可能?反腐形势需要、领导重视和反腐经验都无法从理论层面提供满意的答案,这需要从制度本身的合法性出发深入探讨这个问题。哈贝马斯的权力法制化方案重视法律在交往权力和行政权力之间发挥转换器的作用,不仅解释了权力腐败的制度根源,而且强调从权力法制化的层面制衡权力腐败。哈贝马斯的方案在权力监督、制度制定以及权力规范层面给我们提供了理论启示。
制度反腐;制度腐败;哈贝马斯;权力;法制化
随着我国反腐形势日趋严峻,反腐措施、路径和手段等不断被探索,其中制度反腐逐渐受到中国共产党领导层的重视,学术界的相关研究也随之积极推进。结合我国当前制度反腐的相关研究成果,我们注意到制度反腐研究中“制度反腐何以可能”这个基础的理论问题应引起重视,因为只有解决好了这个问题,才能进一步明白腐败产生的制度原因以及该如何更好地利用制度制约腐败这些问题。哈贝马斯(Jürgen Habermas)关于权力的法制化理论为我们回答“制度反腐何以可能”这个问题提供了一个理论方案,并为我国当前制度反腐的理论和实践提供了一定的启示。
制度反腐是人们在长期的反腐斗争和反腐学术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