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毅

【摘 要】 随着高校教师收入的逐年增加,教师的纳税意识越来越强,从维护教师自身利益、减轻其税负角度出发,高校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和合理避税显得日益重要而迫切。文章以某地方高校为例,对高校教师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进行分析,并提出构建高校交互式纳税筹划管理系统的优化建议。
【关键词】 高校; 个人所得税; 纳税筹划; 交互式
中图分类号:F812.42;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6)10-0107-04
随着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国家逐步加大了教育领域经费的投入,同时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高校事业迅猛发展,高校教师收入也随之提高。如何在不违反税法的前提下科学筹划、合理节税,提高实际可支配收入,逐渐成为高校财务管理工作的重点。
一、某地方高校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现状
(一)薪资构成
该高校是一所综合性大学,现有教职工1 900余人。其收入来源主要是国家财政拨款和学费等事业收入。该高校实行国家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教职工薪资收入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其他收入三部分构成。
基本工资由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两部分构成。这部分薪资收入根据教师的工龄、职称、级别、岗位性质等因素,按照国家统一的标准核定。
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核定方式和基本工资的核定方式相同,均按照国家指导标准计算核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包括岗位津贴、课时费(工作量酬金)、科研奖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