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昌
(吉林大学 文学院,吉林 长春 130012)
清华简文字释读四则
王永昌
(吉林大学 文学院,吉林 长春 130012)
摘要:本文认为清华简《说命上》简3第一个“殹”字当用为介词;清华简《周公之琴舞》简10的“勤”字当依本字读;清华简《汤处于汤丘》简4的“”字当读为“调”,简13的“”字当读为“谋”,“禺”字当读为“去”。
关键词:殹;勤;;;禺
每年一辑的清华简整理报告,是当前古文字研究关注的热点。整理报告水平之高,是学者们有目共睹的。本文是在学习整理报告及诸家研究成果过程中的一点浅薄之见,兹不揣浅陋,略陈如下,权作引玉之砖。
一、殹
清华简《说命上》简3:
王乃讯说曰:“帝殹(抑)尔以畀余,殹(抑)非?”
其中第一个“殹”字,整理者云:“殹,影母脂部,读为影母质部的‘抑’,对转。抑,《国语·晋语九》注:‘枉也。’《玉篇》:‘冤也。’”[1]123
李锐怀疑第一个“殹”当读为“益”或“委”[2]。子居依据春秋时期的用字习惯,认为该“殹”字“恐以释‘繄’为更确切。这里是说武丁询问傅说是否确是天帝所赐之人”[3]。廖名春认为第一个“殹”当读为“繄”,是肯定的意思,与后文“抑非”的“非”相对,相当于“是”。季旭昇则认为整理者和廖名春的解释都可通[4]42。
按:子居对文意的理解是非常正确的。就“帝殹尔以畀余”这句话而言,从语法的角度看,“畀”是主要动词,“以”是连词,表示目的,“殹尔”应当是一个介宾短语,这样的话,“殹”应当是用为介词。至于“殹”字怎么读,笔者尚无很好的意见,存疑待考。总之,上引清华简《说命上》简3辞例中前后两个“殹”字,用法完全不同。整理者对第二个“殹”字的释读,是非常正确的[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