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小学音乐课堂教学智慧评价

2016-05-14 01:40林秀芳
新教师 2016年8期
关键词:素养音乐评价

林秀芳

《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在“教学建议”中指出,音乐教学应“遵循听觉艺术的感知规律,突出音乐学科的特点”“注重教学目标的设计与整合”“注意音乐教学各领域之间的有机联系”“正确处理教学中的各种关系”“积极引导学生进行音乐实践活动”“合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因地制宜实施课程标准”。这些建议,实际上体现了课程标准对音乐课堂教学的基本要求,包括对教学过程状态的描述,这应包括对教学结果的价值判断,也是我们进行音乐课堂教学评价的主要标准。但不同教师对这些建议与要求理解的广度与深度不同,评价时运用这些标准的角度不同,对同一节课的评价与分析往往众说纷纭,观点不一。因而,增强课堂教学评价的科学性和有效性,需要展现智慧,既要不偏不离课程标准,又要灵活把握,才能既调动评价者研讨的积极性,又调动执教者施教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如何在音乐课堂教学评价中展现智慧,实现科学有效呢?笔者在实践中以学生表现、教师素养和教学过程特点为重点,进行智慧“三评”的探索。

一、智慧评价一———智评学生表现

学生是音乐学习的主体。因此,音乐课的智慧评价首先要智评学生的表现,包括非智力方面的表现和智力方面的表现。

心理学理论认为,非智力因素是个体学习的动力,包括动机、兴趣、情感、意志和性格。对小学生来说,兴趣与情感是参与学习活动的最重要内驱力。因此,音乐课智评学生,首先要描述学生课堂上参与音乐实践活动的兴趣是否浓厚和持久,是否喜欢参与音乐学习活动。学生兴趣浓厚,喜欢参与就会表现出注意力集中、专心倾听、大胆表现、主动表达、遵守常规等良好行为,而且还表现出热烈的情绪和坚持性。整个教学过程中学生能始终表现出积极主动参与的良好学习状态,这就为学习结果的有效性奠定扎实基础。

智力因素是个体学习的能力,包括感知、记忆、思维、想象和注意。在专心聆听中感受和欣赏音乐美,是音乐课中学生最主要的实践。因此,音乐课智评学生,还要将视野聚焦于学生参与音乐活动中表现出的智力状态或描述学生学习过程中的音乐倾听状态,能否在听赏中感受音乐形象,欣赏音乐美,并能在感受欣赏中展开联想,丰富审美体验;或描述学生学习过程中音乐表现状态:能否大胆表现,主动独立而且正确自信地演奏或表演,并从中享受美的表现的乐趣。

但是,当前不少音乐课观摩研讨的评价中,不少教师往往忽略学生这一主体在参与课堂活动中的表现,执教者往往也对学生的学习兴趣激发和学习能力发展缺少关注,这个明显的评价缺失亟待弥补。

二、智慧评价二———智评教师素养

教师是音乐教学中的组织者和指导者,发挥着主导作用。因此,音乐教学评价也应智慧地评价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表现出的音乐素养。

1. 语言表达素养。音乐课堂教学评价必须从教师普通话的准确,语句的简练明确,语气、语速、语调的变化多样,语态的亲切,语情的丰富和音乐语言的准确运用等方面素养是否能给予学生强烈的语言美感染力和精确的信息传递能力,予以评价。

2. 乐音的表现素养。因此,音乐课堂教学评价必须关注教师在课堂中的范唱、哼唱、模唱、演唱等环节中的乐音表现素养,能否吸引学生、感动学生,给学生潜移默化的乐音美的陶冶。

3. 形体的表演素养。评价音乐教师课堂上的形体表演素养也是必不可少的。有经验的音乐教师在课堂上往往会展现自然、生动的体态表情、动作、节奏等,给予学生音乐美的示范、启迪、感染、熏陶,从而产生良好的教学效果。

4. 乐器的演奏素养。教师娴熟的弹奏、动听的琴声,不仅有助于学生聆听音乐能力的提高,也有助于学生音乐素养的发展。因此,音乐课评教师素质,评价者必须认真倾听教师的弹奏、弹唱中所表现出的演奏素养,给予准确的评析。

5. 现代教育技术素养。音乐课堂上,教师能否合理制作和娴熟利用视频课件,发挥现代教育技术视听结合、声象一体、资源丰富等优点为教学服务,优化教学过程,提高教学质量,也是智评教师素养的一个因素。

当然,一节好的音乐课堂教学,对教师的音乐素养要求是多方面的,执教者不一定要面面俱到,平均使用,而应扬长避短,充分发挥自身某一方面或某几方面素养优势,予以“放大”,增强感染力,为实现教学目标服务。而评价者也不能面面俱到地要求,应充分发挥和肯定执教者素养优势所在及其发挥自身素养所产生的良好效果,恰如其分地对课堂上教师所发挥的音乐素养之不足,予以提醒和期待。这也是评价者评价智慧的表现。

三、智慧评价三———智评教学过程

教学过程是教师根据教学内容确定教学目标,设计课堂教学方案,层次递进而又生动活泼地实施教学行为,多形式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参与音乐实践活动的综合能力的展现,也是音乐课堂教学过程状态智评的重点和价值判断的核心,一般来说,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眼。

1. 智评教学目标的预设与达成,教学重难点的把握与突破。

音乐课堂是紧密围绕课堂教学目标来展开教学活动的,教学环节的设计、教学形式的选择,教学方法与手段的运用,都服务于教学目标的达成。因此,音乐课堂教学评价,应在审视与分析教材内容的前提下,结合教改与教学课时特点,评价教师教学目标制定是否符合“本情”“生情”与“时情”,是否体现三个维度的整合与联系。同时,智评教师为达成目标而把握教学重难点的准确性,以及为突破教学重难点而在教学过程中采取的教学形式与方法,从而确定教学目标的达成度,对整个课堂的教学效果进行价值判断。

2. 智评教学过程音乐学科特点的体现。音乐是听觉艺术,听觉的感受与体验是音乐学习的基础,因此,智评教学过程就必须智评在教学目标引领下音乐课的听觉的感受体验,是否形式多样,是否能充分调动学生参与听觉实践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是否切实有效为教学目标服务,并不能过度聚焦于教师的讲授、表现与表演。

3. 智评教学过程学生的参与度。学生是音乐学习的主体,教学过程教师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既要引导学生间的合作互动,又要鼓励学生个体大胆表达、表现与表演,发挥个体学习的特点与优势。因此,执教者在组织指导各种音乐实践活动时,既要有全体学生的参与,又要有小组学生的合作,还要适当让部分学生个体独立感受与表现,而不能让整节课只开展全班学生共同参与的实践活动。而评价者的智评就要对学生积极主动参与不同形式实践活动的状态进行描述。

4. 智评教学过程的情境创设与资源利用。教学过程运用各种教育资源,创设教学情境,有助于营造生动形象的教学氛围,激发学生参与音乐实践活动的兴趣,有助于学生对教学情境积极思维,展开想象和联想,从而丰富音乐情感体验。因此,智评教学过程中,要从音乐情境创设和资源利用的角度,描述教师创设与利用的适度性态度与有效性结果,以及从中表现出的教师素养状态。

5. 智评教学过程的生成与应对。新一轮课改不但重视教师改革课堂教学的预设,还十分重视教学过程学生的生成与教师的应对,从而有效根据生情达成教学目标,拓展教学效果。因此,评价者应智评课堂上学生生成的有效性和教师应对的及时性与灵活性,以促进教学的拓展延伸。

总之,课堂教学的有效评价是开展校本教研、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的重要一环,也是每个教师重要的专业技能,需要大家共同深入探讨。上述智慧评价的各个维度,是笔者教学与研究实践的具体感受与理论概括,体现了既重教学过程状态描述,又适度彰显教学结果价值判断的基本理念。但在观摩研讨评价实践中,须灵活运用,根据课情、生情,突出重点、特点与优点,不可面面俱到,以增强教学评价的有效性,发挥教学评价的导向性,进而促进执教者与评教者的共同成长。

(作者单位:福建省闽侯县实验小学 责任编辑:庄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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