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锁



摘要:基于2013年民政部全国城镇困难家庭调查数据,研究发现当前我国城镇困难家庭的资产拥有量较低,资产贫困率远高于收入贫困率,家庭户主的教育、就业以及家庭照顾的需求等对资产贫困状况具有显著的影响。城镇困难家庭同时处于收入贫困和资产贫困的比例较高,资产的福利效应难以在贫困家庭中发挥出来。我国社会救助政策应当实现从“收入一消费”到“资产一发展”的视角转换,纳入对资产脆弱性和贫困风险的考量,拓展发展性的社会救助服务,为贫困家庭提供资产积累的制度机会。
关键词:资产;资产贫困;社会救助;社会发展
一、问题的提出
消除贫困是当前中国新的历史发展时期所面临的突出问题。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确立了“四个全面”的重要战略思想,其中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为“十三五”计划的主要目标之一。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和迅速的经济增长,中国依照国内贫困标准在1978-2010年间已经成功实现了2.5亿人的脱贫。参照国际扶贫标准,中国共减少了6.6亿贫困人口,全球“千年计划”的减贫成就超过90%是由中国贡献的。但正如“千年计划”在2015年之后面临发展议程的调整,中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型也要求重新调整扶贫的思路。在经济发展的新常态阶段,政府需要意识到通过经济增长的“涓滴效应”来实现自然脱贫显然已经不足够,贫困问题在更大程度上开始与不平等、人口与社会结构转型等联系在一起,要求政府不断地更新和完善社会政策,从经济与社会整合的思路来应对贫困、解决贫困以及促进更具包容性的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