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塞尔与舒茨思想关系论析

2016-05-30 05:24苑国华
北方论丛 2016年4期
关键词:胡塞尔

苑国华

[摘要]胡塞尔与舒茨的思想关系是现象学社会学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当代社会学家乔治·瑞泽尔、乔纳森·特纳和杰弗里·亚历山大等人,通过社会理论的不同视角,对社会行动、社会互动、日常生活世界、科学世界和主体间性等基本概念进行了阐述,同时,对社会互动、意义与生活世界、意义与动机、社会世界与科学世界、现象学与社会科学方法论等基本问题进行了论述。由此,他们分析和考察了胡塞尔对舒茨思想产生的多方面影响,以及舒茨在建构现象学社会学过程中对胡塞尔思想的批判和改造,最终揭示了胡塞尔和舒茨在思想上的批判性继承关系。

[关键词]胡塞尔;舒茨;社会理论

[中图分类号]B5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3541(2016)04-0125-05

一、问题的提出:瑞泽尔的矛盾心态

作为声势浩大的“现象学运动”成员之一,奥地利思想家阿尔弗雷德·舒茨早在1932年就出版了现象学社会学的代表作《社会世界的意义构成》。只是由于种种原因,学界并没有给予太多的重视。20世纪60年代,随着《社会实在问题》(1962年)、《社会理论研究》(1964年)与《现象学哲学研究》(1966年)三卷本论文集的出版,以及《社会世界的意义构成》在1967年被译成英文,舒茨的思想由于其多方面的影响,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其中的一个核心问题就是胡塞尔与舒茨的思想关系。严格意义上讲,这种关系也可以表述为胡塞尔现象学与舒茨现象学社会学的关系。这一问题激发了现象学哲学家和社会学家广泛的兴趣和讨论,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理论上的争论乃至矛盾。这种研究现状从当今著名的社会理论家乔治·瑞泽尔所持的观点可见一斑。总体而言,不论是在对舒茨现象学社会学的理解上,还是在对胡塞尔现象学与舒茨现象学社会学关系的认识上,瑞泽尔都表现出一种十分矛盾的心态。这种态度具体表现为:一方面,瑞泽尔认为,由于深受现象学的影响,现象学社会学难以理解和诠释,很多问题尚存争议;另一方面,瑞泽尔在对相关概念和问题进行详尽、深刻的剖析基础上,揭示了胡塞尔现象学与舒茨现象学社会学的批判性继承关系。

在此,我们仅论述瑞泽尔矛盾态度的第一个方面,具体而言包括以下两点:首先,瑞泽尔认为,现象学社会学难以理解和诠释,他指出,社会学家大多都积极投身于社会实践并从中获取思想资源。尽管韦伯、马克思的理论较为抽象,但他们也“投身于经验世界中”,甚至是帕森斯这样一位理论十分抽象的思想家,有时也“触及现实世界”。然而,与以上三位社会学家不同,舒茨深受现象学的影响,这就决定了现象学社会学晦涩难懂,甚至难以诠释。对此,瑞泽尔在《古典社会学理论》中指出:“在很多方面,舒茨的理论比本书迄今为止讨论的任何其他主要理论家的理论更难诠释……舒茨可能是我们遇到的最专心致志的抽象理论家。”其次,对于现象学社会学难以理解的特征,瑞泽尔从现象学哲学和社会学关系的角度进行了具体的分析。他指出,现象学社会学难以理解的主要原因在于它深受现象学的影响。“舒茨的理论嵌入一个哲学传统中,这一传统对社会学来说是陌生的,而且很难转换成社会学术语……作为舒茨理论主要来源的胡塞尔现象学是否能转换成社会学是十分成问题的。我们可以将舒茨的著作看作这方面的一个努力……他的现象学哲学根源,使我们很难充分地理解他的社会学。”总之,瑞泽尔认为,不论从微观社会学,还是从宏观社会学的角度看,学界对现象学社会学这一理论范式始终“存有争议”。

从瑞泽尔的矛盾心态不难看出,对胡塞尔与舒茨思想关系这一问题的研究还有待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有鉴于此,本文尝试以西方社会理论为研究视角,通过以下五位社会理论家选取的角度及其所持观点来探讨胡塞尔与舒茨的思想关系,无疑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

二、社会理论家的研究视角及观点

(一)特纳:“互动理论”的视角

作为当代资深的理论社会学家,乔纳森·特纳主要从社会结构与个体行动的关系来阐述和分析舒茨的现象学社会学。特纳认为,社会结构是由个体的行动,以及个体间的互动所构成并最终加以维持的,研究宏观的社会结构问题必然以微观的“互动论”为契机,由此探讨社会结构与个体行动的关系。在特纳看来,以社会学的七种基本理论取向为划分标准,现象学社会学应当属于“互动理论”这一取向。在《社会学理论的结构》中,特纳专设一章“互动论的兴起和现象学”,较为详细地介绍了舒茨的现象学社会学,探讨了它与胡塞尔现象学的关系。从论述的内在逻辑来看,特纳在这一章的分析有两个显著特点,体现了他对问题的独到见解:其一,从特纳列举的社会学家来看,不但包括早期美国互动论的代表人物詹姆斯、库利、杜威和米德,而且有早期欧洲互动论的社会学家齐美尔、迪尔凯姆和韦伯。而对韦伯的社会行动理论与舒茨思想关系的论述,最能体现特纳把现象学社会学纳入“互动理论”的思想倾向。其二,从哲学与社会学的互动角度来看,特纳不但阐明了胡塞尔现象学的基本观点及其对舒茨现象学社会学的影响,而且详尽分析了二人在思想上的关系。从舒茨对胡塞尔思想的改造和批判来看,特纳指出:“德国社会思想家舒茨接过了胡塞尔的概念,将其改头换面,置于互动论分析中去,这对当今互动论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从舒茨对胡塞尔现象学的继承来看,特纳指出,胡塞尔的思想提供了一种思路:“这一思路成为当代现象学、常人方法学和其他理论形式的基础。”而舒茨的贡献恰恰在于“他把胡塞尔的基本现象学与韦伯的行动理论和美国的互动主义融合在一起。这一融合,接着又刺激了现象学的进一步发展、常人方法学的出现,以及其他互动论观点的改进”。总之,通过以上两个方面的分析和论证,特纳揭示了胡塞尔现象学与舒茨现象学社会学的批判、继承关系。

(二)青井和夫:“意义与生活世界”的视角

日本社会学家青井和夫在其《社会学原理》中对舒茨的现象学社会学也有较详细的论述。总体而言,他与特纳的理论分析既有相同,也有不同。与特纳相同的是,青井和夫从人的行动、个人与社会、人的动机、社会行动及其种类、社会互动、社会关系等视角来分析相关问题。同时,也谈到了库利、米德以及舒茨的学生伯格和卢克曼的社会互动思想。所有这些,青井和夫都将其放在“从社会行动到社会关系”这一章加以论述,以突出舒茨现象学社会学的理论背景。与特纳不同的是,青井和夫选取了胡塞尔现象学的两个重要概念——意义与生活世界,由此出发来论证胡塞尔与舒茨的思想关系。在“走向意义的深处”这一论题下,青井和夫从意义的多样性、客观意义、主观意义、社会科学方法论,尤其是胡塞尔的“生活世界”等概念人手分析现象学社会学以及舒茨对胡塞尔思想的继承。首先,青井和夫认为,要弄清楚行动者的“主观意图”必须首先弄明白情境的“客观意义”,而转向情境的“客观意义”层次并进行深入研究“并非始于舒茨,其开端在于胡塞尔”,是胡塞尔的现象学在这方面进行了开创性工作,并影响了社会学的发展。其后,“在社会学中提倡从主观意义(意图)的层次进一步向客观意义的层次深入的人正是以舒茨为代表的现象社会学家”。其次,青井和夫指出,与胡塞尔和舒茨思想继承关系密切相关的是“生活世界”这一概念。作为胡塞尔的弟子,舒茨认为:“社会学必须首先从分析日常生活的世界开始,因为那里隐藏着社会现实的所有秘密。”由此可见,尽管青井和夫与特纳分析、研究问题的视角不同,但二人的结论基本相同。他们都认为,胡塞尔的现象学对舒茨的现象学社会学产生了重要影响。

(三)沃特斯:“意义与动机”的视角

在《现代社会学理论》中,澳大利亚社会学家马尔科姆·沃特斯对胡塞尔与舒茨的思想关系进行了探讨。出于理论的需要,他从韦伯和胡塞尔作为舒茨的重要思想来源这一角度来论述相关问题,以此突显胡塞尔对舒茨的思想影响。在“行动:社会安排中的意义和动机”这一章,沃特斯首先介绍了韦伯的社会行动理论,以米德为代表的美国符号互动论,其后阐述了胡塞尔、舒茨、伯格和卢克曼等人的思想,包括舒茨现象学社会学的一些核心概念,如因果动机、目的动机、类型化、初阶构造和二阶构造等。当然,沃特斯重点论述的还是舒茨关于行动的意义和动机这一问题,它不但涉及韦伯、胡塞尔对舒茨思想的影响,而且关系到舒茨在社会学理论上的创见。沃特斯指出,对社会行动的意义这一问题的讨论“贡献更多时候是依托于韦伯,而韦伯的影响是通过现象学社会学这一特定路径产生的……除了韦伯之外,这一研究途径的起源还包括胡塞尔的现象学……在实施这样一个研究计划的过程中,舒茨寻求把胡塞尔的现象学洞见运用到韦伯的社会学洞见上。舒茨认为韦伯的路子没错,但他的行动概念有些问题,比如在如何看待主观灌注意义的行为方面就有待进一步雕琢”。从这些论述可以看出,韦伯的社会学和胡塞尔的现象学构成了现象学社会学的重要思想来源。舒茨一方面继承了韦伯的社会行动理论;另一方面,由于深受胡塞尔把现象学“作为严格的科学”观念的影响,舒茨一直把现象学作为研究相关问题的“方法论”与“普遍理论”,致力于为“理解社会学”提供更牢固的哲学基础。总之,从意义和生活世界的视角,沃特斯分析和考察了胡塞尔现象学对舒茨现象学社会学的影响,揭示了二者在思想上的继承关系。

(四)亚历山大:舒茨“对胡塞尔理论的修正”

对于胡塞尔现象学和舒茨现象学社会学的关系,当代著名社会理论家杰弗里·亚历山大在《社会学二十讲:二战以来的理论发展》中,并没有设专章进行介绍,只是在“本土方法论:现象学和胡塞尔的遗产”这一章追溯本土方法论的思想渊源时论及胡塞尔与舒茨的思想,同时对舒茨的理论工作进行了评价。我们可以简要地把亚历山大的论述和观点概述为以下三个方面。

1.亚历山大论述的重点是胡塞尔的现象学。通过把握现象学最重要的概念如“意识的构造功能”“先验的科学”“先验的主观性”“生活世界”等,亚历山大介绍了胡塞尔现象学的基本观点,这一部分内容最为详尽。例如,对于胡塞尔提出的对舒茨产生重要影响的“生活世界”这一核心概念,亚历山大指出,舒茨“比大多数理论家更加成功之处,在于他引进了新的范畴——‘生活世界概念”。由此可见舒茨对胡塞尔思想的继承和运用。

2.亚历山大论述了胡塞尔现象学的学科意义。由于受胡塞尔的影响,舒茨一生都在努力探索如何运用现象学为社会学,乃至社会科学提供一种坚实的哲学基础。尽管亚历山大对此论述较少,但从社会科学方法论的角度来看,其理论意义相当深远。亚历山大指出,胡塞尔始终相信,现象学确实能够“阐明现代社会理论中的一些最为复杂的问题”,而且能够“开创一门新的社会科学”,并最终“为社会科学开创一个崭新的世界”。可见,胡塞尔把现象学“作为严格的科学”的观念对舒茨的社会科学方法论产生了重要影响。

3.对于胡塞尔与舒茨的思想关系,亚历山大并没有直面论述,只是从侧面略作述评。亚历山大通过对具体问题的阐述指明了舒茨理论的不足。他认为,就意识和社会的关系而言,“舒茨最富雄心的尝试也只是暂时性的,他的大多数理论给人的印象是一种‘混合物,而不是社会学与现象学真正综合性的结合。他断定了二者的关系,但从没有真正地使之完善”。不过,亚历山大同时又认为,舒茨的理论工作由于其创见性而对社会学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就社会理论的一些重要问题而言,舒茨“进行了有力的和富有启发性的纲领性说明”。而从他与胡塞尔的思想关系来看,舒茨是“对胡塞尔理论进行修正的重要人物”。

(五)瑞泽尔:批判性继承关系

在本文第一部分我们已经指出,对于胡塞尔与舒茨的思想关系,瑞泽尔在理论上表现出一种矛盾心态。一方面,瑞泽尔认为现象学社会学难以理解和诠释;另一方面,瑞泽尔通过详尽的论述,揭示了胡塞尔现象学和舒茨现象学社会学的批判性继承关系。对比以上两个方面不难发现,第一方面只是表明瑞泽尔在分析问题时理论上出现的难度,其实,瑞泽尔更注重第二个方面。有充分的资料表明,在当代社会理论家中,瑞泽尔在《古典社会学理论》和《当代社会学理论及其古典根源》这两部影响很大的著作中,根据研究主题的不同安排了具体的章节,对于胡塞尔与舒茨的思想关系以及现象学社会学这两个问题,进行了详尽的介绍和论述,显示了他一贯的科学求真态度。可以说,这是国外社会理论家对相关问题所做出的最充分、最权威的论述。具体而言,通过对现象学和现象学社会学的主要概念以及相关主题进行剖析,瑞泽尔在以下四个方面揭示了胡塞尔与舒茨思想上的批判性继承关系。

1.作为现象学的创始人,胡塞尔是对舒茨影响最大的思想家。瑞泽尔指出,胡塞尔是舒茨“最重要的思想先驱”,“虽然其他思想家(例如亨利·柏格森和马克斯·韦伯)也对舒茨产生强有力的影响,但胡塞尔的影响首屈一指”。从现象学运动的角度来看,胡塞尔是这一声势浩大、参与人数众多的运动的开启者和中心人物,舒茨只是其中的一员,是胡塞尔现象学的追随者。因此,胡塞尔必然会对舒茨的思想产生影响,而舒茨所建构的现象学社会学正是他们在思想上继承关系的最典型体现。

2.通过对主要概念进行阐释和分析,瑞泽尔论证了胡塞尔与舒茨思想上的批判性继承关系。在《古典社会学理论》和《当代社会学理论及其古典根源》这两部著作中,瑞泽尔提出并论述的主要概念不但几乎相同,而且都与现象学和现象学社会学密切相关。其中包括生活世界、主体间性、科学世界与社会世界、类型化与窍门、社会世界的诸领域、意识、意义和动机等。对于这些概念的含义及其运用,瑞泽尔都有较详尽的论述。通过这些概念,瑞泽尔在向人们阐明现象学和现象学社会学的同时,展示了胡塞尔与舒茨的思想关系。

3.瑞泽尔所论述的重要问题,体现了胡塞尔与舒茨思想上的批判性继承关系。我们在此仅以“日常生活”和“主体间性”这两个论题为例加以说明。首先,舒茨的“日常生活”来源于现象学的“生活世界”,它在舒茨的著作中有不同的表述形式,如“日常生活世界”“社会世界”“常识世界”等。在《当代社会学理论及其古典根源》的第三章“古典日常生活理论”中,瑞泽尔根据社会学理论的时间发展顺序,分别介绍了韦伯的社会行动与行动类型,米德的日常生活社会学和符号互动理论。在介绍舒茨的日常生活理论时,瑞泽尔指出:“从许多方面来看,在米德之后,舒茨是日常生活社会学最重要的古典思想家。延续哲学家胡塞尔的思维,舒茨关心的重点放在日常发生的社会关系。”其次,瑞泽尔通过对“主体间性”的论述阐明了胡塞尔与舒茨的思想关系。“主体间性”既是哲学问题,又是社会学问题,因而是现象学和现象学社会学共同关注并力求解决的论题。与胡塞尔运用哲学方法研究先验的主体间性不同,舒茨则运用社会学方法,尝试在日常生活世界的世俗领域内解决主体间性问题,而与此密切相关的就是“意义与动机”这一问题。瑞泽尔指出:“舒茨一般被视为现象学者。现象学是注重心灵研究的一个哲学学派。虽然舒茨受哲学的现象学影响,但他是想运用现象学来研究社会世界的社会学者。因此,他的兴趣所在是研究互为主体性,而不是一个单独行动者的主体性……这点让舒茨和现象学的哲学家区分开来,因为现象学哲学家着重的是心灵和心智历程。相反,舒茨致力于以科学方法研究社会世界。”从这些论述可以看出,主体间性问题体现了胡塞尔与舒茨思想上的批判性继承关系。

4.从社会学理论发展的视角,瑞泽尔探讨了胡塞尔与舒茨的思想关系。在当代社会理论家中,瑞泽尔不但围绕现象学社会学的主要概念,以丰富的内容,科学而严谨地阐述了现象学社会学,而且通过论证它在社会学发展史上承前启后的作用,对其在理论上的创见给予高度评价,由此揭示了胡塞尔与舒茨的思想关系。例如,在《古典社会学理论》这部著作中,瑞泽尔明确指出,有充分的理由“独立成章”介绍舒茨的思想。为此,瑞泽尔特别将舒茨作为古典社会学家,给予他像马克思、韦伯、米德、帕森斯等人同样的篇幅,在第16章专门介绍舒茨的社会学思想,给予很高的地位和评价。同样,在梳理20世纪中期以来的社会学理论状况时,瑞泽尔谈到日常生活社会学的发展,对舒茨的工作进行了评述。他指出:“以人的意识为核心的现象学哲学已有很长的历史,而发展一种现象学社会学的努力可以追溯到舒茨于1932年在德国出版的《社会世界的现象学》一书。”此外,就其对社会学的影响而言,瑞泽尔认为:“舒茨的重要性来自他的学说,也来自他对两种社会学学派——现象学社会学和俗民方法学——的影响。”综上所述,瑞泽尔从社会学理论发展的视角论证了胡塞尔与舒茨思想上的批判性继承关系。

三、总结

从以上论述可以看出,五位社会理论家通过分析现象学与现象学社会学的关键概念和问题,对胡塞尔与舒茨的思想关系进行了探讨。尽管他们分别选取了不同的视角,对问题的论述有不同的侧重,提出了各自的观点,但总体而言他们都有一种共同的认识,即承认胡塞尔与舒茨在思想上是一种批判性继承关系。对此,我们可以从基本概念和基本问题这两个方面加以总结:第一,从基本概念来看,舒茨现象学社会学的建构主要以社会行动、互动、意义与动机、日常生活世界、科学世界、主体间性、类型化等概念为基础。正是通过这些概念,舒茨对胡塞尔的思想进行了批判和继承;第二,从基本问题来看,舒茨建构现象学社会学理论体系基于对以下问题的探讨和解决,具体包括:一是以现象学作为社会学的方法论基础,对韦伯的社会行动理论进行批判和改造;二是以现象学“作为严格的科学”,通过对社会世界与科学世界的关系进行探讨,尝试为社会科学提供一种更为坚实的哲学基础;三是舍弃胡塞尔的先验主体间性,尝试在日常生活世界的世俗领域来解决主体间性问题;四是以现象学的意义理论为基础,通过描述日常生活世界中行动个体由于互动和理解而形成的意义脉络,寻求社会世界的意义结构。

总之,我们认为,胡塞尔对舒茨思想的影响不但是多方面的,而且是深刻的。正是这种影响,促成了舒茨对现象学社会学理论体系的建构,决定了他们在思想上的批判性继承关系。对此,著名现象学家凡·布雷达曾有过精辟的论述。他在为《社会实在问题》所写的“前言”中明确指出,在舒茨的“研究过程中,他命中注定要遇到胡塞尔的现象学”,而舒茨的《社会世界的意义构成》这部著作所做的工作就是“在意识生活的基本事实中探索社会科学所特有的那些范畴的起源,这样,他就把韦伯的‘理解社会学与胡塞尔的先验现象学联系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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