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洲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浅谈

2016-05-30 11:14张国梅
南方农业·中旬 2016年10期
关键词:农村

张国梅

摘 要:按照大理市统一部署,喜洲镇于2008年在全镇范围内实行了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制度,即双代管制度。基于此,总结喜洲镇管理工作的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绩。

关键词 农村;三资管理;双代管制度;喜洲镇

中图分类号:F302.6 文献标志码:B DOI:10.19415/j.cnki.1673-890x.2016.29.051

喜洲镇地处大理市北部,西倚苍山,东临洱海,辖区面积161 km2,下辖13个村委会,54个自然村、171个村民小组,总人口66760人。截止2008年12月底,代管单位210个、代管资金1541万元。2012年,根据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的意见》和省州市相关要求,喜洲镇坚持突出工作重点,把握关键环节,以机制创新为动力,以规范管理为手段,以服务经济为目的,扎实有序地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截止2016年12月底,代管资金为3951万元,资产为32994万元,资源为46402.93 km2。

1 主要做法

1.1 强化领导,健全组织网络

喜洲鎮从强化组织保障,落实工作责任入手,成立了以镇纪委书记为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日常事务由三资管理办公室负责。三资管理办公室设总会计、总出纳各1名、代理会计(三资管理员)5名,负责三资管理具体工作;各村委会设立报账员1名,负责各村的三资管理工作。镇财政所、林业站、水利站、民政办和各中小学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负责本行业涉及农村集体三资相关事项的监督管理。村级监督小组由村干部、党员和群众代表组成,成员与村务监督委员会合一,对村级三资运行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保障三资安全运营和保值增值。

1.2 完善制度,实行长效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逐步建立起民主、公开、透明、科学的农村民主管理工作新机制,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一是完善三资管理制度,结合喜洲镇实际,重点完善了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建设工程管理制度、集体资产及资源管理制度、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外出考察费用管理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財政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制度、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管理制度、民主管理和财务公开制度以及档案管理制度等13项管理制度,制定了业务操作流程,规范三资经营,把三资管理置于规范的操作程序中,以制度规范行为;二是完善三资监督制度,在实施民主监督、三资管理监督小组监督、村务公开监督常规监督的基础上,重点加强村级三资事项审计监督,实行内部审计、专项审计、离任审计、年终审计等多方位审计监督;三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三资管理制度行为的实行责任追究,坚决防止贪污、挪用、侵占集体资金、擅自处置集体资产资源等损害集体和群众利益的情况;四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建立三资管理服务工作流程、工作职责、财会人员的管理制度,内容上墙。

1.3 清理核实,摸清三资底数

本着维护稳定、切合实际的原则,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下,各村委会对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的资金、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清查,并登记造册。一是清查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账面债权、债务;二是盘点集体资产和资源以及各类发(承)包、租赁、出让合同;三是核实认定债权、债务,评估登记集体资产、资源;四是公示核实后的债权、债务和集体资产、资源,公示无误后进行调账;五是建立资产和资源台账,实行电算化管理。

1.4 严格监管,规范三资运作

喜洲镇加大对村级三资的监管力度,确保三资运作规范。一是深化村务公开,实行常规公开和即时公开相结合,镇纪委和三资管理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公开情况,完善公开内容和程序,确保公开实效;二是规范财务会审,坚持每月村级财务会审制度,所有的收入和支出必须由村务监督委员会统一账前审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凡未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的报销凭证不得入账;三是加强民主管理;对村集体收支、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工程项目等重大事务和宅基地审批、民生资金等热难点问题,严格按照民主决策程序实施。

2 取得的成效

2.1 从源头上扼制村干部贪污腐败行为

实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加大村级三资的监管力度,变被动为主动,将三资监管工作关口前移,变事后监督、事中监督为事前监管和预防。实行三资监管阳光作业,有效地堵住了管理漏洞,消除了干部间的隔阂和群众对村干部的猜疑,交给了群众一本明白账,也还干部一个清白,密切联系了干群关系,从源头上扼制村干部贪污腐败行为。

2.2 构筑了农村村组财务管理“防腐墙”

实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了村组集体三资运营,保护了农村三资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预防了集体资产流失,使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得到了有效利用。真正实现了从为民做主向由民做主、从制度民主向程序民主、从暗箱操作向阳光操作的转变,构筑了农村村组财务管理的“防腐墙”。

2.3 促进了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实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三资产权变动、项目发包及购置等都要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研究,让群众参与、监督,从而集思广益、群策群力,拓宽了经济发展思路,得到了群众的支持,也使村级经济发展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同时,全面实行村集体三资管理公开制度,专项公开涉及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工程建设和财产物资采购等方面,使村民能及时了解村三资状况和经济活动情况,并能随时反映问题,提出建议,与村干部沟通,从而让村民真正拥有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3 结语

喜洲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不足:一是为实行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制度,喜洲镇面向社会招聘了5名财务管理人员,并将招聘人员工资纳入镇财政预算,但由于喜洲镇财政困难,这些招聘人员的工资待遇一直按最低工资标准执行,从而导致这些招聘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从2008年起,已有3名会计人员流失;二是部分村干部的认识还不到位,给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今后,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配套措施、制度,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高喜洲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进一步推动喜洲镇农村基层社会和谐稳定与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赵中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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