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艳虹
2015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教育现代化”成为焦点话题。教育部长袁贵仁强调,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要重点做好九个方面的工作,其中之一就是集中力量解决教育公平问题,缩小城乡、区域、校际之间的差距,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留心周边国家,不难发现,某些国家已将建立教师流动制度作为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例如韩国,相关教育政策明文要求,学校教师每四年必须流动一次;日本公立基础教育阶段的学校教师也被要求平均六年流动一次。他们认为,实行教师流动制度能保证各校之间的师资和教学水平的相对均衡,较好地实现基础教育的“公平性”。
结合江苏省海安县城区小学教师流动、试点乡镇学校之间教师流动的情况,以及笔者所了解的其他城市教师流动试点的经验,谈谈关于教师流动的设想。
一、构建学区化的管理模式
将区域内的学校联合成一个整体,成立学区管理委员会,由校长、书记牵头,学区内有几个学校,就设立几个学区校长,每个学区校长负责一个学区的工作,由这几人组建一级管理层,其职能是对本学区里的整体发展进行决策和规划,并对学区内的工作进行管理和协调。各校区另设一名副校长,其职能主要是负责本校区的具体事务,落实一级管理层面的决策、规划,并将校区内的管理情况及时反馈至学区校长,此为二级管理。各校区根据年级、学科再设大年级组,一级管理层人员要直接在年级组蹲点,配合校区部门横向进行管理,此为三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