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毛泽东为何干预华北人民政府组建

2016-06-11 06:58
党史天地 2016年21期
关键词:参议会民主人士董必武

1947年下半年,华北的解放战争形势发生了重大转折。刘邓大军和陈谢兵团,从晋冀鲁豫边区率先打到国民党统治区,揭开了解放战争战略进攻的序幕。晋察冀边区野战军在取得清风店战役大捷之后乘胜解放了石家庄,使两大边区完全连成一片,华北局面为之一新。

驻在石家庄附近的中央工委审时度势向中共中央提出报告,拟将两边区合并统一。中央指定由中央工委与有关地区研究、讨论。在取得各方面同意之后,1948年5月9日,中央发出文件,郑重宣布,将晋冀鲁豫和晋察冀两边区合并统一为华北解放区。

华北局在组建华北新政权时,总体上很顺利。但是,有两项重大决策,出了纰漏。党中央和毛泽东发觉后,曾严肃地给予批评,并督促立即改正。

“华北联合行政委员会”并未真正建立

第一件事,是毛泽东认为不经过两边区参议会就撤销两边区政府,另立华北联合行政委员会不妥。

1948年2月16日,刘少奇向中央提议完全合并晋察冀与晋冀鲁豫两边区时,提出两个边区政府“暂不宣布合并,但可合并办公,待召集两区统一的人民代表大会时再宣布合并”。

刘少奇的意见是正确的。但是,1948年5月9日中央发出的通知明确宣布:“晋冀鲁豫及晋察冀两边区政府在华北人民代表会议未召开前,暂时成立华北联合行政委员会。以董必武为主席,黄敬、杨秀峰为副主席,宋劭文为秘书长。”

但是,后一个文件中提到的“华北联合行政委员会”却从未见它正式办公、启用印信,亦未见过它的任何活动迹象。其实,当时在两边区政府工作的人员都知道,“华北联合行政委员会”压根就没有建立。董必武、黄敬、杨秀峰从未到职,中央的那个决定并未实施。

事情的缘由是这样的。董必武当时在内部传达,毛泽东觉得,两边区政府都是由“三三制”的两边区参议会选举成立的,不经过参议会,就把两个名声在外的政府机关悄然撤销,另立华北联合行政委员会,不合法理,很不妥当。

毛泽东认为,刘少奇提出的由两个边区政府联合办公,完全可以合法地实施华北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之前的过渡政府的职能。这就是华北联合行政委员会没有挂牌的原因。董必武在传达时还说,华北联合行政委员会名不正、言不顺,我不去。

参议会是党的统一战线政策在政权建设上的集中体现。参议会章程规定:参议会是“本区最高人民代表机关”,也是本边区行政的“最高权力机关”。土改时期,大多数参议员拥护党的土改政策,少数参议员站在农民的对立面。有些地方,因受“左”倾思想支配,把赞成反蒋、土改的一些参议员也当作地主看待,参议会和参议员的合法地位受到损害。更有甚者,晋察冀边区直属机关竟幼稚地组织“贫农团”,对参议员和出身不好的领导同志胡乱批斗。这些现象虽立即被纠正制止,并对一些造成错误的当事人予以惩处,但是,两区合并时,两区参议会仍处于瘫痪状态。有关两区政府如何合并的大事,也没有和参议会通气,更没有向参议会正式报告、请求审查,这不仅是不尊重参议会的表现,而且是违反民主政治原则和统一战线政策的偏向。

根据中央新决定和各位领导同志的指示,两边区政府从1948年5月至9月,实行联合办公,照常行使既定的职权。一切工作、一切政令、一切会议都由晋冀鲁豫边区政府、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联衔办理,均由两边区政府领导人署名。直到华北人民政府宣告成立时,才一并宣布“自即日起,原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及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宣告撤销”。

主席、副主席中必须有一位民主人士

第二件事,是毛澤东指示华北人民政府主席、副主席中必须有一位民主人士,如果做不到,那华北人民政府就暂缓成立。

1948年6月26日,晋冀鲁豫边区参议会和晋察冀边区参议会在石家庄召开了两边区参议会驻会参议员联席会议。会议由晋冀鲁豫边区参议会议长薄一波、副议长邢肇棠,晋察冀边区参议会议长成仿吾、副议长于力共同主持。会议首先听取薄一波代表中共华北中央局作关于华北两区合并统一及召开华北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成立华北人民政府的说明,并经参加会议的参议员认真讨论后,一致同意薄一波的意见,并通过两区参议会对这一议案的正式决议。

7月11日,两边区政府联合发出《关于召开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暨代表选举办法的决定》,同时宣布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筹备处组成。

1948年8月7日,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在石家庄隆重开幕,出席大会的代表(包括国民党统治区人民团体的代表)有541人。战争时期召开这样大规模的会议,不仅两边区历史上空前,全国其他解放区也罕见,这自然引起全国(包括国民党统治区)的关注。会议原定10天左右,遵照刘少奇的指示,为更多吸取党外人士意见,延长了数日。

会议原本有序、顺利地进行,但当大会议程转入选举华北人民政府组成人员阶段时,却出现了较大波动。

会前曾明确宣布,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的重要任务是选举华北人民政府委员会及政府主席、副主席,组成华北人民政府。但会中临时改为大会只选举政府委员会委员,政府主席、副主席改由“大会选出的华北人民政府委员会各委员互选”。由于两边区历届政府主席、副主席都是经过参议会全体参议员直选,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却临时改变选举办法,因而不少代表持保留态度,少数代表则强烈要求按照原定选举办法行使代表直接选举主席、副主席的权利。尽管主席团成员、《华北人民政府组织大纲》起草人杨秀峰说明:“主席、副主席由委员互选可以减少为适应工作需要而作的人员调动之困难,亦适合委员会组织原则”,并以少数服从多数表决通过了这一“变通”。但是,许多代表仍然很不“理解”,有些民主人士也觉得“离奇”。

经过全体代表无记名投票,选出董必武、聂荣臻、薄一波、徐向前、成仿吾、杨秀峰、谢觉哉、黄敬、宋劭文、滕代远等27人为华北人民政府委员。

由于当选委员没有立即举行会议互选主席、副主席,大会闭幕时,只公告说选出了华北人民政府组成人员,没有宣布华北人民政府成立,也没有接着举行华北人民政府成立典礼,更不能举行主席就职仪式。

以上这些有违常规的情况,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议论。个别地方竟出现“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太糟啦,连主席也选不出来”的谣言。

事情到了这一步,董必武、薄一波、杨秀峰、宋劭文等领导人觉得有必要分别向党员和一些非党员代表讲清问题,坦率地交交底。他们交底的内容已找不到文字记录,但大致情況是:毛泽东和中央其他领导人认为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开得很好。但是,在两个问题上有缺陷:一是出席会议的代表中,党员人数过多、比例过大;二是华北人民政府主席、副主席候选人名单中,缺少非党人士。第一个问题已经无法改变;第二个问题,中央要求想方设法补救。毛泽东认为,华北人民政府并非地方政府,它是解放区第一个领导多个省、市的高级政府,是未来的中央政府的前身,全国各地都在瞪着眼看华北人民政府的人事安排。为了更好地落实“五一口号”的要求,更好地体现统战政策,更好地发挥人民大团结的作用,政府主席、副主席中一定要加一位民主人士,而且要使这位民主人士有职有权。毛泽东很严肃地说:“如果选不出民主人士担任副主席,那华北人民政府就暂缓成立。有关新闻,新华社不予广播。”

从1948年8月19日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闭幕到9月20日华北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共一个月零几天。其间,华北局领导向党内外做了大量思想工作,并分别与各位著名民主人士坦诚讨论。

当时,大会选出的政府委员27人中,非党人士共有8位。这8位中,有4位不仅在华北有名望,而且在全国也有较高的知名度。经党内、党外反复酝酿比较,又经8位非党人士互相举荐,最终商定蓝公武(著名政论家,日本投降后进入解放区,担任过察哈尔教育厅厅长)为政府副主席候选人。

此事确定后又涉及到候选副主席的排名次序问题。杨秀峰(党员副主席候选人)主动提出为使全社会尊重民主人士,并使民主人士有职有权,可将蓝公武的名字列在他前面,他还为此亲自向许多党外、党内不同意这样办的同志做了说服工作。他的这一举措,受到董必武、刘少奇、毛泽东的称赞。

党外副主席人选及副主席排名次序确定后,华北人民政府委员会举行了第一次会议。委员互选董必武为主席,薄一波、蓝公武、杨秀峰为副主席。

(摘自《百年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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