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小敏
铭记历史的个人收藏
□ 吴小敏

得知广州分公司向员工征集历史文物,我心头一热,于是翻箱倒柜,拣出一些自以为颇有价值的东西。我想,已经退休的石化初期老员工,把拓印着石化前进足迹的物件、资料捐赠给企业,也算对企业的一份心意。这些东西如果陈列在企业展览馆,总比随着我们老去而逐渐湮没有意义得多。
看着摆满客厅地板的这批陈年旧物,我的思绪像播放三维电影一样穿越到当年。
眼前是一份1998年3月广州石化总厂办公室致总厂职代会《关于变更厂庆纪念日的请示》原件,上面有洪志铭厂长的亲笔批示。此件在广州石化历史上具有重要文物价值。
广州石油化工总厂曾将破土动工的1974年8月7日确定为“厂庆日”,并于1986年首次举行厂庆活动。为广州石化的建设和发展倾注了不少心血的老省长刘田夫、省委书记焦林义和老指挥们,每年盛夏都来到企业与职工同贺“生日”。
1998年初春,在一次涉及企业周年厂庆纪念系列活动内容的厂长办公会上,谈起那些行动不便的“老革命”大汗淋漓参加典礼的场景,洪志铭厂长说:“办公室查一查,看还有没有比‘破土动工’更加贴切的时间作为厂庆纪念日?”
会后我立即翻阅资料,终于在《广州石油化工总厂志》第一卷中寻到“1973年6月18日,广东省委粤字(1973)36号文,决定成立广州石油化工总厂建设指挥部”这个史实。厂领导喜出望外:破土动工,固然值得纪念,但是“红头批文”才是广州石化严格意义上的“出生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