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药总局曝光11批次不合格食品

2016-06-16 18:31
食品与生活 2016年6期
关键词:塑化剂监管部门保健食品

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及其制品、乳制品、饮料、茶叶及相关制品、水产品、蜂产品、保健食品、饮料9类食品共755批次样品,合格样品744批次,不合格样品11批次。

其中,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占3.2%;调味品64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占1.6%;肉及其制品3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占3.2%;乳制品223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占0.4 %;茶叶及相关制品47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占2.1%;水产品32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占6.3%;蜂产品63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占3.2%;保健食品168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占1.2%;饮料96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详见下表。

对以上11批次不合格品,生产企业所在地内蒙古、辽宁、黑龙江、上海、浙江、福建、江西、陕西、新疆等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北京、内蒙古、辽宁、上海、浙江、江西、陕西、新疆等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并依法予以查处。

日圣牌日盛酒、颐养堂牌雪莲红花补酒中检出西地那非,属涉嫌在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药品的严重违法行为,总局已要求属地省级监管部门直接组织查处或重点督办,彻查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工夫红茶(金骏眉)、森林黄柏蜜和雷允上蜂蜜,属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或使用禁用兽药问题,为监管部门历来严厉查处的严重违法行为,且涉及种植、养殖及生产、销售多个环节,总局已要求属地监管部门追根溯源,一查到底,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按程序移送有关部门彻查。

11批次不合格食品信息

买早餐、买夜宵、买零食……用塑料袋装食品方便快捷,人们对此已习以为常。那么,哪些塑料袋不可以直接与食品接触呢?

合格的食品塑料袋一般是用无毒性的聚乙烯制成的。有些商贩为了降低成本而使用聚氯乙烯制成的塑料袋来直接盛装食品,这种塑料袋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了塑化剂,如果直接接触食品,在高温和有油脂的情况下,塑化剂容易迁移到食物中,因而不可将其直接盛装食品。

可直接盛装食品的聚乙烯塑料袋:呈乳白色,半透明状;摸起来较为润滑,表面有涂腊感;用力抖动时声音低弱;遇火易燃,呈黄色火焰,融化的塑料会像蜡烛一滴一滴往下掉,并有蜡烛燃烧时的气味。

不可直接盛装食品的聚氯乙烯塑料袋:如果没有加入色素,则呈透明状;摸起来表面有些发黏;用力抖动时声音脆响;遇火不易燃烧,离开火便会熄灭,火焰呈绿色,冒黑烟,并伴有呛人的异味。

2016年上海市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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