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侦查技术的怀化市卷烟打假体系建设及其创新研究

2016-06-23 12:05田军贺萱田昕谌子飞
市场观察 2016年5期

田军 贺萱 田昕 谌子飞

【摘要】文章分析了怀化卷烟市场总体情况,剖析了当前怀化烟草专卖违法案件发生根源,基于侦查技术,构建完整的烟草打假体系,包含制假线索获取子系统、违法证据调查子系统、案件侦破协作子系统、批捕公诉协作子系统、刑事审判协调子系统五个子系统,旨在为烟草专卖打假提供系统的指导,使卷烟打假工作更加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促进烟草行业健康有序地发展。

【关键词】卷烟打假;打假体系;侦查技术

历经多年发展,烟草行业先已形成融种植、生产、销售、贸易、物流于一体的完整产业链条。然而,在巨大的经济利益驱使下,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烟草制品的行为甚嚣尘上、屡禁不止,不仅致使国家财政收入遭受了重大损失,而且损害了消费者权益,严重扰乱了卷烟市场的经营秩序。地处湖南西部的怀化市,在烟草专卖市场监管方面,特别是卷烟打假工作存在很多问题和难点,积极探索卷烟打假协作机制、构建完整统一的卷烟打假体系对于怀化市卷烟市场的健康发展来说刻不容缓。

一、怀化卷烟市场及打假情况

怀化市卷烟市场总体运行平稳,销售额大。2014年,全年销售卷烟17.23万箱,同比增长1.03%。总体而言,怀化市各档卷烟供不应求,导致了不法烟贩有可乘之机,大量的假冒紧俏卷烟、非渠道低档卷烟纷纷充斥市场。怀化市烟草专卖违法案件显著上升,打假任务繁重。2015年1~11月,累计查获涉烟案件1226起,查处违法卷烟2481.1万支,查获烟叶、烟丝68.5吨;破获5万元以上案件39起,依法逮捕犯罪嫌疑34人,刑拘8人、追刑21人。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怀化卷烟打假工作面临如下困难:(1)有效货源供给不足无法满足市场需求,导致市场缺口极大,给不法烟贩有可乘之机;(2)随着烟草打假工作的不断深入,物流托运逐渐成为违规卷烟的重要流通渠道,违法经营的行为更加隐蔽、手段更加多样,呈网络化、规模化经营特点,造成打假工作更加困难;(3)随着《行政许可法》、《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理念对传统的执法方式和许可行为产生着巨大冲击,如何在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前提下,使卷烟市场监管工作力度不减、效果不降、群众满意、社会认可,已成为怀化烟草专卖管理工作亟待解决的问题。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怀化市烟草专卖局一直在努力探索一种行之有效的卷烟打假的思路和方法。在经过多年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逐渐完善了基于侦查技术的卷烟打假体系。

二、怀化卷烟打假体系建设

侦查技术可定义为在侦查程序中,侦查主体为达到侦查目的,针对侦查对象合理利用自己的技能、知识和掌握的物质工具的侦查实践过程。具体的侦查技术是一个元素繁多、结构复杂的体系,根据不同的观察视角和分类标准可以将侦查技术分为人身侦查技术与证据侦查技术,侦查实施技术与侦查管理技术,科学型侦查技术、经验型侦查技术与结合型侦查技术等,每一项内容都包含了完整的操作体系,能够给予怀化市卷烟打假体系的构建提供指导。

以侦查技术为理论指导,遵循重点监控和全面监控相结合,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惩戒相结合以及遵循规范性、可操作性、全面性原则,以“高效再入,精准打击”的技术原理为引领,构建的怀化市卷烟打假体系,主要包含以下五个子体系,如图1所示:

(一)制假线索获取子体系

线索获取是办理网络案的基础,按照“高效再入,精准打击”的技术原理,实施制假线索——“联盟根植”的关键技术。(1)利用“APCD工作法”,其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构建“以信息分析为基础、以任务管理为重点、以智能终端为工具、以全面控制为手段、以监管结果为导向”的市场监管工作法;(2)利用“12313”、“96368”舉报电话,获取线索情报;(3)积极培养线索提供人员,从社会上和群众中获取线索;(4)发挥上下联动、内外联盟机制。通过线索移交、案件移交、案件串联等方式获取线索情报;(5)创新情报导侦,通过集成各类基础信息,整合成一个完整的大数据库,利用网络云进行储存,办案人员可以随时通过手机网络调取相关信息。

(二)违法证据调查子体系

证据是界定案件行为违法、犯罪与否的关键要件,按照“高效再入,精准打击”的技术原理,实施调查取证——“移送再入”的关键技术。(1)强化证据意识,牢固树立执法人员证据意识,围绕违法犯罪事实的主体性、客观性、逻辑性、关联性而调查取证,形成证据链;(2)强化取证能力。完善与公安、检察定期会商和案情分析制度,明确取证方向,提高取证的针对性,实现定向取证,增强证据效力;(3)创新侦查手段,采用网络技术导侦监控手段,锁定目标,跟踪涉烟违法分子与运输车辆,并结合运用自主研发的4G终端摄像传送技术,获取证据。

(三)案件侦破协作子体系

案件侦破须对案情进行综合判断和科学把控,按照“高效再入,精准打击”的技术原理,实施案件侦破——“收网锁喉”的关键技术。(1)精细前期案件调查。办案人员要对目标人员的基本情况及活动规律、交通工具、活动路线、仓储位置、上下线关系、分销特点、资金流向等进行细致周密的调查和摸底;(2)突出案件经营能力。为确保案件顺利收网,执法人员要蹲得住、守得牢、把得稳,要勤于乔装跟踪,获取违法分子的交易信息,为专案组收网打好基础;(3)发挥协作机制作用,密切配合公安部门,控制抓捕现场局面,让制假售假分子不漏网,涉案物品无转移,确保“人赃俱获”,同时建立信息情报档案,要及时通过信息情报局域网络等多种方式方法移送信息情报中心。

(四)批捕公诉协调子体系

按照“高效再入,精准打击”的技术原理,实施批捕公诉——“司法合围”的关键技术。强化与检察机关的卷烟打假协作机制,加强与检察院在批捕、公诉方面的交流沟通,建立公诉引导侦查机制,通过适时介入、审查批捕、审查公诉等方式,对专案组前期发现、收集、固定、保全、完善证据等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实现证据引导、法律适用引导和对侦查活动进行监督,便于侦查监督部门审查批准逮捕、刑事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等职能,与公诉部门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审判监督等职能的实施。提高对卷烟制假售假分子的批捕、公诉效率,做到立报快捕、应捕尽捕、能诉尽诉。

(五)审判追刑协调子体系

按照“高效再入,精准打击”的技术原理,实施刑事审判——“踮脚摸高”的关键技术。确保公正、及时、准确地审理涉烟犯罪案件,关键是对违法事实和犯罪构成的认定。而涉案物品数量和涉案金额,是审理涉烟犯罪案件的重要证据。因此应加强与法院在审判、追刑方面的联系衔接,着重解决案件构成要件中违法涉烟已销售数量及金额、待售数量及金额、非法获利金额以及上述数量及金额之间的折合转换关系,充分主张事实证据,利于审判机关依法对涉烟犯罪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同时将不同类别的涉烟犯罪案件裁判编制成案例集,在涉烟犯罪案件审理实践中借鉴运用。

三、怀化市卷烟打假体系之四大转变

该卷烟打假体系是在对当前怀化烟草专卖违法案件和打假情况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基于侦查技术构建的,实现了以下转变:

(一)协作机制——从执法部门各自为政向职能部门紧密协作转变

通过卷烟打假协作机制建立以来的实践看,卷烟打假协作机制的建立不仅充分加强了烟草专卖局与各相关执法部门之间的沟通联动,同时最大效能地发挥了联动各方之间打假信息互助、力量互补的机制效应,构建了以市政法委为领导,公检法、工商、质监、烟草为主导的卷烟打假格局,促进了各职能部门的协同合作,形成了怀化“外有联盟,内有联动”和“多警种、多层次、全方位”的“全市一盘棋”的卷烟打假协作体系。同时,我们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和群众的广泛参与、配合和支持,提高全社会防假意识。把国家专卖体制的政策规定,转化为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防范、共同管理的自觉行为,努力构筑卷烟市场监管群防体系。

(二)线索获取——从日常监管单一途径向“互联网+”情报交互转变

随着卷烟打假力度的不断加大,涉烟违法行为更加隐蔽,不法烟贩的反侦察、抗打击能力越来越强,让案件侦破愈发困难。现在所处的时代是互联网时代,信息化与网络经济要求怀化卷烟打假实现新的跨越,创新监管手段,加快网络建设进程。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推广企业登记备案、“经济户口”电子化管理,逐步实现打假方式网络化。加强网上政务系统建设,加强网上监管系统,建立和完善监管信息系统。充分运用现代电子化手段,改善信息传递方式和速度,增加信息的透明度和准确性,加强实时监管。因此,我市创新情报导侦,全市上下形成了“情报预警、情报采集、情报研判、情报导侦”的工作格局,研发并搭建了涉烟情报信息预警平台,分别应用于烟草、公安两个部门,而且实现涉烟案件情报信息实时交互,不断提高监管和打击的针对性、有效性。

(三)侦破技能——由传统方式单打独斗向现代科技集群作战转变

卷烟打假是一项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结合的复杂系统工作,必须强化部门协作和联合执法。为此,怀化烟草、公安构建合成化现代体系,实现由分散作战向集约作战转变,由部门打假向联动破网转变,有效提高了卷烟打假的整体能力。

(四)案卷制作——由零星散乱要件缺失向统一规范模板标准转变

加强案卷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是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的有力保障。为使涉烟刑事案件卷宗成为标准化、规范化的“精品”案卷,确保重大涉烟网络案顺利通过审核。我们以“模板”案卷为蓝本,以制作流程为主线,以执法程序为规范,以案卷评查为手段,促进案卷制作长效机制运行。

四、结束语

卷烟打假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而复杂的工作,对卷烟市场的监管起着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本文仅仅从烟草专卖管理实践的角度总结了一些做法,提出了一些设想,在机制完善、模式优化、信息化建设等方面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落实应用并不断完善提升。在实践中,更需结合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规范化机制完善,结合市场监管模式创新,加快立体化模式建设,结合专卖管理队伍建设,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

【基金项目】湖南省烟草局科技创新项目资助,立项编号为15-16Bd08。

参考文献

[1]朗胜,王尚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释义[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3.

[2]徐威.论“侦查技术”及其理论[D].西南政法大学,2007.

作者简介:田军(1975-),湖南麻阳人,麻阳县烟草专卖局助理经济师,研究方向:工商管理;贺萱(1976-),湖南溆浦人,怀化市烟草专卖局经济师,研究方向:法學;田昕(1983-),湖南怀化人,怀化市烟草专卖局助理经济师,研究方向:经济管理;谌子飞(1989-),湖南怀化人,就职于溆浦县烟草专卖局,研究方向:经济、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