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狱案件中的警察-罪犯微观互动空间安全问题研究

2016-06-27 02:15蔡小松
湖南警察学院学报 2016年3期
关键词:越狱警察罪犯

蔡小松

(广西警官学校,广西 南宁 530023)



越狱案件中的警察-罪犯微观互动空间安全问题研究

蔡小松

(广西警官学校,广西南宁530023)

摘要:警察-罪犯微观互动空间,是警察-罪犯进行互动所形成的空间,视野、距离、相对位置是警察-罪犯微观互动空间中的关键要素。对近十几年来涉及警察伤亡的越狱案件的研究表明,罪犯发动袭击往往是在警察视野外,警察伤亡往往是因为跟罪犯的距离过近、相对位置错误。警察-罪犯微观互动空间的安全对策包括:变换警察-罪犯微观互动空间背景,采用安全的警察-罪犯微观空间互动模式,增强警察-罪犯距离管理、相对位置防范意识,完善警察-罪犯微观互动空间行为规范、制度,加强警察在警察-罪犯微观互动空间管控力。监狱人民警察在工作中,对空间安全问题应保持足够的敏感和警惕,在监狱警察-罪犯微观互动空间中,警察要处于有利位置,做微观互动空间的掌控者和主导者。

关键词:越狱;警察;罪犯;微观互动空间;安全

一、警察-罪犯微观互动空间相关概念

(一)视野

眼睛是人类感官中最重要的器官,大脑中约80%的知识和记忆都是通过眼睛获取的。视野又称“视场”,为眼固定注视一点时所能看见的空间范围,其形状为近似长方形的正锥体(见图1)。由于人体的头部和眼球可进行转动,所以,人眼视野范围还可以扩张。在视野边缘,人只能模糊的看到有无物体存在,但辨不清其详细形状。能够清楚辨认物体形状的视野为有效视野。眼球及头不动时的有效视野是以视中心线为轴,上30度,下40度,左右各为15度~20度;其中在中心3度以内为最佳视野区,能立刻看清物体的存在和有什么动作。超过水平方向视野30度的周边部分称为诱导视野,俗称眼睛的余光,只能感觉到物体的存在或有动作出现,并不能看清楚是什么物体或什么动作。当人们感觉到有动作或变化的时候,就会把眼珠或头颈转过去,让动体落入视角正中以分清何物,这一角度为30度到100度,且个体之间存在差异[1]。视野之外是盲区,视觉不能感知任何物体或行为。

在警察-罪犯微观互动空间,警察对现场信息的把握主要依靠眼睛。视野之外的盲区,代表着某种不确定性,有可能在特定的时间、空间等条件下,构成对警察人身安全造成危险的因素。

图1 人(头眼不动时)的有效视野

(近似形状,根据有关资料自绘)

(二)警察-罪犯距离、相对位置

1.警察-罪犯距离。距离是两物体相连接的最短直线长度,警察-罪犯距离是指警察跟罪犯身体之间空间上的最短直线长度。关于人与人之间的空间距离,人类学家霍尔将人际距离分为四种:密切距离、个人距离、社会距离和公共距离。密切距离在0—0.45米范围,是表达温柔、爱抚、激愤等强烈感情的距离;个人距离在0.45—1.2米范围,是亲近朋友谈话的距离;社会距离在1.2—3.6米范围,是邻居、同事间交谈的距离;公共距离在3.6—7.6米或更远的距离,多为单向交流如演讲者与听众的距离[2]。一般情况下,警察跟罪犯的空间距离应处在社会距离中较远处,根据监狱工作实践,一般应相距2~3米左右。

2.警察-罪犯相对位置。是指罪犯处在以警察为中心的,一定距离外的某个位置,如在警察左后方、右前方等。根据监狱工作实践,我们可以根据警察-罪犯的相对位置,划分出若相对位置干模式:

静态时:

(1)单人—多人。就参与微观空间互动的主体来说,可分单人(警)—单人(囚)、单人(警)—多人(囚)、多人(警)—多人(囚)模式。

(2)同质—异质。从罪犯是否认罪伏法,是否有(袭警)不轨企图来说,可分为(好的或坏的)同质聚集空间和异质聚集空间(好坏相间)。

(3)高低式。警察跟罪犯个别谈话等场合,警察取高位,站立或者坐于较高位置,罪犯取蹲姿(右膝低于左膝,臀部向下,基本以右腿支撑身体,两手放在膝盖上)。有的时候,罪犯可以落座,其坐凳在相对较低位置。

行进时:

(4)前后—反前后式。警察押解罪犯在行进时一般采取前后式。具体做法是,罪犯在行进方向,警察位于罪犯单人(或多人)左后方1.5米- 2米处。如恰好相反,警察在前罪犯在后,即为反前后式。

(5)正面侧对—背面侧对式。这两种模式是警察、罪犯的“相遇规则”。正面侧对式,在路上,罪犯遇到走来的警察,应放下手中的工具和物品,靠路边立正站好,让警察先行。背面侧对式,在狭窄处(走廊、过道和楼梯间)和警察相遇,罪犯应主动止步,放下手持工具和物品,面向墙壁,立正站好,待警察走过5米后方可起步。

(三)警察-罪犯微观互动空间概念

本文所指的警察-罪犯微观互动空间,是警察-罪犯进行互动所形成的空间。该空间是基于人际交流各媒介所形成的,以互动对象为中心所形成的空间,其大小依条件的不同而不同。一般而言,互动对象在社交距离之内(3.6米)。视野、距离、相对位置是警察-罪犯微观互动空间中的关键要素。

二、越狱案件中的警察-罪犯微观互动空间

(一)共性一:警察-罪犯距离过近

笔者仔细研究了近十几年的越狱案件,发现其中涉及警察人身伤亡的案例,无一不是警察-罪犯距离过近。罪犯只有在距离警察很近的位置,才有可能对警察人身造成伤害,这是显而易见的。在监狱工作中,警察跟罪犯的空间距离具有重要的安全意义,罪犯发动攻击行为需要跨越这个空间,距离合适,面对袭击,警察或许有反应的时间。在近十几年来的杀警越狱案中(见表1),都存在距离过近的问题。如郴州监狱杀警越狱案,警察在进行个别教育时,罪犯乘其不备,以一根木方突然袭击其后脑,最后致该警察致死。闽西监狱杀警越狱案、呼和浩特第二监狱10.17杀警越狱案,罪犯无一不是在离警察非常近的地方发起攻击。延寿县看守所9.2杀警越狱案,我们从当时的监控视频,可以看到警察跟罪犯的空间距离非常近,在监所过道中行进时,警察-罪犯距离近时不超过50厘米,在监控值班室内发生袭警时,警察-罪犯几乎是贴身的位置。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杀警越狱案中,警察遇袭时往往存在跟罪犯距离过近的问题。

表1 2000-2015中国部分杀警越狱案细节

(二)共性二:警察-罪犯相对位置错误

警察-罪犯相对位置,关系到各自攻击和防守的效率,这也是生死攸关的问题(见表1)。从表1中,多数杀警越狱案件,罪犯袭击时的相对位置都是在警察身后,主要是从警察身后左后方发起攻击。我们考察延寿县看守所9.2杀警越狱案,通过观看当时的监控视频发现,在警察-罪犯相对位置上,在监所过道行进时,一名罪犯在警察近处的左后方;在发生袭警时,该罪犯在警察贴身的左后方。随后,该罪犯从后面勒住警察脖子,与其他两名罪犯联手将这名警察杀害。笔者认为,罪犯在警察近处后方,对警察人身安全而言是危险的,而近处左后方是异常危险的相对位置。我们可以总结:杀警越狱案中,罪犯袭警行为往往是从警察近处左后方发起。

(三)警察-罪犯距离、相对位置的安全意义

1.距离与警察安全。若有袭警事件,罪犯以凶器或身体攻击警察,需要跨越一定空间距离,这个空间距离的安全意义在于:(1)可达性。罪犯袭警首先要抵近警察身体的位置,很显然,要达成袭击的突然性提高成功率,必须在非常接近的位置,至少是起身一跃就能达到的距离。世界百米跑名将刘易斯在奔跑中平均步长约为1.54米[3],罪犯在下蹲等不利姿势下,一步跃起达不到这个数值,即便考虑到手臂单臂伸展(持短小刀具器件0.7~0.8米),罪犯一击即便能达到2米远之外,从力量上说,也是强弩之末,难以形成致命攻击。(2)反应时间。罪犯袭警往往具有先发的优势。有关研究表明,普通人视觉反应的时间平均为0.25秒(0.2秒- 0.35秒之间)。强调速度与爆发力的100米跑项目中,在起跑加速的阶段,在0~10米,世界名将速度均值为5.41米/秒[3],按照这个速度,跨越2米的距离也需0.37秒,超过普通人视觉反应时间。罪犯袭警,考虑到身体素质、起身、跃起等各方面情况,在2米外正面袭警,是要大大超过0.37秒的,所以,正常情况下,警察-罪犯空间距离合适(2米以上),面对突然的正面袭击,警察是有反应时间的。

2.相对位置与警察安全。在杀警越狱案例中,罪犯袭警位置一般在警察后方,特别是左后方,这是攻防极为不利的位置。(1)生理局限。人体四肢生理特征上便于向前用力,而不便于向后用力,罪犯从后往前易于使力,警察不便于对付后方袭击;(2)要害暴露无防护。罪犯易于从后方攻击警察致命之处,如打击脑后部(郴州监狱杀警越狱案)、勒颈(闽西监狱杀警越狱案、延寿县看守所杀警越狱案),警察易陷入致命困境;(3)视野外攻击。罪犯从警察身后袭击,这是(警察)视野之外的攻击,几乎没有预警,没有反应时间。

3.警察-罪犯微观空间互动模式的安全意义。(1)单人—多人。在警察-罪犯微观互动空间,警囚人数对比,大致反映警察在该空间的管控力。郴州监狱杀警越狱案警察与罪犯人数是一对一,闽西监狱杀警案、呼和浩特第二监狱10.17杀警越狱案警察与罪犯是一对多。在特定的室内封闭、半封闭较小空间,单个警察面对多名罪犯,是无法做到有效管控的;考虑到罪犯袭击的突然性,单个警察面对单个罪犯,也有可能面对危险。(2)同质—异质。在特定的室内封闭、半封闭较小空间,单个警察面对多名罪犯的情况下,同质(不轨企图)是一种力量失衡,可能成为袭警的诱导因素之一。有不轨企图的罪犯聚集,容易采取(袭警)共同行动,如呼和浩特第二监狱10.17杀警越狱案。要尽量避免这种同质聚集,应充分利用罪犯中互监组等制度的制约牵制,保持“异质”,维持监狱的“安全平衡”。(3)高低式。警察跟罪犯面对面(静态相处)时一般采取高低式。罪犯采用蹲姿,一个安全方面的好处,就是其要攻击警察必须要有个启动的动作,这会给警察赢得反应时间,与距离结合使用,有更好的安全效果。而且,罪犯的手按要求平放在膝上,无法即时取凶器袭击。(4)前后式—反前后式。前后式是安全的模式,其安全意义如下:首先,罪犯处在警察视野监控之下,而警察在罪犯“视野外”,掌控现场信息不对称,警察处于有利位置;其次,警察位于罪犯身后一段距离,罪犯如袭警,会有回头、转身之类动作,这是非常容易被发觉、防范和处置的;再次,警察在罪犯后方(最佳为左后方),这是比较好的控制防卫角度,因为大多数人惯用右手,左撇子较少,对左后方进行攻击是非常不便的。反前后式,即行进或静处时,警察在前,罪犯在后的模式,这是非常不安全的模式。考察本文表1中的杀警越狱案细节,警察多是采取了这种错误模式,如闽西监狱杀警越狱案、延寿县看守所杀警越狱案。较之前后式,在反前后式中,警察跟罪犯的攻守形势异位,罪犯处于攻击防守最有利的位置,且在警察视野之外。对警察而言,这是失控的警察-罪犯微观互动空间。(5)正面侧对—背面侧对式。这是正确安全的模式,避免了警察、罪犯短暂相遇中可能带来的距离过近、相对位置不佳及视野盲区带来的安全问题。

(四)警察-罪犯距离、相对位置不当的解释

在监狱工作实践中,对警察与罪犯空间距离已有规定或有约定俗成的做法,如个别谈话在2米左右,这其中包含了安全的考虑。仔细考察表1中杀警越狱案,多存在警察跟罪犯空间距离过近的问题。如前文所述,警察-罪犯空间距离应处在社会距离中较远处,根据监狱工作实践,一般应相距2~3米左右。警察-罪犯的正常空间距离被打破,到底是什么原因破坏了警察跟罪犯正常的空间距离?笔者借鉴心理学有关研究成果,建立心理距离、空间距离、危险性解释模型(见图2)。

笔者认为,人们很大程度上是根据关系远近做出价值判断,包括危险性判断。一般而言,对关系亲近的人更容易做出正面的评价,在警察对罪犯的判断上(关系亲近时),就是忽视危险性[4]。忽视危险性的结果是,罪犯可以出现在更近的位置,而这又会使警察面临的人身伤害危险性上升。

罪犯用什么方法拉近和警察的关系呢?笔者认为,通过表现积极、献殷勤、贿赂等是有可能达到目的的。结合近年来出现的一些案例,如湖南赤山监狱罪犯买通警察贩毒[5],黑龙江讷河监狱腐败[6]等,都有罪犯拉拢警察的情形,警察-罪犯空间距离拉近是其必然结果。无论罪犯(拉拢警察)的目的是什么,警察-罪犯空间距离的拉近,对警察而言都是非常危险的。

三、警察-罪犯微观互动空间安全对策

(一)变换警察-罪犯微观互动空间背景

图2 关系远近、空间距离、危险性关系图

按建筑物围合程度分,笔者将监狱分为封闭、半封闭空间、开敞空间,建筑的因素我们可以理解为“空间背景”。封闭、半封闭空间易于跟其他因素结合,成为“危险空间”。当警察-罪犯微观互动空间中警察较少,罪犯较多,且判断同质性(不轨企图)较高时,应考虑变换空间背景,可在监狱中更大的室内空间、室外空间开展互动。

(二)采用安全的警察-罪犯微观空间互动模式

如前文所述,基本的警察-罪犯微观空间互动安全模式包括高低式、前后式、正面侧对—背面侧对式,切记不能采用“反前后式”,任何时候都不能让罪犯处于警察的身后。在封闭、半封闭的较小室内空间,警察与罪犯共处,应避免出现警察与罪犯一对一或一对多的情况,应有其他警察在场协助。在警察-罪犯微观互动空间,警察应始终使自己处在较为有利的位置,如高位、罪犯左后位置等,要充分利用建筑、器物布局,增强自己防守及空间管控能力。

(三)增强警察-罪犯距离管理、相对位置防范意识

如前文所述,警察-罪犯在微观互动空间的距离、相对位置不是一个普通的问题,而是重大的安全问题,监狱人民警察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要建立起警察-罪犯微观互动空间的安全意识,时时注意视野、距离、相对位置这三个关键要素,不断根据形势调整,力图处于安全有利的位置。首先,要有身份意识。罪犯无论表现多积极,始终是罪犯,警察、罪犯都必须各就其位各遵秩序,不得有逾越身份的行为。其次,公正廉洁。警察公正廉洁,会在罪犯心目中树立威望,即使是有不轨企图的罪犯也会“敬而远之”,难起拉拢腐蚀之念头,难以在空间上接近。最后,主导控制。警察-罪犯空间距离不是一成不变的,有的时候,警察为了改造工作需要,也会主动拉近跟罪犯的距离,要因时因地,掌握好、拿捏好分寸。关键是,在警察-罪犯微观互动空间问题上,警察应牢牢掌握主动权,不能被罪犯牵着鼻子走。应通过新警培训及其他培训,树立警察-罪犯距离管理、相对位置防范的意识。

(四)完善警察-罪犯微观互动空间行为规范、制度

长期的监狱工作实践,形成许多行之有效的规范制度,结合本文警察-罪犯微观互动空间理论,笔者认为,制度创造了安全空间。监狱有很多安全制度、规范,有一些也涉及到警察-罪犯微观互动空间安全,如“与警官同一方向行进时,不得与警官擦肩而行”,罪犯“在野外劳动现场需要向警官反映情况时,应在三米以外报告”①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计分考核奖惩罪犯规定实施细则[S].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2002.等。但是,警察-罪犯微观互动空间行为规范还比较少,不够全面系统,特别是对违反规范制度的处理上,比较随意,还做不到令行禁止。所以,要进一步完善警察-罪犯微观互动空间的行为规范和制度,使警察、罪犯在该空间行为皆有规范制度依据,杜绝随意性。加强对罪犯在警察-罪犯微观互动空间的行为要求的教育,将其纳入罪犯行为养成的培养内容中去。要加强第三方监督,如检查巡视、视频监控,加大对警察、罪犯违反相关规定的处罚力度。

(五)加强警察在警察-罪犯微观互动空间管控力

警察-罪犯互动空间强大的管控力是对有不轨企图罪犯的一种震慑,有助于打消少数罪犯的犯法欲念,使其知难而退。笔者认为,加强在警察-罪犯互动微观空间的管控力,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1.加强警力。目前而言,许多监狱的警力分配是不均衡的,主要体现在一线警察占比及警力各时段分配不均衡。很多监狱,行政岗位占比较大,一线警力紧张;工作日警力较多,休息日警力少;上午警力多,下午次之,中午和晚上警力少。应做适当的调整,均衡警力,维持较高的室内空间管控力。2.注意封闭、半封闭空间警囚力量对比。警察不能跟罪犯在封闭、半封闭空间单独共处,与多名罪犯单独共处更应该被严禁。警察在封闭、半封闭空间与单个罪犯共处,应有另一名警察在场协助;与多名罪犯在封闭、半封闭空间共处,应注意是否有不轨企图罪犯较高的同质性聚集,应注意采取措施进行“稀释”,如可让组长、小组长等在旁“协助”,也应有其他警察在场协助。

小结

警察-罪犯微观互动空间安全研究在国内尚属首创,笔者尝试以越狱案件引出警察-罪犯微观互动空间安全问题。其研究意义在于,以一种新的角度(空间)来理解监狱安全问题,以辩证的方式来看待我们监狱的安全问题。在警察-罪犯微观互动空间安全问题上,我们要切记,“水因地而制流,兵因敌而制胜。兵无常势,水无常形,能因敌变化而取胜者,谓之神”(《孙子兵法·虚实篇》)。监狱人民警察在工作中,对空间安全问题应保持足够的敏感和警惕,在监狱警察-罪犯微观互动空间中,警察要处于有利位置,做微观互动空间的掌控者和主导者。

参考文献:

[1]陈莹.轻型商用车视野设计与评价方法研究[D].长春:吉林大学,2011:11-13.

[2]蔡立勤.以服刑人员心理矫治为目标的监狱空间环境设计研究[D].西安: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1:39.

[3]杨东锋.短跑运动员百米起跑及起跑后进入途中跑的衔接技术分析[D].太原:山西大学,2005:7.

[4]阚忠钰.心理距离对道德判断的影响[D].重庆:西南大学,2010:7.

[5]毛占宇.湖南赤山监狱毒贩进监区谈生意手机遥控贩毒[EB/OL].http://www.china.com.cn/guoqing/2015-09/16/content_ 36603230.htm.

[6]庄庆鸿.黑龙江讷河监狱“犯人猎艳案”14名干警被查处[N].中国青年报.2015-2-14(3).

(责任编辑:天下溪)

Research on thesecurity of themicrointeractivespacebetween the policeand criminalsin theprison break

Cai Xiaosong
(Guangxi Police Academy Nanning 530023)

Abstract:Police criminal micro interactive space is the space formed by the interaction between the police and the criminal,the visual field,the distance and the relative position are the key elements in the micro interactive space of the police. Research on the prison break cases involving police casualties in recent years shows that the attack are often take place outside of the police vision,the police casualties is often because the distance with the criminals too close,the relative position error. The security strategy for the micro interactive space between the police and the criminal includes: Transform police criminal micro interactive space background,the security police criminal micro spatial interaction model,and enhance management of police criminal distance,relative location awareness,improve the police criminal micro interactive space norms of behavior,system,strengthening the control force in the police and criminal micro interactive space. Prison police at work should keep the alert and sensitive enough on space security issues,in the prison police criminal micro interactive space,the police have to in a good position,leading and control of the micro interaction space.

Key word:Prison Break micro interactive space criminal Micro interactive space security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 1140(2016)03- 0000- 00

收稿日期:2016- 03- 03

作者简介:蔡小松(1978-),男,湖南常德人,广西警官学校讲师,主要从事监狱安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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