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方辉+黄怡茵



摘要:法治评价被视为“可量化的正义”,评价指数(法治指数)已成为世界各国法治水平及营商环境的风向标与温度计。在各具特色的评价中,联合国法治体系强调绩效、透明、廉洁、问责和能力,世界银行治理体系凸显权利保护,全球正义工程法治体系持守民间立场,三者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与认同性。法治政府评价是法治评价的内核及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进程中,立足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位一体”的建设思路,借鉴国际上较为成熟的经验,构建具有中国本土特色法治政府评价体系,尤其又是指标体系和组织体系,以评价推动法治建设是实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目标的客观要求和重要手段。
关键词:法治政府评价;联合国法治评价;世界银行治理体系;全球正义工程;指标体系
中图分类号: D9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9-055X(2016)03-0053-10
现代意义上的法治“是一种治理状态或秩序,在这一治理状态中,存在着法的普遍性和有效适用性,法律之于政府权力具有优先、至上的权威。或者说,政府应由法律规制并服从法律,最终使公民的自由权利得到维护、保障并扩大”。[1]法治相对于人治而言,正如习近平指出:“法治和人治问题是人类政治文明史上的一个基本问题,也是各国在实现现代化过程中必须面对和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纵观世界近现代史,凡是顺利实现现代化的国家,没有一个不是较好解决了法治和人治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