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记者 周 嵘
激发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
本刊记者周嵘
作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集体经济是农村改革发展绕不开的事务。从建设新农村角度看,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是强化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迫切需要,是推进农村公益事业发展的必要支撑,是实现农村小康的坚强支柱;从推进农村城镇化角度看,如何处置好农村集体资产,维护好农民财产权益,也是难点焦点。“两会”期间,有关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议题,引起了代表委员们的高度关注。
全国人大浙江团方中华等4名代表在提案中指出,要切实提升农民自我发展能力,村级集体经济是关键。据调研,村级集体经济强的村,其村民都能够率先实现小康,而集体经济薄弱村的农民大多是单独奔小康,有的还在“睡懒觉”。所以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扶持农村产业发展,既是一条精准扶贫的新路子,更是实现全面小康的有效途径。
“没有集体怎么发展?总不能全部依靠国家支持吧?即便是国家支持,也只能是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存在的诸多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省永年县广府镇东街党支部书记宋福如说,从全国来看,包括过去和现在,只要是富裕的村庄都有自己的集体经济,“单个小农个体,每家只忙自己家的事儿,各自为政,无法拧成一股绳,怎么能富裕呢?”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慈利县金坪乡党委书记向平华认为发展好集体经济是保障村支“两委”及村里事务正常运行的重要物质保障,更是提升集体凝聚力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