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库移民的“黑户”岁月

2016-07-16 02:47陈阿江冯燕
关键词:社会关系生计计划生育

陈阿江+冯燕

摘 要:陆山水库返迁移民自1977年返库以来,历经30余年的“黑户”生活。未得到政府允许的返迁移民在库区成为无户口、无宅基地、无耕地的“三无”群体。返库初期,凭借着亲缘关系网络的支持得以在库区落脚;返迁移民耕种库区的消落地、开荒地而无须缴纳税费,加之以手艺从事建筑行业或做生意,在库区逐渐稳定下来;返迁移民不受库区计划生育政策的约束,三孩及以上家庭占70%。国家对农村从“多取少予”到“多予少取”的转变时,返迁移民被排除在农村公共福利之外,身份合法化成为必须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返迁移民;“黑户”;社会关系;生计;计划生育

中图分类号:F328;D42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07(2016)04-0023-07

引 言

20世纪50-80年代初期,国家因修建水库产生大量移民。由于缺乏移民安置工作经验以及其他原因,这一时期的水库工程均发生了严重的移民返迁。据统计,全国水库移民约1 000万人,返迁人次达51.41万人,平均每百个移民中至少有5.1人次返迁。在水利部直属水库移民300万人中,平均每百个移民至少返迁17.13人次[1]。全国重点水库移民统计数据同样显示出移民较高的返迁率。东平湖水库移民27.83万人,23.61万人返库,返迁率高达84.84%;三门峡水库移民41万人,移民返库15万人,返迁率达36.6%;丹江口水库移民41.2万人,7万人返库,返迁率为17.0%;新安江水库移民30.9万人,2万人移民返库,11.5万人重迁安置到其他省、市 、县[2]。这些返库的移民因无库区户口、无宅基地、无耕地,成为“三无”群体,不受安置地和库区的行政管理,成为“黑户”。

关于移民返迁现象的研究大多集中于探讨返迁发生的原因并认为返迁移民在库区生活极其艰苦。水库移民返迁是若干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主要成因有:(1)老水库移民动迁多发生在社会政治秩序动荡时期,公共权力的不公正行使易导致移民返迁;(2)安置区生产生活条件差,移民无法恢复原有的生活水平;(3)受区域文化差异的影响,移民对安置区的文化产生排斥;(4)远迁分散安置的移民社会关系网络被割裂,重建社会关系过程中的真空使移民在安置区失去原有的社会支持[3-5]。由于反复搬迁对移民家庭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返迁移民居无定所,只能搭建庵棚或躲藏在涵洞、桥洞里;生活资料严重损失,生活水平下降;家人常常分住几处过日子;移民的心理酸楚痛苦[6,7]。修建水库淹没大量土地,后靠的移民因土地资源匮乏、社会网络破损而患上“贫困综合征”[8]。而移民返库,为了生存开垦坡地、砍伐林木、过量捕鱼,更加剧了人与当地自然环境的矛盾,与当地村民争夺资源,造成人际关系紧张[9]。20世纪60-80年代初期,针对移民返迁造成的消极后果,国家对返迁移民普遍采取严厉的制止政策,动员甚至驱赶返迁者返回安置地,拒绝移民回库区周边上户口重新落户,不提供耕地等生产生活资料,不允许当地村民提供任何帮助。动员、遣返、关押成为当时大部分移民工作者遏制移民返迁的工作模式。

本文以陆山水库伊北村地名、水库名称、村名及人名均作了匿名处理。返迁移民为主体,揭示返迁移民“黑户”生活真实状况,分析在国家严格的政策背景下返迁移民在库区是如何生存、生活以及国家移民政策落实过程中乡村社会运作的基本逻辑。研究发现返迁移民生活条件虽然艰苦,但也有其生活的社会支持网络,多元的生计来源,以及相对自由的人口再生产优势。

陆山水库是国家20世纪60年代初在黄河支流伊河中游修建的一座以防洪、灌溉为主的大型水利工程,大坝及库区位于S县境内。水库主体工程于1959年12月动工,1965年8月基本竣工。水库控制流域面积3 740平方米,占伊河流域面积的61%,总库容13.2亿立方米,防洪库容6.73亿立方米。1973年,由于兴利水位提高,淹没区逐步扩大。1975年,对陆山水库移民根据省、市的要求,采取就地安置和受益地区安置相结合的办法。其中,县内安置23 143人,县外迁移15 610人。县外迁移的移民采取分散插队安置,一个生产队安置1~3户。移民在安置区居住在牛棚、仓库等地,土壤贫瘠,吃水困难,与当地群众相处中的摩擦等具体生计问题显现。陆山水库移民于1976、1977年大量返迁,达6 873人,占县外迁移人数的41.63%[10]。返迁移民在库区过着“黑户”的生活——在实际生活的库区没有户口、没有耕地、没有宅基地,不受库区的行政管辖,也游离于原安置区政府。直到2009年库区政府才开始着手解决问题,允许返迁移民在库区落户。涉及返迁移民的生计恢复、生活安置等具体问题至今仍在落实过程中。

存在大量返迁移民的伊北村,因修建水库发生了巨大变化。建水库前该村素有“粮食窝”之称。伊北村距离县城5公里,洛栾公路穿过,交通便利;东西两条干渠,灌溉条件优越。1959年,该村有6 000多口人,人均1亩水浇地。其中1 000亩稻麦轮作,5 000亩麦-玉米轮作,另有红薯、绿豆、谷子等杂粮,年人均粮食400~500斤伊北村耕地和人口迁移数据来源于笔者2013年1月与该村的老书记访谈所得。。1965年水库建成后,伊北村整体靠后,水浇地悉数淹没,只能耕种坡地。1975年,由于兴利水位提高,根据每人平均半亩水浇地、1亩旱地的标准,伊北村远迁移民625户,3 385人,分散安置在汝州的30多个生产队。1977—1978年,伊北村远迁移民返迁220户,共计1 055人来自S县水库移民委员会1978年编辑整理的《S县陆山库区移民返迁情况汇报》。。此返迁移民即为本文的研究对象。

为了全面了解陆山水库返迁移民,笔者采用文献研究、半结构的深度访谈和观察相结合的方法,共进行了三次实地调查。第一次在2012年12月,主要是基于河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评估工作的机会,对陆山水库移民的整体情况进行调查,并与部分返库移民进行交流,对该水库返迁移民进行初步了解。2013年12月再次到达S县,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实地调查。主要采用深度访谈和参与式观察的方法。先从基层开始了解,即“下沉”到返迁移民所在的村落中,与返迁移民代表、返迁移民、当地群众、卸任和现任的村干部聊天、讨论,而后上至乡镇和县移民局的职能部门,全面了解陆山水库返迁移民的历史。2016年1月进行补充调查。调查期间,笔者坚持居住在返迁移民安置小区。该小区设有县移民局安置返迁移民办事处,不仅可以与返迁移民同住同吃,体会他们的日常生活,还可以观察移民干部与返迁移民之间的互动。

一、依托亲缘关系立足

费孝通认为,从基层上看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11]。严格意义上讲,是农耕的中国社会具有乡土性。“乡土性”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解读:第一是人与土地(自然)的关系。因为农耕的需要,所以离不开泥土;也因为农耕,耕者离不开土地因而很少迁移。因此,我们很容易推知,因为人与土地的亲和关系,人们对土地乃至土地的一草一木,都是非常熟悉的。第二是人与人的关系,即社会学界熟知的“熟人社会”。“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常态的生活是终老是乡……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11]。在熟人社会中生活,不仅可以得到血缘、亲缘及地缘群体的支持和帮助,也可以省去很多的交易成本。

中国乡土社会呈现为“差序格局”的结构,是一个由近及远、由亲及疏的血缘亲缘地缘关系构成的社会网络。移民在返库的初期,亲缘群体的帮助为移民定居下来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亲缘关系网络为返迁移民“通风报信”,以降低被遣返的风险;血缘亲缘密切的人给予返迁移民生活上的帮助,以渡过生活上危机;在返迁移民被孤立时社会关系网络成为他们社会交流和感情的依托。

1976年,为阻止移民返迁,库区政府采取了一系列严厉的措施。第一,在各县进入S县的要道口设置关卡阻拦返迁移民。但因为把守关卡的移民干部和民兵人数较少,无法应付众多的返迁移民,加之移民趁着夜色从其他道路迂回前进避开关卡,所以关卡的阻拦效果并不佳。第二,对于已经返回库区的移民采取隔离措施,不允许当地群众与返迁移民发生任何联系。不准当地村民收留返迁移民;不准替返迁移民保管行李等物品;不准为返迁移民提供现金或实物形式的帮助。违反者将和返迁移民一同送回安置区。第三,采取强硬措施驱赶返迁移民。移民干部、公社干部、大队干部和民兵组成工作队,对于刚返库的移民进行“搜、抓、送”。在生产大队的范围内进行搜查,一旦发现返迁移民,就将其抓起来,打包行李,遣送回安置地。工作队在执行任务时态度坚决,方法简单粗暴。如发现返迁移民在做饭,就立刻上前踢翻锅灶,一把抓住返迁移民,任其百般央求也不松手,直至将其送至返回安置区的车上为止。

虽然隔离政策使返迁移民与当地普通村民形同陌路,但与返迁移民关系一般的村民,仍担心自身受到牵连,见到返迁移民就远远的躲开,不愿与返迁移民多说一句话。有些平时关系好的、甚至“干亲”,为了自保也不得不断绝于返迁移民的往来。

隔离政策试图阻断返迁移民在库区获得社会支持,但在乡村社会的“差序格局”中,距离“己”近的社会关系,仍然会冒险提供帮助。

首先,为移民通风报信,帮助其逃脱工作队的搜查。房屋被拆、土地被淹,移民返库后只能寻找废弃的仓库、教室、窑洞或在已拆房屋的断壁残垣旁搭建庵棚作为容身之所。返迁移民在亲属的帮助下采取“打游击”的策略以躲避工作队的搜查。白天将庵棚收起来降低被发现的几率;行李收拾好以便随时快速逃跑。工作队时常在中午吃饭的时间进行搜查,所以,这时经常有亲戚偷偷跑来告诉“工作队来了”,这时返迁移民连饭也顾不上吃,抓起行李包袱,牵着孩子撒腿就跑。山沟、涵洞和桥下的空地都曾是返迁移民的藏身之处。如果不幸被抓到,返迁移民就采取“你送我跑”的“软抵抗”策略。他们顺从地听凭移民干部将自己送上车,到达安置区不久,趁移民干部不注意,就又会重新拾起包袱,带着家人返回库区。如此反复,真正能遣送回去的移民没有几人。

其次,亲戚为返迁移民提供粮食。返迁移民不能参与当地生产队的集体劳动,自然不能分得粮食。加之库区采取强硬的驱赶政策使返迁移民整日忙于逃跑,根本无心也无力顾及生计问题。只能依靠亲属们在夜晚悄悄送过来的一些粮食和蔬菜来暂时缓解生计困难。

亲缘社会关系网络也为返迁移民提供了重要的情感交流与情感依托。移民之所以不惜代价千方百计地离开安置地,除了经济上的匮乏和文化上的生疏,情感和社会需求难以满足,是其返迁的重要考虑。移民单门独户地落在异乡,原有的社会关系网络被割裂,心理敏感,感情脆弱。尚属正常范围的事情,都可能在移民的生活世界卷起巨浪。

二、熟悉地谋生

农民离开他熟悉的土地和熟悉的人群,到陌生的地方谋生,势必会面临多方面的困难。首先将面对不熟悉的生产环境,比如气候、土壤、作物生长特性等等。这就是说,他原来习得的生产技能将部分或全部失效,需要重新学习。这对于一个成年的移民来说,显然很不公正。其次,他会失去原有社会关系网络的支持。移民千方百计返回老家,最基本的要求是要回到熟悉的地方,以充分利用业已习得的知识、技能和熟悉的社会关系网络,谋得基本的温饱。

伊北村移民返迁的初期,除了得到亲戚的帮助,移民安置费也起到缓冲的作用。当时的安置标准为260元/人。一个家庭一般5~10人,可获得1 300~2 600元的安置费。但是由于搬家运费、购买粮食等花费,所剩的安置费并不多,返迁移民经过精打细算才勉强度日。而有的返迁移民因生活缺少计划,安置费几乎没有储存下来,返回库区的生活更加困顿。这就引生出第三种生计来源,偷粮食。个别返迁移民偷粮食的行为使当地村民对他们冷漠态度上又加了一层反感情绪。从返迁移民王先生一家安置费的使用情况可以看出,返库初期,返迁移民的生活非常艰辛,“半年糠菜粮”是常有的事。

从1978年始,安定下来的返迁移民逐渐去开拓多元生计。1978年,国家开始改革开放,国家政策也在逐步调整中。对滞留库区的返迁移民暂且没有形成有效的处理办法。在遣回工作放松之际,返迁移民开始着手解决自身的生存问题。祖祖辈辈与土地打交道的庄稼人首先还是与土地发生联系。

1.耕种消落地。消落地,指水库设计蓄水位至水库死水位之间的土地区域。陆山水库是20世纪60年代建成的水利工程,受特定历史环境和条件限制,前期工作准备不足,工程在边勘探、边设计、边施工的情况下进行,存在较多隐患。1975年被确定为全国43座重点病险库之一。每年4-6月为旱期,旱限水位为305.22米[12];6-9月为汛期,汛限水位多为316米;9月底汛后期可达317.5米。而移民返迁的前两年恰逢气候干旱。据《S县志》记载,1978年春、秋重旱[10]。降水较少汛后库水位低于310米[13],水库周边出现大量消落地,返迁移民纷纷抢种。消落地土壤肥沃,一季小麦亩产量可达300~400斤。但是种植消落地存在较大的风险。由于兴利水位的需要,夏季降雨较多,水库蓄水。遇到暴雨,水位上涨迅速,顷刻间淹没消落地。种植消落地的返迁移民面临颗粒无收的尴尬境地。随着水库蓄水运用逐渐稳定,可利用的消落地减少,加之消落地收成不稳定,两三年后种植消落地的返迁移民逐渐减少。

2.开垦荒地。S县地处山区,在全县总面积中山区占95%,丘陵占4.5%,平川占0.5%,故有“九山、半岭、半分川”之称。山坡上的土地因为地势高,浇水不方便;山沟里土地因为坡度较陡,并且多枣刺。生产队大多不愿意开垦这两种土地。返迁移民为了生存则是竭尽所能的开垦山坡地。有些地方由于地势险要,只能开垦出几分地。因此,返迁移民每个家庭开垦的荒地都是零碎的小片地组成的。

3.“上扒下压”式的耕种土地,即返迁移民将上下两块梯田之间的田埂开垦成坡地。人民公社时期,土地资源归集体所有,生产队的成员对返迁移民这样的行为并没有很大的意见。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返迁移民这种占用土地的方式损害了村民个人的利益,当地村民与返迁移民两个群体矛盾突出,呈敌对状态。

虽然上述三种方式占用的土地呈零散的分布状态,每一块面积都不大,但是每个返迁移民家庭总共拥有的土地可达2~5亩,与当地村民的土地数量相当。以伊北村为例,该村当时有2 000亩土地,即村民2 000人可以后靠在本村,而定迁未迁有200人,共有村民2 200人,即每人平均仅有0.9亩的土地。以5口之家计算,一个家庭可有4.5亩土地。

返迁移民收获的粮食不用缴农业税,也无须交提留款。1958年6月3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第10条规定“全国的平均税率规定为常年产量的15.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平均税率,由国务院根据全国平均税率,结合各地区的不同经济情况,分别加以规定。”第12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委员会对所属地区规定的税率,最高不得超过常年产量的25%。”表1的数据显示,1978-1984年S县农业负担率普遍高于国家平均税率,普通村民的农业负担还是较重的。以5口之家为例,1978-1984年平均每年需要上缴粮食529.34斤。曹锦清在河南实地调研中指出,20世纪90年代当地村民的农业负担率在16.7%~25%之间,加上各种名义的罚款与集资,并考虑到农用物品、医疗与教育费用的上涨因素,农民负担则更为沉重[14]。相比之下,返迁移民则不用上缴各种税费,农业负担较轻。

20世纪80年代初期,伊北村的返迁移民开始凭借自己的手艺作“匠人”增加收入。伊北村历来有作“匠人”的传统。人民公社时期,伊北大队就成立有建筑队,一共有30多人。他们擅长砌砖垒瓦、打窑洞刷窑背、做家具等,并且自己会箍砖窑烧砖头,从事各种建筑业务。因此建筑队的村民们结识了不少单位的工作人员,建立了良好的人际关系网络,这为改革开放后伊北村出现多个建筑队和包工头打下了重要的基础,也为返迁移民从事建筑行业培养了技术才能。返迁移民王先生迁移前任生产大队建筑队的会计,平时也同社员一同出工干活,熟练掌握建筑和木工技能。1980年,他成为伊北村第一个外出的“匠人”。带着两个儿子和其他返迁移民,组成10人规模的建筑队。在S县范围内为粮管所、汽车运输队以及个人打地坪、修补房子、做家具等。工程时间视具体情况而定,少则三四天,多则一个月。平均每人每天赚2元,一年可以收入200~300元。1983-1987年S县农村人均收入206.4元[10]。建筑行业的收入不错,其他返迁移民也纷纷效仿,外出作匠人或做小生意,不再紧盯着如何多开荒从土地上谋生这一种手段。

虽然返迁移民没有土地,但是通过各种方式与土地发生关联,并因不用缴税费而获得较为充足的粮食。不缴税费使返迁移民不被束缚在土地上,得以较早的外出,凭借自身的手艺谋生。自20世纪80年代初,返迁移民的生计来源逐渐稳定且多样化,在库区的“黑户”生活有了稳固的物质基础。

三、脱离政府管控自由生育

返迁移民在库区生活的吃住方面逐渐稳定,“黑户”身份更使得他们能够脱离计划生育的管控,在生育子女方面享有相对的自由。

20世纪80年代以后,计划生育逐渐成为各级政府工作的重心。河南省将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体系中,实行“一票否决”“黄牌警告”和“重点管理”。主管领导的政绩与计划生育考核指标紧密相连。基层政府为了完成考核目标,在农村采取了严厉的措施推行计划生育政策。采取流产、引产、结扎等强制节育的方式遏制农村人口增长。对不按规定上环查环、无证生育的村民进行重罚,对“超生游击队”进行连坐式追击。为了追缴罚款,完成任务,乡镇政府还专门成立了计划生育小分队。如果没有足够金额缴纳罚款,则牵牛引猪,甚至拆房搬家具。因此,计划生育工作方法被诟病为简单粗暴,导致干群关系异常紧张。农民称计划生育干部为“要钱、要粮、要命”的三要干部。

在当地村民为了多生孩子而想方设法地逃避计划生育管控之时,返迁移民则处于计划生育工作的“真空地带”。根据2016年当地户籍统计信息,除去无子女信息的家庭,伊北村当地村民与返迁移民生育子女数量形成鲜明的对比。伊北村非返迁有子女的家庭为717户,平均每个家庭生育子女为2.1人,生育1孩、2孩和3孩的家庭共占93%,4孩及以上的家庭仅占7%。返迁移民有子女的家庭为150户,平均每个家庭生育子女为3.4人,生育1孩至3孩的家庭有57.3%,4孩及以上的家庭高达42.7%。有1户返迁移民生育子女高达9人(具体见表2)。访谈之中,经常听到返迁移民们自豪地说“在库区我们什么都没有,就是有人!”

返迁移民能够自由地生育,不仅因为移民是脱离地方政府管控的“黑户”,也与当地相对宽松的计划生育政策及当地乡村社会的特点有密切联系。

就本案例所在的农村地区看,村民对多孩、特别是对有男孩的期望是很强烈的。甚至在县、乡镇干部家庭中两孩的比例还是比较高。这种情况与大城市或其他计划生育政策比较紧的地方差异比较大。村干部作为村落中的一员,他们本人也希望多孩、有男孩,当然他们也非常理解村民多要孩子及生育男孩的心理。因此,在面对乡镇干部到村庄中进行计划生育抽查或超生严打时,村干部基本上是站在村民的角度上考虑问题的。遇上超生家庭的入户调查时,与村民事先商量好对策,帮助其通过检查,或是处以较轻的罚款;当上级组织超生妇女强制堕胎时,村干部则尽可能地帮助她们逃脱。村干部帮助村民并非刻意违抗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而是采取一种较为柔和的、迂回的策略,渐进地改变生育习惯。表2数据表明,当地村民(非返迁移民)中虽然与国家政策要求的有一定的差距,但家庭生育子女数为2.1人,其中2/3的家庭只生育了1个或2个孩子。

与之比较,返迁移民家庭的子女数则多得多。70%以上的家庭生育了3个及3个以上的孩子。这一多生多育的状况,很大程度上要归功可以自由生育的“黑户”身份。

20世纪70年代,移民迁往汝州,在S县的户口被注销。但是由于当时安置工作时间紧、强度大,安置地移民局没有及时将其户口档案转交到该地区公安系统,导致他们虽然是安置地的移民,却没有详细的户籍信息。返回到库区,返迁移民因为没有当地户口,没有纳入到当地的管理系统之中。安置地由于距离较远,无法对返迁移民的计划生育进行有效的管理。

库区政府也没有对返迁移民进行有效的计划生育管理。1986年,河南省在《关于解决水库移民遗留问题的通知》(豫政25号)中,明确提出要区别情况处理返迁移民问题。“原则上返迁移民应回原安置地,他们的生活救济、生产扶持等问题,应由原安置地政府解决。对目前仍在库区的返迁移民,当地政府按临时人口对待,加强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等问题的管理。”当S县乡镇政府去登记返迁移民人口信息时,返迁移民总是以各种借口逃避信息统计或是提供虚假信息。在高压计划生育的目标考核机制下,当地政府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没有将返迁移民的计划生育纳入其工作范围。

四、结论与讨论

自1977年返迁伊始,至2009年库区政府开始接收返迁移民,允许他们在当地落户,给予他们合法身份,在30余年的时间里,陆山水库返迁移民一直在库区过着“黑户”生活,经历国家转型及不同时期的政策调整等重要发展阶段。而“黑户”身份在国家政策调整,与农村的利益关系从“多取”到“多予”转变过程中对返迁移民来说是一把“双刃剑”。

在国家对农村“多取少予”的阶段,“黑户”身份为返迁移民带来了便利。新中国成立初期,国民经济百废待兴,但国库空匮。在国民经济结构中,农业所占比重最高,因此承担起为国家工业化积累资金的任务。国家利用农业税和“剪刀差”将农业的积累源源不断的输往城市和工业,农民负担沉重。乡村“熟人社会”的环境使返迁移民能够在库区落脚,虽然在库区没有户口,但却为其带来了两方面的便利。一是没有被纳入当地的计税体系中,收获的粮食可以全部由自己支配。由于能利用的土地资源少,且是“自由人”身份,因此他们较早的进入市场,凭借自己的手艺或做小生意赚钱养家,收入来源较其他村民更加灵活。二是没有被纳入计划生育管控范围之内。随着生活逐渐稳定,返迁移民受传统生育观念的影响有强烈的生育动力,并且不受政策管控,生育环境宽松,生育多胎子女。返迁移民虽然在库区无户口、无正式的耕地和宅基地,但是生计多样,生育自由,与回到安置地相比有很大的优势。因此,国家多次动员遣返工作成效甚微。

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国家对农村开始“多予少取”,农村公共服务也逐步得到完善。返迁移民因“黑户”身份而被排除在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公共福利范围之外。21世纪初,国家不断增加农村公共服务的投入,提高农村人口素质,改善农民生活。农村义务教育制度普及和“两免一补”“两免一补”:2006年开始实施,即免学杂费资金,免费提供教科书,对中西部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给生活费补助。实施,减轻广大农民在教育方面的经济负担,但是返迁移民的子女只有通过某些渠道将户口落在当地亲属家才能上学,否则只能站在教室里旁听,更不必说享受其他的减免补贴。不少返迁移民子女因户口问题而不能正常进入大学接受高等教育,也有的返迁移民的后代参军入伍受阻。以大病统筹为主、兼顾小病理赔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极大地降低了农民“因病致贫”的风险,减轻因看病产生的经济负担。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快速健全,普遍建立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并在农村养老保险、对计划生育家庭普遍奖励扶助、社会救助等方面进行了成效明显的探索,对农村普通村民的生活提供了制度性的保障。“新农合”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皆以辖区内的人口信息管理为基础,返迁移民由于是“黑户”而不能享有公共福利,生活中不免出现就医难、家庭贫困获得资助难等问题。随着外出务工机会的增多,返迁移民的子女在就业方面也困难重重,因没有身份证明而无法进入南方的工厂工作,只能在县市周边寻找就业机会。

当“黑户”身份给返迁移民带来诸多不便时,他们意识到身份合法化的重要性。为了获得合法的身份,返迁移民自1998年开始逐年不断到县、市、省上访。返迁移民再安置问题逐步纳入政府工作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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