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的控制策略

2016-07-19 06:42刘甜胡道华左若兰
中国国情国力 2016年7期
关键词:农业面源污染长江经济带

◎刘甜 胡道华 左若兰



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的控制策略

◎刘甜 胡道华 左若兰

摘要:农业面源污染主要来自农业生产中广泛使用的化肥、农药、农膜和农业生活污水等。长江经济带在“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到压倒性位置”的发展战略下,解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问题非常关键。本文分析了农业面源污染对流域生态环境的影响,结合国内外治理经验,提出长江经济带解决农业面源污染需要采取区域合作、城乡协作和生态补偿机制等建议。

关键词: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区域协作

长江经济带作为我国最重要的农业生产区域之一,近年来其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提升,但随着化肥农药投入强度不断提高带来的农业面源污染扩大,严重影响了整个流域的生态环境。本文以长江经济带“九省二市”为研究对象,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所处地理位置,把云南、贵州、四川和重庆划为长江经济带上游,湖南、湖北、江西和安徽划为中游地区,江苏、浙江和上海划为下游区域。

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现状

通过对长江经济带“九省二市”农用化肥施用总量的对比分析,上游四省(市)农业化肥施用量稳步上升。2014年较2004年增长了1.4倍,其中云南省化肥施用总量从137.2万吨上升到226.9万吨,增长接近1.7倍。滇池流域和洱海流域近年来受农业面源污染影响,水质恶化加重,流域农业面源污染占河流、湖泊营养物负荷总量的70%以上,是洱海最主要的氮磷污染源。中游四省(市)化肥施用量也呈现出波动增长趋势,2014年化肥施用量较2004年增长1.2倍,其中湖南、湖北两省2012年后化肥施用量开始呈现缓慢下降的趋势。江汉平原、洞庭湖平原作为国家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化肥施用向高效合理化发展。下游三省(市)化肥施用量呈现不断下降的趋势,江苏、浙江和上海将提前完成国家2020年化肥施用量零增长计划,实现精准农业。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及“九省二市”各省市统计年鉴整理所得。

通过选取三个时间节点的数据进行全流域分析(见图),化肥施用总量基本上有三个组群,高量组包括湖北、安徽和江苏;中量组包括云南、四川和湖南;低量组包括贵州、重庆、江西、浙江和上海。具体来看,长江经济带的中上游地区农业化肥施用量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下游三省市开始缓慢下降,湖北、安徽和江苏化肥的施用量历年高居不下。各地种植结构调整造成了化肥使用量的大幅度增长,越来越多的土地被用于种植经济效益较高的水果、蔬菜等作物。据相关统计数据显示,近年来药材、蔬菜和瓜果播种面积占比以年均10%的速度增长,而这些作物对于化肥需求量较高,从而导致了化肥单位面积平均施用量的增长。

通过对长江经济带2004-2014年农用化肥施用强度进行分析,“九省二市”化肥施用强度大幅度提高,平均化肥施用强度已远远超过国际公认的环境可能受到威胁的225千克/公顷的施肥强度值。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3年我国农作物每公顷化肥用量328.5千克,是美国的2.6倍、欧盟的2.5倍。“九省二市”中湖北省为434.11千克/公顷,安徽省为378.29千克/公顷,江苏省为425.32千克/公顷,浙江省为399.67千克/公顷,均超过国家平均值,化肥施用强度过高。湖北和江苏两个农业大省化肥施用强度更是超过225千克/公顷上限标准的2倍多。云南省、江西省和安徽省化肥施用强度仍有上升的趋势。

国外农业面源污染的治理经验

农业面源污染问题是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中的棘手问题,欧美国家在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方面的探索,可为长江经济带在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方面提供丰富的经验。据资料显示,欧盟、北美、亚洲和中东部分发达国家的化肥施用量都呈现先快速增长、达到峰值后保持稳中有降或持续下降的趋势,逐步走上减肥增效、高产高效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1.美国

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美国就规定对面源污染自愿采取防制措施,即最佳管理措施(BMPs),美国环保局实施了非点源污染管理计划,农业部实施了乡村清洁水计划、国家灌溉水质计划以及农业水土保持计划等。此外,还有其他国家职能部门制定的如清洁水法案、最大日负荷计划以及海岸非点源污染控制实施计划等。美国对农业面源污染的治理不仅着眼于过去、现在,更注重未来。从美国农业部2015年“水与农业”(Water for Agriculture)项目研究的五个目标可以看出,未来研究集中在“非传统、高技术、综合、未来”上,具体包括非传统灌溉水资源的评价和可获得性;影响和开展农业技术的社会、行为、经济和政策要素;综合成果形成高质量教育计划并开展对未来农民的教育、培训和激励等。以面源污染治理为例,项目将支持对农民施用肥料的行为以及相关政策进行调查、评估和研究,并注重将研究成果和经验形成农民可以接受的教材,指导面向未来农民的教育和培训。

■ 黄花烟景 韩凤平/摄

2.欧盟

在20世纪90年代,欧盟通过了以“农业-环境”一揽子计划为主导思想的新的共同农业政策,着重采取和鼓励有利于减少环境污染的生产方式。随后《欧盟水框架指令》出台了控制杀虫剂最大使用量的杀虫剂法、限制氮磷钾施用过量及为保护鱼种、贝类安全而制定的水清洁共同体等,成为治理农业面源污染的重要措施。同时,欧盟政府的财政投入和流域生态补偿也值得借鉴,成功的例子是在易北河的治理上。中下游的德国向上游的捷克进行生态补偿,同时采用双方协作方式设置了8个行动小组:行动计划组、监测小组、综合研究组、沿海保护组、灾害组、水文组、宣传组及法律政策组进行水质监控、危害预警并建立数据网络,定期发布报告,强化保护意识,经过一系列的整治,易北河的水质达到饮用水标准。

长江经济带区域协调、城乡协作机制问题研究

农业面源污染问题是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中的关键问题,涉及到区域内和区域间的协调和城乡协作。根据径流和污染物汇流汇聚特点以及自然环境特征,由化肥施用带来的农业面源污染问题的研究可以从流域管理视角来考量。从这一角度出发,除传统研究内容外,总体有三个治理途径:

1.从肥料施用管理方面入手

科学管理农业生产,针对地方土壤水分环境特点以及作物品种,为区域环境保护目标提出最佳施肥量以及最具操作性的方法或技术,即最佳管理实践(BMP)。鼓励引导使用绿肥和有机肥。对农民化肥施用进行行为经济方面的调查,并针对面向化肥施用消费链上各行为主体教育和培训进行相关计划和项目的编制,对目前相关化肥施用的管理政策进行评估并制订有效的可操作的推广措施。

2.上下游协作

研究流域污染物产生和汇聚过程及特点,以“源头控制、中游监控和治理、下游承担上中游责任”的管理理念建立流域上下游共同责任管理机制,研究相关管理政策、机构等在流域内开展活动的运行方向,建立流域整体的协作机制。

3.流域内环境保护空间需求的研究和划定

在流域范围建立缓冲区、拦蓄滞留带以及生态治理区等。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与流域综合规划融合并保持一致。在此基础上,以“多规合一”的管理要求和发展方向为目标,让环境保护规划与区域土地规划以及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合多为一,在土地利用上保证环境保护的空间和用地需求。研究加强区域内城乡协作,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对策分析

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的治理,不可能依靠环境保护政策实现“突围”,更大程度上取决于农业发展政策和模式的转变以及农民行为意识的转变。长江经济带中下游平原是我国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为了保障国家的粮食安全,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这两大目标都不能改变,只有建立粮食安全和环境友好型发展模式,才能解决流域生态问题。

1.加强区域协调、城乡协作,实现区域公平和平衡发展

统筹长江上游、中游和下游的农业发展,防范从上游到下游的环境污染,在长江经济带沿岸和沿线区域实现“全面绿化”,逐步进行生态修复。同时,注重保护和发展景观资源,充分挖掘农村的多元化价值,依托田园景观、农业设施、农耕文化和农业生产经营等资源,举办各类节庆活动,吸引游客观赏、品尝、休闲、体验、健身和度假,带动农产品加工业、物流业以及旅游服务业的发展,促进农业产业结构升级,统筹城乡发展。

2.创新生态补偿机制,重视上下游协调机制

进行水权交易,促进各区域主动承担责任进行生态保护;以人水和谐理念为指导,根据区域经济社会条件和自然条件的空间差异性来确定水权分配方案;开展基于农民意愿的生态补偿,了解农民的生态保护行为并深入分析生态补偿意愿的影响因素。

3.发挥软环境的作用,协调各方利益者共同参与

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既要重视技术的作用,更要注意发挥软环境的作用。协调农业科研部门、政府机构、监督部门和农民相互配合,才能发挥作用。农业科研部门首先了解和弄清农民现行农作措施对环境的影响;政府制定和执行农业环境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监督部门保障广大农民真正执行各项标准和法规。农民是农业面源污染的主体,应该加大培训教育使其增强改变行为的意识,积极尝试对环境更为友好的农业生产方式。

中图分类号:F207

文献标识码:A

作者单位:(湖北大学资源环境学院)

DOI:10.13561/j.cnki.zggqgl.2016.07.010 ■ 编辑:田佳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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